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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夢想實現在我們的理想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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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人性:人類的兩難

(2006-08-08 17:29:21) 下一個

 

人都是要好的, 向往美好的事物和事情。

沒有人主觀上就想要壞的東西,

說我就想要蹲監獄, 我就要吃苦, 就要受罪, 沒有這樣的人。

好就是不損害他人時為己和為他人謀利。

壞就是損人或損己, 不管是為了己還是為了人。

當然,黃繼光邱少雲是好的, 他們是屬違反人性的偉大。

我們的好壞是普通人的好壞。

是普遍性。

不是特殊性。

犯罪是為了表麵上的好,

比如, 殺人是因為他揭發我的罪惡, 我好不成了。

又比如,偷竊是為了有錢能過好日子。

因而, 壞的方法得到的表麵上的好不能叫好,

所謂法律就是方法的限製:律是限製, 自律;

法就是方法。

換言之,

限製人們做事的方法的條文就是法律。

那麽, 用什麽來限製人類做事的方法哪?

不外三種:思想,道德和手段!

思想是自律的,

道德是屬於自律的和他人限製的,

法律是他人限製的手段。

當思想和道德都不起作用了的時候,

或者說當道德和法律都受到違背了的時候,

法律是好的人類向壞的人類作鬥爭的最後手段的底線。

以法律的名義來行使的手段,

使人類進入了兩難:

一方麵, 人類為了打擊犯罪,

會使用比罪犯使用的還激烈的手段, 

另一方麵人類又要做好,

好是不可以用壞的手段得到的。

就像偷是偷不來好的。

最受爭議的,

罪犯要殺人了,

警察以法律的名義先殺罪犯。

不考慮行為的目的,

法律和罪犯使用了相同的不好的手段。 

 

當國家機器和罪犯使用了相同的手段,

或者說國家和罪犯在犯同樣的罪,

誰的罪更大?

誰最該受譴責?

誰最該被懲罰?

罪犯是一個人在犯罪,

而國家是所有的人在犯罪!

以國家的名義犯下的罪惡比單一罪犯所能犯的罪,

惡億萬倍!

如果認識到了這一點,

如果同意這一點,

不管什麽意識形態的國家,

都在向我們理想化了的國家的方向發展,

其最終的目標會在我們的理想國裏實現!

 

有的人說:目的決定好壞。

那麽, 為了好的目的,

人類就可以使用所有的手段嗎? 

為了好的目的,

人類可以毀滅人類本身嗎?

當然不可以吧! 

任何目的的底線,

都要以有利於人類的生存為前提,

反人類的,

不可能是好的,

這是我們對好的定義。

還有一個問題讓我們不能用盡所有的手段,

就是,如果我們認為的好, 錯了呢? 

套用一句老話,

沒有絕對的好,

隻有相對的好。

我們所說得好,

是在絕對的好的長河之中,

有無數個相對的好組成的。

因為他們都是相對的。

時過境遷,

這一方的好就會變得無所謂,

就會變成不好。

認識到了好的相對性,

就不會對好的事,好的情,太過執著!

 

解決了人類的兩難,

就解決了世界上的戰爭和罪惡。

我們可以立此題目為:

《一輩子的兩難》

比歌德巴赫猜想難上萬倍。

誰解決了這一問題,

誰就可以到我們的理想國裏當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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