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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4 20:48:11) 下一個
本來說我那啥宇宙係列要詩的形式寫的,憋了好久了都出不來。饒了我吧,我詩是寫不成了。最近這腦袋不知咋地,理科得要命。我覺得做文要有倒海翻江的情感,而我是溫順多了,不知道是被什麽馴服了,抑或是更年期要到了?也不是沒有試過梨花體,隻是離趙老師的水平差得太遠,實在不好意思拿出手。

好了,不再找借口了。說話不算數的也不止我一個。博客不就是胡扯嗎?我就接著胡扯吧。

話說上帝在造萬物之前先造光。看來沒有光是啥事都幹不成啊。怎麽造的呀?告訴你啊,比造人簡單多了。根本不用傷筋動骨的。他在無邊的黑暗裏玉嘴一張,咕噥一句:”Let there be light”, 刹那間眼前一亮,於是便有了光。當然他是用西伯來語說的,原話是 יְהִי אוֹר (yehiy 'or)。有了光以後他好人家心情就好了,才有心思去造亞當和夏娃玩。

光真是個好東西啊。凡是有“光“的詞多是褒義詞。比方說光宗耀祖,流光溢彩。嗯,對了,還有走光。英文裏也是啊,譬如 enlighten, shed light on啥啥等等。誇人腦袋靈光就說是bright.

非常 bright 的愛因斯坦告訴我們,光有波粒二象性。也就是說,你可以把光看成是一束粒子,這些粒子 (光子)作直線運動,有能量卻沒有質量;你也可以把光看成波,能反射,散射和折射。當然這一點咱中國人早就認識到,自古以來就把用目光傳情叫做暗送秋波了。

(一)光與能量

廣義來說所有的電磁輻射都可以叫做光。包括傳播聲音的電波和用來燒飯的微波,隻不過平時人眼能夠感受到的隻是400-700 nm波長的那部分。 光是帶有能量的。這一點早在若幹年前就由我親自用我媽的老花眼鏡聚焦太陽光燒穿她幾件衣服得以證明。那激光武器就更是了得了,據說能射穿太空裏麵轉悠的衛星,幹淨利落,不象不久前咱中國用導彈打“風雲一號“,天女散花似的,在太空裏亂扔垃圾。頻率越高(波長越短)的光能量越大。這就是為什麽紫外線能燒灼你的皮膚,γ射線更是能輕而易舉地穿透你的身體,而我們整天沐浴在無線電波裏卻一點感覺都沒有。

(二)顏色

400-700 nm波長的光被眼睛裏視網膜上的視覺細胞所接受,通過視神經傳到大腦特定的區域,產生顏色的感覺。光傳到物體上有一部分被吸收,剩下的被反射。物體的顏色就是它反射的光的顏色。

一切視覺的美都源於對形狀和顏色的感受。而視覺對形狀的感受也是通過顏色實現的--無色透明的東西你都看不見,是不可能知道它的形狀的。所以畫家說白了也就是用顏色做菜的廚師,隻不過做出的是精神食糧。藝術不應有高雅和低俗之分,隻是各人口味不同而已。

所以下次有人說你好色可別生氣,那是誇你有藝術細胞呢。

(三)光速

光在真空裏的速度是299,792,458米/秒。不管光源和觀察者以什麽樣的速度運動,觀察者測到的光速都是這個數字。任何物體都不可能超過光速,因為物體的質量會隨著速度而增加,接近光速時質量會是無窮大,要使它再加快一點點都要無窮大的能量,所以隻有光子這樣沒有質量的東西才能達到這個速度。

下次有人問你兩個物體各以10米/秒的速度相向移動,它們的相對速度是多少?你如果回答說是20米/秒,大體上沒錯。如果人家問你各以90%光速相向移動的問題相對速度,千萬別說傻乎乎的說是180%光速啊,正確答案應該是接近99.5%光速。

大多數天體離我們都很遙遠。光雖然傳得快,它從離我們最近的恒星傳到地球上來都要四年時間。所以啊,你看到的夜空裏的星星其實都是它們的過去。它們有的可能現在已經不存在了。而且由於光線通過巨大的引力場時產生彎曲,你看到的星星的位置不一定是它們真正的位置。

(四)光與信息傳遞

人能感受到的信息多是由光傳遞的。我們知道過去,因為過去發生的事件已經通過視覺的刺激貯存在我們的記憶中。我們看不到未來,因為光無法照到還沒有發生的事件。我們對黑洞內部一無所知,因為光都沒法逃脫它的引力把信息傳遞出來。

無邊的黑暗是最令人絕望的。所以啊,如果我不幸是個殘疾人,我寧可手腳麻痹, 耳朵失聰,也不願意雙目失明。 畢竟視覺比觸覺和聽覺傳遞的信息要多得多。如果沒有美好的視覺形象去附麗,最好的手感都不會讓你想到伊人的肌膚,最動聽的聲音都隻是毫無意義的鴰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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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5)
評論
Thunder_Bird 回複 悄悄話 謝小豬。好久不見,問好:)
風穀 回複 悄悄話 寫得好!
很喜歡! =)

小鳥一定要堅持寫。
thunder_bird 回複 悄悄話 大仙是很亮,很有藝術細胞呀。我不會做餡餅,煲湯還行。最近喝湯多了點,腦袋都進水了:(
艾麗思筆記 回複 悄悄話 忘了告訴小鳥了,詩寫不出來沒關係,你就使勁吃餡餅,大餡餅有大智慧,吃了一張你就會寫詩了:))
艾麗思筆記 回複 悄悄話 溫順的雷鳥? 聽著不太象啊,記得當年雷鳥是雷霆萬鈞,怒不可遏的嘛,誰能降服雷鳥啊,所以聽著不象啊:))

不過這篇文章我很喜歡,尤其是找到了一個最合適的詞,BRIGHT,老想誇那誰的,沒找著合適的詞兒,現在可好了,小鳥別舍不得,大仙拿走用啦,替那誰謝謝你!

我愛光,也好色,算不算有藝術細胞?

小鳥要堅持寫啊,宇宙係列可是個大係列呢,貴在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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