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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肇星憑什麽用公用信封寄私人信件?

(2008-10-12 07:26:10) 下一個

李肇星憑什麽用公用信封寄私人信件?

讀鄢烈山”應恥做官員的粉絲”一文。見其引文中有以下文字:”……激動地對記者說……驚喜地收到了前外交部長李肇星的詩歌集並附有親筆感謝信……見到記者,黎老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個印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的大信封……”。(新聞標題《李肇星寫信感謝為其詩作譜曲的民間作曲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的大信封不僅把官員老粉絲震了,也把我這個”官員老狠死”震了:李肇星憑什麽用公用信封寄私人信件?憑你是前外交部長?憑你是外交部的退休幹部?憑你是”外交家”?不論你的名字前麵掛有任何前綴,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的公用信封你是無權用來郵寄私人信件的!國家財產,哪怕就是一針一線,你沒有花錢,你就不能揣進腰包。你要是拿了用了,就是無償占有,就是貪汙!若是國家級別的高官,那就更是法理不容!

說到這裏,我也在問自己:這是不是在和李肇星過不去?當今中國,別說是用一個公用信封,就是國家幾百萬幾千萬,高官用作私人之物早不是什麽新聞,更不是了不得的事。是的,什麽時候開始在中國大地上就暢行:”國家的就是我的”這一霸道邏輯?又是誰把國家視為己有,為所欲為,毫無顧忌。”別說吃你幾個爛西瓜,老子在城裏上館子也不掏錢”(電影”小兵張嘎”胖翻譯語)。流氓專製就是這樣開始的,國家的無序就是這樣開始的。

記得李肇星在一次與媒體見麵時,一記者在擁擠忙亂中不慎掉落了照相機。李不陰不陽的對那記者道:”國家財產,你要好好愛護啊。”這裏倒要告訴李肇星:”外交部的信封雖不值幾文銀子,可也是國家財產啊!你挪作私用,這是犯罪行為啊!”這裏也建議有關部門到李肇星家裏查一查,李大部長臨退位之前到底拿了多少”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的公用信封到家裏。

對不起,李大部長,本來你可以繼續用”外交部”繼續”風光”的一樁爽事,讓我給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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