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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家長熱點議題之十一——怎樣讓孩子“聽話”?

(2009-05-29 18:58:18) 下一個


華人家長教育孩子時的一句口頭禪是“乖,聽話!”。然而,這老生常談的“三字經”天天念,好多孩子還是不聽話,父母不得不唉聲歎氣:“真沒辦法,這孩子就是不聽話!”
 

那怎樣才能讓孩子聽話呢? 

首先,我們要明白怎樣才算聽話?聽什麽“話”? 

在中國傳統文化裏,家長是有絕對權威的,所以“聽話”就是聽父母的話,不管這“話”說的有沒有道理,有沒有普遍的積極意義,而對於家長的這些要求和教導,孩子是沒有辯駁和申訴的權利的。如此,對於孩子的“不聽話”也就難以單方麵怪罪他們了。 

再有,如果一個家庭裏內部意見不一致,父母各有各的“育兒經”,甚至祖父母也摻和進來,孩子不知道該聽誰的話,結果不是無所適從就是趁機鑽空子。 

所以,要讓孩子“聽話”,首先家庭內部的意見要一致,父母間的分歧要先私下裏協商取得共識,而不能當著孩子的麵互相拆台。比如媽媽說,吃飯前要洗手。爸爸立刻反駁:不幹不淨吃了沒病!我小時候從來不洗手也沒得病啊!這樣孩子聽誰的話?最糟糕的是如果有祖父母同住,爸爸讓兒子做完作業再玩,爺爺卻說:“讓孩子玩吧,你小時候更貪玩,成績比你兒子現在差遠啦!”哈,孩子當然聽爺爺的話啦! 

還有,要孩子“聽話”,這“話”一要說的符合兒童生理與心理的發展規律。你不可能讓一個56歲的孩子自己按時起床並整理房間,你也不應該在孩子玩性正濃時叫他馬上停下來去做功課或睡覺——家長要能換位思考,如果自己也是個孩子,是不是能接受這樣的命令。用簡單的命令強製約束不如製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例如“要學習孔融讓梨”這話說了幾百年,孩子還是不聽,因為讓小孩子道德自律違反了孩子的天性,不如用羅馬士兵分麵包的方法讓孩子掌握一種透明公平的分配原則,這樣即使今後到了社會上也無比受用。 

讓孩子“聽話”,最關鍵的是,對孩子下達指令必須清晰明確,具有百分之百的可操作性,切忌含糊空洞的說教和大道理。孩子們最煩的就是家長們成天嘮叨:“乖,要聽話”、“好好用功,努力學習”,這些缺乏量化指標的訓誡除了讓孩子產生厭倦外,起不到一點實際的作用。也許我們的教育理念從上至下都遵循這一貫的方法,小到家教,大到學校規章都缺乏能讓孩子們明確自己行為規範的實際操作規則。 

以下是一個比較典型的中國小學生守則: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熱愛社會主義,熱愛中國共產黨。
2、遵守學校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國家法律。 
3、熱愛科學,努力學習,勤思好問,樂於探究,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有益的活動。 
4、珍愛生命,注意安全,鍛煉身體,講究衛生。 
5、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生活習慣文明健康。 
6、積極參加勞動,勤儉樸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師長,友愛同學,禮貌待人,樸實大方。 
8、熱愛集體,團結同學,互相幫助,關心他人。 
9、誠實守信,言行一致,知錯就改,有責任心。 
10、熱愛大自然,愛護生活環境,愛護公物,愛惜勞動成果。 

這些,撇開政治說教不談,如何界定“熱愛科學、講究衛生、文明健康、勤儉樸素、誠實守信”等等就不是一個小學生能夠領會的,這樣的守則大道理說了一大堆,莊嚴神聖,但又模糊又抽象,讓人(一個小學生)摸不著頭腦。所以這些條文用來要求政治局委員,書記老總們也許是最為合適的。 

如何製定符合小學生身心規律的守則呢?請看一個美國的小學守則: 

1、總是用姓氏來稱呼老師。 
2、按時或稍提前到課堂。 
3、提問時舉手。 
4、可以在你的座位上與老師講話。 
5、缺席時必須補上所缺的課業。向老師或同學請教。 
6、如果因緊急事情離開學校,事先告訴你的老師並索取耽誤的功課。 
7、所有作業必須是你自己完成的。 
8、考試不許作弊。 
9、如果你聽課有困難,可以約見老師尋求幫助,老師會高興的幫你。 
10、任何缺勤或遲到,需要出示家長的請假條。 
11、唯一可以允許的缺勤理由是個人生病、家人亡故或宗教節日。其他原因呆在家裏不上課都是違規。 
12、當老師提問且沒有提定某一學生回答時,知道答案的都應該舉手。 

不難看出,這些規則內容樸素,沒有任何花架子,沒有任何難以度量的東西。約束一個人的行為,就要用這種嚴謹的科學態度來製定規則,既然對象是人的行為,就不應該有情感和思想範疇的東西,像“熱愛”、“擁護”、“忠於”這樣的詞匯除了束縛孩子的思想,沒有絲毫的積極意義。 

許多加拿大的小學所製定的規則也非常具體,而且非常務實,堅持一個基本的底線,學生執行起來就沒有難度。  

我女兒的學校“校規”有好幾頁,大到課堂紀律,小到穿衣上廁所都有詳細的條文,比如服裝:  

         1. 衣著不得打擾或分散他人在課堂上的注意力,也不得有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附件。
         2. 不得化妝(遇有特殊事件或演出除外)
         3. 衣飾不得附帶冒犯或侮辱他人的語句,或是為毒品煙酒做廣告
         4. 不得穿著過於暴露的服飾,例如吊帶裝,無袖裝等
         5. 進入校舍後必須脫帽
……

這些簡單明了的指示比起“樸素大方、文明得體”等空洞的大道理,更具有可操作性並便於監督及檢查。 

讓我們再來看看美國現任總統奧巴馬7歲和10歲的女兒必須遵守的家規: 

         1. 不得糾纏不休,抱怨發牢騷(whining)或惡意嘲弄他人。 
         2. 自己整理床鋪,不一定要弄得好看,蓋上床單就行。
         3. 自己上好鬧鍾,自己起床、穿衣。
         4. 保持遊藝室的櫥櫃整潔。
         5. 每周從父親處領取做家務報酬一美元。
         6. 不再有生日或聖誕節禮物,因為父母已經在孩子們的生日聚會上花費了好幾百元買禮物了,孩子們必須懂得什麽事都是有限度的。
         7. 晚上八點半關燈,孩子們可以有額外的半小時自己讀書。 

由此可見,不管是校規還是家規,都必須詳細具體才具備可操作性,而規則的內容也必須符合某一年齡段兒童的心理特征則是保證實施效果的重要前提。 

總之,要孩子聽話,大人們說的話就要“像話”,大人的話不但要合情合理,更要讓孩子理解,便於孩子執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更何況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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