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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午跟朋友談完我們的加西行開始,心裏就一直覺得有千思萬緒無從說起,也就牽腸掛肚了一下午,不時做著做著事就開了小差。隻是因了總有種要一吐為快的衝動,所以現在就想到哪碼到哪地胡亂碼一把吧。
其實,就象告訴她的一樣,千真萬確,對那個決定我是完全理解和接受的(注意,不光是理解,而且還接受)。讓我確確實實意了一大外的是,那個導向決定的原因。兩個生活或將生活在一起的一對人兒,身邊的那些與同齡或更年輕的人,會有人對他們結婚沒結婚介意的。說實在的,我已經沒有這種概念好久,總有十多年了吧。
當然當事人和當事人父母親人可能是要介意的,因為婚姻所被賦予的意義。不過,其他人應該都可以沒差別地當他們是一對兒,結沒結婚。我早就一直這麽理所當然地認為。
每每有人知道了我的近況,十之八九會問:準備什麽時候結婚呀?我說,我們沒有想過要結婚,至少可見的未來沒有計劃的時候。他們人人都說:哦,我理解。現在想起來,他們中的有些,可能心裏其實還有句,拘於禮貌沒有說的:不過,我不接受。
看來我很有些自以為是得可以,要好好反省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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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婚姻,記得七、年前,當時大洋的彼岸有個很親密的朋友。當知道他有個共同生活了十幾年都沒有結婚的女朋友的時候,我跟他說:你應該跟她結婚的。他問我,其實有沒有那張紙到底有什麽不同呢?我說,我不知道有什麽不同,不過,我知道它在大多數女性(尤其沒結過婚的)心裏的特殊意義。不久,他真的跟她結婚了。我不知道,她有沒有象我當時勸他說的那樣,真的覺得生活和感情都有了升華。我知道的是,我一直到現在都不知道,其實有沒有那張紙到底有什麽不同。
大約有人會同意,從感情本身來說,婚姻並不能保證什麽,那張紙既不能為感情保鮮也不能為感情保質,否則也不會有那麽多人要探討如何在婚姻內經營感情了。不說現在國內在新婚姻法下,離婚非常快捷簡單;就算在這邊,離婚的麻煩、顧忌和牽製多在與經濟相關的方麵吧。
在孩子的利益方麵,無論孩子的父母結婚與否,孩子所享受的權利是一樣,換言之,父母親所要複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一樣的。孩子的心理感受上,如果是和父母安安穩穩地呆在一起,父母結婚與否是不是會很不一樣呢?個人想法是,一家人的實際效應, 該是更關鍵的吧。
婚姻作為一種法律的認可,賦予了些非婚姻的不自然具備的權利,比如說遺產繼承和和對配偶的贍養什麽的。但是,當雙方經濟地位相對均等,相對獨立的情況下,加上婚姻前、婚姻內,婚姻外都是可以有協議的,這些法律條款的意義是不是就削弱了,甚至幾乎到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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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婚姻觀如此淡泊,可能真的有些異類吧。追溯起來,倒是由來已久的,所以,當初才會完全沒有婚禮、沒有酒席、沒有蜜月吧。當初唯一賦予了意義的是婚紗照,轉眼間也就成了尷尬物,留也不是、去也不是。
我的婚姻觀如此理性,可能真的有些意外吧。細究起來,倒是也不矛盾,其實這理性,好象恰恰來源於過多的感性吧。以前認為,現在認為,將來可能依然認為,其實最重、最會被信守的承諾,是對自己的承諾、對心的承諾。
幸運的是,就那麽在茫茫人海裏撞上的那一個,居然有著和我類似的婚姻觀 ,至少到目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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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某刻,突然冒出一個很搞笑的問題:
兩個異性生活在一起,沒有結婚,
和
兩個人結了婚生活在一起,是同性,
大家會覺得哪一個更好接受一點呢?:)
嘿嘿..JJ好象這次又說反啦。。
一般大家對我說: 你的感性思路很讓我驚訝,與理性外表顯然有反差...
不過,我覺得其實你們都對...矛盾統一體嘛...:)
後來在電影院門口,你BF問我:一個人,BF還沒來嗎?我說,是老公,他晚一會兒到。
嗬嗬。大家都說反啦。。
不過青清你的理性思路很讓我驚訝,與感性外表顯然有反差。(亂評一下。)
婚姻還是要的,婚後的浪漫以及許多感性的東西仍然可以延續甚至更放鬆地展開,家庭建設及其他方麵的中短期計劃也能更穩定妥善地製定。就看要你們間的融洽程度了,如果都有誠意,長期經營並不很難的。
要有信心。我覺得你BF很好
還有我想吃喜酒。。。
那,MM恐怕已經可以理解到我的答案了,不積極的那不就那麽幾樣...嘿嘿...
