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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人權意識

(2006-07-17 06:09:02) 下一個

談人權意識

在失去自我意識的人群中,強權政治是必然的。而反過來,強權也一定會千方百計摧毀人的自我意識。決大多數中國人就是這樣,一直生活在這個怪圈裏而不自知。所以在中國,單純地追求民主政治毫無意義,還是應該把最基本的啟蒙教育抓起來,讓人權意識灌輸到每一個人的心裏。

“人權意識”乃思想意識範疇的概念,而非“人權”本身。先有個體的人權意識的樹立,推而廣之,一旦大眾趨同,則真正“人權”才能實現。也就是先普遍地建立意識,才談得上實現,單純而直接地追求民主政治並不合適。


人是什麽?

首先人是自然的人,自然的人就是自然狀態下生存著的人。如果去除思想能力,如同貓狗一般沒有區別,這是“自然人”的概念。所以人一生下來,就先天地擁有一些基本權力,這種權力是不可被剝奪的,因此稱為“天賦”人權,包括生存,平等和自由。所有一切後天的權力都是自然人權的延伸。國家,政府乃至祖國都是人為的後天的產物,是為了人先天的權益服務的,本末倒置才是真可悲的。


國家是什麽?

國家是由一群自然人,基於保護其群體中每一個人的人權而建立的。所謂主權乃是人權的延伸,國家以保護人權為其存在的目的。“國家的目的”是人定的,國家不是一個先天具來的東西,是文明發展的產物。由人來決定建立國家的目的是文明發展的必然。

按照目前國內教科書的定義,“國家是由其國土上的統治集團為維護其利益所設立的權力機構”,這個說法隻有在普羅大眾沒有人權意識的情況下才成立,而且隻說明了國家形態,不是國家目的,不是一個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如果照此的說法,那麽“統治集團”的利益到底是什麽呢,這個所謂的“利益”和國家成員的每一個個體有什麽關係嗎? 如果能分析到這一步,就會發現這裏存在巨大的矛盾,而且不可調和。

樹立人權意識就是人類自我認識的過程,這個過程從四百多年前起始於歐洲,一路地發展下來,並不是一開始就認識到的。

中國古代儒道兩家哲學的都包含了人權的成分,但沒有建立起自覺的主動的意識,而是以維護“社稷”為目的,以“君”為出發點,來體恤“民”,社稷即所謂的國家。現代人權意識產生於西方,直接從“民”出發來建立“社稷”。

人類自從產生文明後,在東西方幾乎同時創造了燦爛的古代文明,然後都不約而同地進入了中世紀 - 人類社會最黑暗的時代。西方率先擺脫了這個枷鎖而進入現代文明,而中國人始終在黑暗裏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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