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被遣散,又遭開除,新移民辛酸故事有誰知?
(2006-07-03 11: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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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被遣散,又遭開除,新移民辛酸故事有誰知?
李女士、張女士、何女士(均為化名)原來都在“Glamour Look”工作,在“GlamourLook”倒閉前後,她們轉到另一間化妝品廠去工作。故事就是在她們到達這間化妝品廠後發生的。
從“Glamour Look”倒閉那天講起
張女士說,她是在“Glamour Look”倒閉前進入這間化妝品廠的,因為當時看見“GlamourLook”已經發不出工資,所以就“三十六計走為上”;相比之下,李、何兩位則堅持到工廠倒閉那天。
問及李、何兩位為何不像張女士那樣先離開行將倒閉的工廠時,她們很無奈地說:“主要是工作不好找,而且沒想到公司會這麽快倒閉,以為就算堅持不到‘一年’,‘半載’該是沒問題的;加上當時的廠長助理召集我們全體員工開會時說:‘加拿大是個講法律的地方,就算老板拿不出錢來,政府也會給你們足夠的補助’。我們就是相信了這種保證,堅持到倒閉前的最後一分鍾。”
“結果□□”移民加國多年的李女士苦笑說:“最終中招的還是我們。工廠倒閉那天,公司欠下我5000多元的工資,欠下何女士也有1000多元,估計是沒辦法討回來了。
“有時真不明白,作為曾經輝煌三十年的華人企業,‘GlamourLook’再虧都比靠時薪7元收入維持生計的員工強,但到頭來他們居然以關門了之,置眾多員工的生存於腦後,真不明白他們的良心哪去了?”
李、何女士說:“去年10月21日‘Glamour Look’倒閉那天,另間化妝品廠的猶太人老板親自跑到‘GlamourLook’門口招兵買馬,他提出的條件比‘GlamourLook’好多了,像時薪起點是8元,滿三個月試用期後可以享受包括醫療等福利……
“從老板當初親自到‘GlamourLook’門口招收我們的情形看,他是誠心誠意歡迎我們的。那天他招收了近二十個被‘GlamourLook’辭退的員工,為此他相應也辭退了他們工廠裏的一些舊員工。新工廠從主管到經理都不是華人,為了使我們盡快適應工作,老板還為我們請來了英語教師,安排一定的時間讓我們學習,應該說,老板對新員工的加入還是很重視的。”
“新的工作很辛苦。”原在北京某大學教授生物遺傳課程,因英語不好不得不選擇這份工作的何女士說:“我到新廠工作被分配在倉庫,負責產品包裝,每天我要將十多種木材上膠水然後粘合成箱子,之後就把各種產品放到箱子裏封起來,再把箱子用包裝紙合封好,放到機器上捆綁。有時我都不相信自己一個女的,一天8小時(如果加班就要做十多個小時)就是這樣不停地做啊做,20多磅的箱子搬上搬下,每天完成50多個箱子,以前這活兒是男同事做的,但主管說我做得好,結果就安排我一人做,一天下來,腰酸腿疼、手瘀腳青更是常事。自從我做了這份工作之後,身體狀況急遽下降,為此還去看過家庭醫生。
“除了工作強度外,工作條件也很惡劣,我們倉庫有一個足球場那麽大,沒有暖氣的,另外為了進出貨,倉庫的卷簾門是洞開的,員工每天要穿著厚厚的羽絨服,像兵馬俑般地工作,寒風陣陣下那那種滋味相當不好受。
“……”
我問何女士:“既然條件那麽差,你們有沒有向老板反映過?比如,你有沒有告訴你的主管,作為女性,你難以勝任如此繁重的包裝工作?或者是要求同組的同事輪流去做呢?”