一共有多長呀?希望我能擠出點時間來看...不過,先得找到在說. 接下來這段時間的忙打包,忙申請媽來探親,忙安排夏天的旅行...嘿嘿..是忙並快樂著! :)
暖薑MM,昨晚吃了個很晚的晚飯,然後再沒時間碰電腦了.不好意思,讓MM白等的.
發半路,IE DOWN的回複的大意是:其實在生活中,我是很注意不跟未婚的MM們講這些不蠻"積極"的話的...現在在網上感慨了一番,沒法照顧到MM們,如果大家因了這份消極,哪怕有點點不太舒服或開心了,實在抱歉呀.
"有和沒有都一樣,那麽為什麽不費點事去擁有呢" - 這個問題,我隻好回避了..嘿嘿..回答起來可能也會不太積極的了.:)
我剛吃過。飽飽的,有的是耐心:-)
暖薑MM呀,我回了篇,沒能發得出去,奇了怪了!
等會兒吃了,再給你複過. :)
公主的心態才是正確的呀...如果有什麽不對頭,也該是我的吧....
嘿嘿...其實,你說得這,"理直氣壯的叫對方自己的husband的感覺,好像沒有這紙婚書我無法達到那個境界。:)",好象真是那麽回事...就象現在被某人叫WIFE,感覺挺怪一樣..不過,好象沒有想被人這麽叫的願望. :))
MM的問題,不知道怎麽回答。應該是前者更好接受吧。但是也要看人了。如果我是後一種人,那麽當然後者好接受了:-)
期待下一篇痛並快樂著!
MM早...那MM當時的反應是什麽呀? 估計我們大家警惕性都比較高的說. :)
NOD, NOD...悄悄說一句,我還怕MM會介意的呢. :) 雖然對儀式之類很淡, 不過婚姻對我也是有過吸引力的,年輕而且沒有結過婚的時候. 可能是它破裂時所顯示出的醜陋(經曆的見到的聽到的),讓它美好不再了吧.
給"我就是"MM的回複裏提到了,其實,我感慨的不是別人接受或不接受的事實本身,而是事實和我的預期之間的差別.舉個例子,如果我的舅舅叔叔們說介意,我是完全不會有次感慨的.
JM們都提到父母,我很有福氣,父母很開明.不過,一路上,他們可能也為我承受了不少壓力,很內疚.
你那篇“今天”我早就看過了,不過就關注於下麵的旅遊電話了,赫赫,因為這樣的電話我也接到過,很好笑。
嘿嘿...看來MM有我直到不久前都一直有的誤會...事實婚和婚姻是不享受同樣法律保護的,至少魁省不是. (參見前文"今天"..嘿嘿..)
MM說得是,那是個人選擇,而且個人是社會人. 不過,我所感慨的是,我一直以為在當事人和父母家人之外, 同齡的朋友都不會介意的.我是為這個自以為是的"以為"感慨的. :)
在有了一定的經曆、明白了自己的心之後,婚姻就隻是生活
的一種選擇而已,有、沒有都泰然。
別人接不接受都沒有關係,當然自己的父母親人還是要兼顧一下,最好他們也有開明的認識。
“其實最重、最會被信守的承諾,是對自己的承諾、對心的承諾。”太對了。
喜歡你為不違心的選擇,高興你的他也有共識-祝福你們。
BTW,你的兩個問題對我而言都能接受。:)
對於法律來說,我對各國的婚姻法不是很熟,就我了解得來說,同居到一定的時間,就有事實婚的存在了。赫赫
順便恭喜姐姐,找到自己中意的人了,祝姐姐幸福!
公主,後麵的問題和前麵提到的決定之間,沒有什麽直接聯係的...決定本身跟婚姻全無關係的.不過它的原因是個引子,引出了些其實固有的想法.
我都可以猜到公主你是很喜歡有那一紙婚書,從你的字裏行間. 所以MM不用用"好象"了...嘿嘿....不過, MM能分享一下為什麽喜歡嗎?
那些相片本都留在國內了,現在那些大幅的好象都不知去向了..嘿嘿...上次回去看到,沒什麽尷尬了,更多是"時光飛逝"的感慨 - 曾經多麽年輕呀...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