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饞貓,早有定論。上中學時錢不多,每隔兩三個星期才能跑一趟小賣部,買我最愛吃的巧克力維夫餅幹。及至大學,自己有了金融自主權,每月開銷中固定有一項零食的支出,且每逢周末便忍不住往市區裏有名的小吃店跑。而大學去各地實習,旅遊時,更是變本加厲,事先早早就打聽好各地的名吃,到了地方,放下行李,便邀三邀四,成群結夥地去嚐鮮。甚至有吃完大吐的經曆,但仍初衷不改,誓將解饞行動進行到底。
等到了美國,第一次下的當然是中餐館,可惜味道實在不敢恭維。當時便想:美國嗎,中餐當然是沒那麽原汁原味了,西餐應該會好吃的讓人流口水吧,可惜天不從人願,這麽多年過去了,能讓我吃完不忘,幾月不吃便想的,還是中餐。
曾經第一想念的便是饅頭。媽媽曾很奇怪地問:你在中國並不沒有天天吃饅頭啊?僅僅是一兩個星期買次街上的饅頭換一次口味而已,為什麽到了美國想饅頭會想瘋了?答案是思鄉病重。而且即使是從美國中國城裏買來的饅頭都不能讓我滿意,總覺得不夠甜,不夠白,不夠筋道,麵發得不夠...,總之不夠味兒。於是如何蒸出又大又白的饅頭便成了我的頭等大事,直至科技發達,出現了麵包機,我的饅頭才終於符合了我的標準。而讓我驕傲的是連我父母從國內來,都直誇我的饅頭蒸的好,“比國內攤兒上的都強“。
經過多年的錘煉,饅頭早已不在我眼裏。連北京烤鴨,廣東早茶,也經常自己解決,不麻煩餐館了。現在如果實在想偷懶,下一次館子,經常掛在嘴邊的話便是:“這菜,跟我水平差不多“,至於,“這菜,還不如我呢“,是小聲說出的。
常言道,要想抓住一個人的心,先要抓住一個人的胃。來美經年,最愛最想的仍然是中國的飯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