“沒用的。”何女士搖了搖頭說:“感覺上主管不會接受我的理由。加上我的英語不是很好,我無法將我的問題清晰地表達出來。當然,我與先生移民加國近一年了,至今他仍找不到工作,這造成我說話沒那個底氣。畢竟這是我們家唯一的一個收入來源,我害怕失去這份工作。在這種心態下,再不公道,我也都會接受。”
比何女士早進化妝品廠的張女士說:“當初老板之所以在‘GlamourLook’倒閉時親自出馬到該工廠門口招人,說明他很重視我們,而事實上我們也沒有辜負他的重視。我和李女士做的是同一樣的工種,即將瓶子放到機器上,然後放油,放刷子,蓋蓋子,貼標簽……全部是流水作業,以前的工人一天做三、五千的產量,我們加入之後每天做多少?是一萬。是原來舊員工的一倍。這些成績主管都是看在眼裏的。比如,我們平時最少開兩條生產線,我工作的那條生產線全部都是中國來的移民,而另外一條線一半是中國人一半是其他族裔的。每天上班,主管就會將我們那條生產線的運行速度調快,因為他知道我們幹活手腳快,自然,我們的產量就高很多。”
在加拿大做過襪廠工也做過皮草製品廠工的李小女士說:“我們不但做得快,而且還任勞任怨地加班。聖誕前後,公司要求我們必須加班。我們每天從早上8點幹到晚上8點,十二個小時不停地做啊做啊,體力透支很大。也許有人會說,誰叫你們加班呢?這話聽起來好像沒錯,但假如我說我們並不是為錢呢?我相信很多在工廠裏工作的新移民都知道,當公司需要你的時候你拒絕了公司的加班要求,這個結果等同你拒絕了工作機會。說透切些,一個不願意為公司加班的人,他很容易會上到被炒的名單上。”
“不過,令我們困惑的是:就算我們幹得那麽快,幹得那麽好,在三個月之後,我們還是被開除了,理由是‘我們認為你不適合在這個工作崗位上工作’,而這個結果,是最傷害我們的。”三位女士講起被“炒”的情景時黯然無語。
忽然被老板炒魷魚
早在被“炒”之前,我們就收到風聲,說經理準備“炒”一些中國人,什麽原因我們也不知道。按理說,我們中國員工在公司裏是最能吃苦,幹活也快。因為英語不好,對上司也唯唯諾諾的。另外,中國員工很多是靠這份工的收入養家活口,對工作當然不敢怠慢。我們平時還開玩笑說,我們的效率是“魔鬼訓練法”的結果,而我們的工作量和業績也是明擺著的。所以,我們至今沒搞清楚我們惹誰了。
另外,我們一直感覺老板對我們的態度也很好,這位50多60歲的老人,對中國工人很和藹很熱情,有次我們提出工場椅子不夠,很多工人都是站著工作,老板知道後就添置了些椅子。說實在的,我們對老板還是很感激的。從他平時和我們的談話中,我們也感覺到他對我們的工作很滿意,他曾經對我們說過:假若有什麽問題和建議,可以直接找他反映。
何女士說:“在2月20號下午大概4點40分左右,公司一位管理人員拿著幾個信封朝我們走來,當時我看見信封上有我的名字,還有另外三位同事的名字,這位管理人員因為不認識我們,就點了名,其中有位N女士也是被點名人之一,經理一看N女士答應了,馬上走過來對那個管理人員說,不是她。之後他指著張女士說:應該是她。然後,N女士被幸運留下來,而張女士就這樣被挑中了。”
“事情真的有些荒唐,公司炒人,居然連誰是誰都搞錯。”張女士很無奈地說:“那天我到了辦公室,他們詢問了我的名字後,重新打印有關文件,起草辭退信。由此你可以看出事情的兒戲來。”
李女士因為在加拿大時間長,見識很多,她特意強調說:“我們並不是在抱怨被公司炒了,因為在哪裏工作,都可能會麵對這個問題。問題是炒我們的理由是我們不適合在這個工作崗位上工作,這是最讓我們不服氣的。”
李女士說完將那封“辭退信”遞給筆者,關於被“炒”的理由,是“We have concluded that you are notable t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position.”這句話最直接的理解,就是“我們認為,你不符合此工作崗位的要求”。
在管理辦公室,那位管理人員隻是很籠統地說,生產線長認為我們工作不努力。至於我們怎麽不努力,具體表現在哪裏,他並沒有任何具體的描述。當時我們對加拿大有關的勞工法律不清晰,在辭退通知上,他們在辭退理由上用了“dismissal”。後來我們才知道,“dismissal”與“layoff”是不同的。後者可以申請到E.I.(就業保險),但“dismissal”就不能。
在四名被“炒”員工中,有位Y女士不服氣,她找老板去申訴了,老板聽完她的道理說他並不清楚這件事情,之後還向她道歉,並且當她麵把那封辭退信撕掉了,通知她下周繼續回來工作,但上周我們獲悉:這位Y女士回去不到兩星期,最後還是被“炒”了。
對於被“炒”,我們沒有什麽可抱怨的,這不是加拿大或者多倫多才有,哪兒都會發生的。但比較困惑的是:究竟我們被炒合理不合理?我們有沒有權利申請E.I.?還有當我們遇到這些困難之後該找誰?我們完全不清楚,這是我們最需要得到幫助的事情。在事情發生後,我們也曾求助過某個幫助華人的團體,他們也曾打電話向我們曾工作過的公司詢問,結果是“你們的問題比較麻煩,估計很難改變”(這種結局)。事情到了這種結局,我們該怎麽辦?
