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想活得越長越好,除了那些少數自殺的人。但是生命的長度真是由肉身的存在與否決定的嗎?
名人,明星,有錢有勢的人,他們的音容笑貌,行為舉止,因為雜誌,報紙,電視,電影等多種媒體的報導,被更多的人了解。死後,他們的影像被其他人記在了心裏。那麽生命的長度是否由被多少人記住而決定呢?所以追求成功,追求成名,實際上是希望能在雲雲眾生中脫穎而出,從而被更多的人記住而把生命延長?
而絕大多數普通人,我們有家人,朋友,同事,尤其是愛人。在我們死後,我們的生命隻在這些有限的,與我們有緊密關係的人們的記憶裏延長。當他們一個個都過世了,我們的生命也就徹底消失了。所以我們追求愛情,潛意識的目的在於即使不能象名人那樣被更多的人記住從而能有更多的機會把生命延長,但是我們要讓另一個人,即使隻有一個,把我們記得深深的。愛情是我們普通人延長生命的手段,說起來有些絕望,結果可能短暫,但是要炙烈閃光?
我的狗Ling,總是眼巴巴地看著我,每一個有家的狗,都會對主人這樣。Ling的機會不多,所以要把我這一個緊緊地盯牢。其實她不必擔心,Texas過世了三年,他的照片和狗牌不是還好好地擺放在我的書房?狗隻有不到15年的壽命,但是因為活在我的記憶中,Ling的生命實際上由我的肉身壽命所決定。而我的生命,又是由那些認識了解我的人們的肉身壽命所決定。當每一個認識我的人死後,我的生命才完結。小的時候曾經表演節目上過一次電視,恐怕對延續我的生命沒有多大幫助,因為連我自己都錯過收看,又有什麽人能記得?真的不得不佩服那些電視上時時出現,為延續自己的生命不遺餘力的人們。普羅大眾對他們“混個臉熟” 的膚淺了解,對他們生命的延長會有多大幫助?
但是,有沒有“永遠活在人們心中” 一事呢?我以為沒有。即使作為名人,他們被無數人記住,但這無數的人都有肉身終結的一天。那些有幸被記載於書本文字影像中的名人,後來人對於他們的“記憶” 已變成了間接的沒有親身感受的“了解” 。那麽這樣冷冷的“記憶” ,還是不是生命?
所以,做到了延長生命的名人們,也不過是把生命延長到最後一個真正記得他們的人死去的一天。那以後影像文字上的延續,是無人真正關心的,無人有切身體驗的資料而已。有些人聲稱因為研究或讀書而被某些過世的人觸動了心靈,我懷疑這樣的“了解” ,有多少是真實的?一個十幾歲的少年說崇拜毛澤東,我信,因為他的父母長輩對毛有過感性的了解,他們的記憶多多少少,間接直接,可能傳遞給這位少年。但是如果這位少年對孔子崇拜,這種崇拜有多少是建立在直接而可信的資料基礎上?沒有了直接,可信,感性的認知,在我看來那不是生命。名人的生命,與我們這些普通人相比不過延長得有限。在宇宙的長河中,曾讓無數人記得的他們的生命也不過曇花一現。
所以作為普通人的我,會時刻珍愛我的愛人,家人,和朋友。他們就是我的生命,從自私的角度來說。死亡也不是件可怕的事情。再有名有勢的人,生命也是有限的。他們的生命對世人視覺上的轟炸會被更新的名人所代替。歸根竭底,每個人生命的長度又能差得了多少?
Wow,十年前寫的雜感了。謝謝留言!
延伸一下, 一個人的個體和精神消失以後, 在親朋好友的情感記憶裏的那個影像對那個已經消失了的個體又有什麽實質性的意義呢, 更多的意義應該是在那個個體消失之前的想象裏, 和還繼續活著的親朋好友的情感裏。
我曾經有一位忘年交,英年早逝。然而隻要我活著,他就永遠在我心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