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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鬆打虎之加拿大版

(2007-05-15 09:10:03) 下一個


話說這楓葉之國出一猛男,早年以拳擊為生,仗其身強力壯,遂開私人動物園豢養猛獸為寵,美其名曰“拯救頻臨絕種動物”,實為供遊人參觀照相,收羅錢財是也。

猛男有一相好女子,年三十有二,與猛男誌同道合。兩人所養寵物包括 3 頭老虎及一頭非洲獅等野獸。猛男靚女時時與猛獸親密接觸,共處一室。

某晚 9 時許,女子與老虎嬉戲,那大蟲獸性突發,攻其股,咬之,撕之。猛男聞之,大驚。至,因女子傷及動脈,失血而亡。女子彌留之際,與猛男神情相望,曰:“吾愛汝”

慘!

人命天授,忽奔黃泉,嗚呼!

皇家騎警得報,飛赴現場。判老虎死罪。遂驗明正身,以麻醉藥裹肉喂之,無效。麻醉槍擊之,虎倒,補射毒藥。蟲死。武鬆再世,何其壯哉!

悲!

獸之為獸,天意使然。 人困虎在先,虎傷人,何罪之有?

夫今人非人道,殺人放火,禽獸不如,僅判三五年牢獄,且管吃管喝,牢獄未滿,又可保釋。更有無聊之士,擒虎於自然,囚於室內籠中,僅為飽其私囊,不義!為虎所攻,於虎何幹耶?

人之不為人,尚有自由,虎之為虎,死罪加之,虎權何在?

加國苛政(稅收)猛於虎,官老爺仍加薪百分之二十有九;更有他國貪官競相登陸,納稅人花錢供之,何理之有!?

哀!放虎歸山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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