尋找申訴之門
三位女士在找到《星星生活》前曾回公司討個“說法”。據說公司的管理人員很仔細地將她們的表現一一列了出來,像“在線上工作慢”、“上班將腳交叉疊起來坐。”、“曾抱怨過肩手疼”等等。就此三位女士深感委屈。她們就公司的“評語”分別表達了自己的理由,而這些理由似乎都停留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爭拗中,都不是重要的。
一位熟悉加拿大勞工法、在某公司人力資源部工作的江小姐就這三位女士的個案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認為這其實是個很小的案例,在加拿大,這樣的案例並不是特殊的,而是很普遍的。尤其是在一些管理並不完善的小公司,勞工權益不被保護的狀況很嚴重。
據江小姐介紹:“要定義一位員工不適合在該崗位工作,或者是定義一位員工‘能力’不符合工作要求,舉證必須要充分,且要有‘量’性的比較。像‘與誰比?’‘比什麽?’等等。舉個例子,假若要定義一位員工工作能力不能達到公司的要求,首先要有一些相應的規定,比如公司必須讓每個員工明確,他的崗位和職責,還有相應的工作要求,如上班時間,請假的審批程序,每個班次每人必須完成多少合格產品,廢品率不能高於多少……等等。員工在進入公司進行培訓時,公司就應該將這些相應的規定告訴他們,這是日後衡量他們工作狀況的標準。
“當公司(主管)認為某位員工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要求時,公司首先應該給予這位員工一個‘口頭警告’(oralwarning),在‘口頭警告’後仍不能達到公司的要求時,公司應再向該員工簽發‘書麵警告’(writtenwarning),而在‘書麵警告’後該員工仍不改進,則公司有權中止(Suspension)他的工作,並視情況作出聘用終止(Termination)。這個層次是很明確的,也是管理上的基本要求。”
根據江小姐的這個介紹,很明顯,三位女士的申訴應該從“細節計較”中走出來,按照勞工權益與公司或者有關部門商討,這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由三位女士的遭遇可以看出,我們的同胞,尤其是新移民,盡管他們在加拿大已經生活了不是一年兩年,但對加拿大的法律、對居民的權益和義務、對不同文化的理解仍舊存在很多問題。像上麵所提到的,當公司管理人員認為她們不能勝任其崗位要求時,她們不知道從哪裏著手去申訴自己的理由,這絕對不是英語好或者不好的問題,因為語言問題,總可以輕易解決。
而另方麵,透過三位女士的故事使我們看到,許多新移民一“落地”,隻對就業租房辦牛奶金極為重視,但對新居住地的各種法律條例,如勞工權益、工傷賠償,或者房屋租賃規定等等都表現出極大的不屑。這是個很愚笨的觀念,因為不同的社會形態,不同的文化差異滲透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假若我們不清晰這種差別,不懂得借助法律所賦予每個居住者的權益來武裝自己,最後吃虧的一定是自己。
令人感受高興的,是三位女士在走出《星星生活》報社之後,他們得到了“活賢社”(Woodgreen CommunityCentre)的幫助。據何小姐打回來的電話說:“‘活賢社移民服務部’的工作人員很熱情的接待了我們,他們詳細地聽取了我們的申訴,不但就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了耐心的解答,而且還幫助我們起草了申訴函,這次我們覺得找對了地方。”
獲悉三位女士終於回到應有的軌道上尋求幫助,這確是一件很值得高興的事情。而問題是,三位女士的難題得到正確的解決後,我們生活中還有更多的張先生陳女士呢?我們應該怎樣去幫助她們?
結束語
寫完三位女士的故事後,掩卷之際,令筆者久久不能釋懷的,是新移民在“打工”路途上所發生的這些辛酸苦辣的故事,反映出不少家庭為圓一個“出國夢”,不惜放棄了國內優良的生活素質,放棄了輝煌的事業,但出國後,因不能適應,或者因學曆不被承認,還有是找不到工作,致使生活並不快樂,家庭並不幸福,夫妻關係並不和諧。正如何小姐所反問的,有時真想問問大家:這樣值嗎?
是啊,“出國值或者不值”這個問題,其實一直困擾著許多新移民。或許你有更生動具體的故事,或許你有很多無法訴說的感慨,再或者你有很多獨到的想法需要與所有讀者分享,請致電給我們吧,下期的“苦樂移民”專欄,我們將與大家共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