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統計學引發的種族歧視
-好教授和好警察誤會了(外一篇)
十三姨夫
我們的判斷和決定常常來源於自身的經驗和值得信賴的外界信息。記得剛到美國的時候準備淘換一輛二手車,一位師兄很認真地告訴我:“千萬別買黑人的車!最好能買一輛白人老太太開的車。”等到後來看到黑人們放著震天動地的說唱音樂,綠燈一亮就一腳油門到底絕塵而去,才有一點兒領悟。
在好教授和好警察衝突事件的報道中,媒體使用了一個詞叫“Racial Profiling” 。什麽意思呢?我的理解是完全根據一個人的種族特征即推定其犯罪的可能性。比如在街上見到滿頭小辮兒褲襠拖地的黑人就懷疑是他們身上藏著槍支毒品;比如在機場見到阿拉伯大胡子就懷疑他們腰裏別著炸彈;比如在中關村見到外地抱小孩的婦女就懷疑她們販賣盜版光盤和毛片兒(這個有點兒扯遠了)。
如果把個人的種族偏見放在一邊,Racial Profiling或者是廣義的Profiling對於有效打擊犯罪是有統計上的意義的:警方可以有效地發揮有限的警力預防犯罪。假設(純學術意義上的討論,板磚拍人滴不要)每100個阿拉伯大胡子裏有1個恐怖分子,而其他種族每1000個人裏有1個恐怖分子。由於警力有限,警方不可能對每個人都仔細檢查,隻能采用抽樣檢查。從阿拉伯大胡子裏發現恐怖分子的概率遠遠大於其他種族,因此大胡子們就受到了警方的特別關照。
跟據官方統計數據(www.pewcenteronthestates.org):美國每54個成年男性中就有1個蹲在監獄裏,這個比例對於白人是106:1,西班牙裔是36:1而黑人則是15:1。換言之,根據黑人的人口比例(13.5%)推算,監獄男囚犯中幾乎一半是黑人。有人認為是非洲裔種族本身犯罪率高;有人則認為這是種族歧視的證明,白人警察專愛找黑人的茬。
白人警察對於黑人的偏見雖然會影響這個比率,但是畢竟單以種族為依據的盤查是違反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的。話說回來,黑人犯罪率明顯高於其他種族還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但是設身處地為不是恐怖分子的99個大胡子們想想,也真夠不公平的:美國不是崇尚個人自由的國度麽?憑什麽因為我有大胡子就把我查個底兒掉。哎,警官!我旁邊那個帶小帽兒的大胡子過去了,你為什麽不查他!(警察按,那是猶太人)
在好教授和好警察衝突事件中,哈佛的蓋茨教授見警察一上門就推定警察是Racial Profiling,稱警察為種族主義者,實在是反應過激了。如果上門的是黑人警察他的言辭也許不會那麽激烈吧。他自己是不是也有種族歧視的嫌疑,上來就推定白人警察歧視黑人呢?我猜當他看到警察上門的時候,心情一定和那99個無辜的大胡子一樣鬱悶,不過大胡子們隻能忍,就像珍珠港襲擊後加州那些被關進集中營的日本人一樣 ,教授卻覺得自己不是那麽好欺負的。
也許美國黑人的血液裏流淌著太多無法也不曾為文字記錄的苦難,他們不能放棄任何一次維護尊嚴的機會吧。
在我們做出決定時,我們不妨把自己放到蓋茨教授和白人警察的位子來分別考慮一下自己會怎麽做,自己會期待對方如何反映。
首先,蓋茨教授是從中國出差幾個月會自己的家。讓我們想一想,如果您在一處居住了幾年,有多大概率您的左鄰右舍會不知道您是亞洲人?如果您的鄰居是黑人,您會不知道嗎?所以,鄰居的報警本身就是很可疑。難道您不知道鄰居是黑人?鄰居是第一次見到蓋茨教授?
第二,如果我們出差幾個月回家,撬門。警察出現時,我們第一個反應就是先告訴警察,這是我自己的家。我們希望警察平靜下來並且有禮貌地對待我們,因為報警本身是個錯誤。如果警察強行進屋,看到我們的照片和種種跡象顯示這不是入室搶劫(作為警察,他們很容易判斷嫌犯是否可疑,環境是否構成犯罪現場。)我們是否期待警察友好並有限的詢問?如果,警察闖入您家,故意刁難您,您是否憤怒?想一想警察是要保護納稅人的。
最後,如果我們是警察,當報警已經被證實是誤報時,我們是否要先道歉?如需進一步調查,是否禮貌地解釋,您誤闖入別人家,還希望主人像嫌犯一樣地聽您的命令?
警察在此是非正義的,蓋茨教授的惱火是可以理解的,警察的無理取鬧是不恰當的。在逮捕蓋茨教授時,該警察明明知道這是教授自己的家,也很清楚逮捕教授的理由不成立,教授會被很快無罪釋放的。該警察隻是想利用自己的權利好好整整這個黑人。
如果蓋茨教授是白人,該警察會禮貌地解釋來的原因,並會仔細聽取蓋茨教授的解釋。
如果蓋茨教授是白人,白人鄰居也不會故意假報警,會來幫忙開門的。
什麽是種族歧視?您上飛機時,白人空姐對您前後的白人旅客打招呼,輪到您時,她轉身幹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