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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議人權 - 回某人的帖子

(2006-07-18 08:44:53) 下一個

看了海參的帖子,我很喜歡,因為感覺是他思考過了的東西,凡是認真回貼的我都歡迎。
  
帖子中提到了利益,那麽就先說這個, 利益和人權什麽關係?

人的利益包括人權。人權是人的全部利益中最基本的那一部分,是先天具有的,不可剝奪的,與時代背景、社會條件、民族、文化以及國籍都無關的,因此才冠以“天賦”的稱謂。跟吃飽飯沒關係,在於人的自覺意識的覺醒。

在討論之前,有必要在基本概念或者名詞定義上達成一致,因為你所定義的人權和我所定義的有不同,單從“名詞”定義的角度來說,我不能說你的就錯,但是如果誰都自己定義一套概念,然後再互相爭論有什麽意義嗎?

所以你所定義的“指在一定的社會曆史條件下每個人。。。” 應該是另外一個概念;如果你堅持那就是人權,那麽我可以退一步,把我的人權定義改稱為為“人的自然權”,可以了吧,不就是一個名詞嘛。

羅嗦了這麽多,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了吧,我們沒必要圍繞著概念的“名”與“實”上爭論,那樣永遠爭不出結果,反而讓人糊塗。早在兩千年前春秋戰國時期,就有過關於“名實”之爭,有個大明白人叫公孫龍的最早提出這個問題,因此有了“白馬非馬”的著名命題。聰明人從來都是事先清楚“名實”而議的。

不過還是遵照我的“人權”定義吧,畢竟我是參考了西方哲學簡史和“三大宣言”,采用了現代國際上通行的人權定義,而且至少是我先提出人權這個話題的。

我事先就講過,人權包含生存,平等和自由。這三個詞的每一個都需要一大篇文章來闡述,有時間再講。你所說的“經濟利益”就由人權中“生存”所概括了,本來沒有什麽矛盾的。

人權的這三個方麵是人的利益的最基本的概括,因為是從“自然人”這個角度出發來闡述結論的。比如說,一個人生下來,就象所有自然生物一樣,需要從他所處的環境中汲取養分以生存,這就是自然的生存,是人權。網上經常會有類似這樣的言論,“你是中國這塊土地養育的,不應該說中國壞話。。。”,其出發點就是中國這快土地養育你是有條件的。

現在我要說“不”,中國的土地養育我是因為我生在這裏,而不是別的地方,這是我的權力,沒有任何條件;“不應該說中國壞話”需要從其他方麵找理由。至於我為什麽生在中國,則不是由我選擇的,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關於生存,平等和自由,我會另外專門寫文章討論,現在回到你的帖子上來。

如果沒錯的話,我們分析的焦點在於國家的目的所服務的人群上,你認為是“大多數人”,我認為是“每一個人”。

從上麵的人權定義討論中,應該清楚了,人權是人的利益最基本的那個部分的概括,因此應該蘊含國家中的每一個人。如果說到某個利益隻適合給予大多數人,那麽可以肯定這個利益有後天成分,不是最基本的,比如選舉權。另外,“大多數”如何準確定義很難操控,哪些人屬於這個大多數,哪些人不屬於,如何確定? 誰來確定?  任何國家的憲法中如果有關於這個“大多數”的描述,則必是專製者之借口,社會動亂之根源。現代國家的憲法早沒有這樣的描述了。

至於“民主”,還是不要提的好,我的話題還沒到那個階段,我前麵的帖子有說過。民主是過程是手段,這個我暫不表態。基礎尚沒有,何必談空中樓閣。還是先把人權意識建立起來吧。孔子當年不議“大同”,先說“尊親”就是這個道理啊。難不成他老人家也是“鹹吃蘿卜蛋操心”?

附文: 海參的回貼

國家是什麽?

國家是由一群自然人,基於保護其群體中的大多數人的利益而建立的。這裏要用“利益”而不能用人權。所謂人權,是指在一定的社會曆史條件下每個人按其本質和尊嚴享有或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隻要這個人類社會存在著國與國的貧富差距和人與人的貧富差距就不可能人人平等,也就不可能享有平等的人權。人活在這個世上最根本的利益是經濟利益,政治是經濟延伸,軍事又是政治的延伸。吃不飽的時候談人權都是TA媽的扯蛋。隻有當吃的飽穿得暖住的舒適行的巴適的時候人們自然而然的就會提高自己對符合自己利益的標準。老夫說你know nothing about politics,know nothing about human rights and know nothing about country一點也不冤枉你。現在國內政府的首要任務是讓全部的國民都能過小康的生活,而不是追求什麽虛無縹緲的“人權”。不要被西方的偽人權迷了眼睛,民主隻是過程而不是目的,如果你把民主當成結果的話那你就已經淪為民運人士了。

210211是鹹吃蘿卜蛋操心,小日子過得太好了該送到農村體驗一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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