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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旅 —— 讀書筆記:兩個英國女孩的美國處女行

(2013-03-16 06:47:22) 下一個


                    青春之旅 
                        —— 讀書筆記:兩個英國女孩的美國處女行


    第一次去美國,第一次在異國求職,第一次背著背囊從舊金山橫穿美國大陸,第一次投宿素不相識的人家,第一次遊大峽穀還被臭鼬
(skunk)襲;途中被人偷走背包,經常餐風飲露,有時甚至饑寒交迫;然而,麵臨困境不輕易放棄,不輕易低頭認輸,不向家人伸手求援,下定決心在厄運中吸取教訓,將旅程進行到底... ... 經四個月的錘煉滾打,終於排除萬難,回到英國;在旅途中曾長見識,建立友誼,更為將來的人生征途鋪下了紮實的路基。 

這就是兩個年輕的英國女大學生親身經曆的真實故事。

本書的作者艾瑪和後來成為她閨蜜的校友蒂在牛津大學讀書時邂逅。那時她倆剛剛入學,同是十八、九歲的大孩子。艾瑪早前一年曾報考牛大曆史係,但麵試後因患病被迫放棄入學機會。休學一年將病養好後,她重新報考,終於獲該校英國文學係錄取。在校寄宿之初,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艾瑪遇見蒂。蒂來自英格蘭東南的肯特郡,同年入讀牛大醫學係。兩個小丫頭氣味相投,一拍即合。艾瑪出身平凡,父母對自己的獨生女能考入牛大特別高興。蒂的家景則相對較好,算是書香門第,但出身的差異並不影響倆人友情的發展。很快,不同學科的兩位校友搭起了互信的橋梁。三年後,即一九八九年夏,艾瑪大學畢業,蒂也完成了醫學本科課程。俗話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裏路,離校前倆人決定結伴遠行,用幾個月的時間去見識見識外邊的世界,回來後再作人生正途的選擇。

大學裏有各種各樣的校友聯誼會,很多聯誼會和國內外同類組織有密切聯係。艾瑪和蒂參加了好些聯誼會舉辦的吹風會,以便研究和布置旅行計劃。一番計議後倆人敲定了夏日美國自助行。聯誼會的學長們這樣對她們說:美國國土遼闊,地貌奇特,是許多年輕人旅行的首選;再者,美國就業機會多,美國人喜歡英國人的口音,英國人在那邊求職簡直是手到拿來。艾瑪之前雖出過國門,但那時有父母、老師同行,自己則未曾獨征遠途;如今剛放下書包即換上背囊,內心既有一股衝勁,又有一份自己不願坦認的擔憂。她心裏十分清楚:這是一條自己選擇的路,一條考驗意誌和毅力的路,同時也很可能是一條將自己推向成長的快車道的路。

決心下定以後,兩位年輕的大學畢業生各自向銀行貸款幾百英鎊,作為旅行盤纏。登機的前一晚,好友和她們倆在牛津幹杯言別。次日,由於酒意未盡,艾瑪在騎車去機場路上,有意無意拿走路旁的半個路標牌子。警車窮追而來,倆人被逮入警署。此時離登機時間僅有五個小時,若警方不及時放人,整盤計劃將被耽誤。經一番苦苦解釋,又再簽字認錯之後,倆人才得以脫身,倉皇趕到機場。登機前夕艾瑪還爛醉在機場快餐廳的地板上… …

大紐約車水馬龍,高樓林立,使這兩個初來乍到的“黃毛丫頭”如初夜洞房,又驚又喜。倆人開始注意招工廣告,打算在紐約求得一工半職。艾瑪的美國朋友為她推薦了一家出版公司,讓她前去麵試。麵試過後對方卻沒說什麽,隻讓她“回去等電話”。第一次求職就這樣以敗告終。但倆人軍心未動,決定前往舊金山,在美國西岸從頭起步。飛機深夜抵達舊金山機場,但艾瑪卻不見約好的遠房表哥前來接機。原來臨行前打電話時,艾瑪隻說自己將到機場,卻忘記交代具體時間。由於沒有零錢打公用電話,倆人在夜風中為聯係表哥吃盡苦頭。幾番周折後找到了表哥,但因表哥離英多年,與艾瑪素未謀麵,雙方仿若生人。寄宿在表哥家那幾天並非預期那樣舒坦寫意,表哥也不像想象中那麽樣溫良恭敬讓。

為罷脫困境,艾瑪和蒂迅速聯係上在牛津時結識的灣區校友。校友熱情款待,並將她倆介紹給自己的朋友,大家一起設法幫助聯係工作。雖然一個飽讀文庫,一個是準醫生,但適逢美國經濟蕭條,待業勞力遍地都是,倆人尋工連連碰壁。艾瑪和蒂每天沿街逐戶打聽職位空缺,但幾個星期後仍一無所獲。起初她們還希望能夠專業對口,但後來看形勢不妙,手上盤纏又一天比一天少,便再也不敢過分挑剔。有天倆人看見麥當勞店外有招工廣告,滿以為十拿九穩,即信步而入。經理一聽是英國口音,果然高興得不得了,但接著卻又一臉歉意,說:孩子們,對不起,本店空缺剛好有人填上;他們也是剛從英國過來大學生… …

簡直是晴天霹靂,想不到連賣漢堡包的機會也撈不到!此時倆人借來的錢已剩不多,若不及時找到一份能賺錢的差事,恐怕很快就連房租也成問題。回顧初來時的雄心壯誌,如今虎落平陽,倆人情緒一陣波動。一晚,在尋工未果返家路上,蒂像泄了氣的皮球,癱坐在路邊,淚水簌簌而落。但年輕人始終是年輕人,猶豫片刻後,姐妹倆又頓時猛醒過來,重整了鬥誌。她們總結了幾周來尋找工作的經驗,提出了一個問題:兩人同找一份工作、同時出現在一個招工雇主的麵前,會不會容易被人家推斥?若果倆人分路行動,機會是否大些?

新的尋工策略果然生效,第二天她們各自落實了一份工作。艾瑪去做“公益保險”推銷,蒂也拿到一份差事。可惜好景不長,在美國挨戶敲門搞推銷並不好做,艾瑪做了幾天又不得不轉行。就這樣倆人糊裏糊塗在灣區一帶做了好幾個星期雜活,雖然攢得的錢合起來還不到一千美金,但時間也不允許她們過分留戀。倆人決定開始回程,陸路橫穿美國,沿途順道觀覽花旗大陸的壯麗風光。艾瑪為此特地在舊金山旅行用品專賣店買了一個單人帳篷(為省錢)和一些必需品,姐妹二人載著朋友們的祝福上路,乘“賽狗”(Greyhound)長途汽車先行取道大峽穀。大峽穀是世界地貌名勝,但得意之中艾瑪竟把帳篷丟在舊金山,待到了景點後才發現帳篷不在行李袋。沒有帳篷怎麽過夜?雖說是夏天,但西部的深夜寒氣逼人。頭一晚,營地遇著的好心“驢友”為她倆騰出一個帳篷應急。那晚睡覺總算有了著落,但誰知次日一早起“床“時,艾瑪發現一隻臭鼬挨在身邊。驚惶中臭鼬使出它的“殺手鐧”,將一股臭氣撒在她的身上,令她直到紐約後還是臭氣纏身。

知道她倆剩下的盤纏有限,美國的朋友們互相動員,給這兩位年輕“驢友”打氣,伸出援助之手。一路上艾瑪和蒂先後在好幾個陌生人人家裏做客、過夜;這一站東主送她們上路後,又通知下一站的又為她們提供方便。其中一女同性戀者還把她倆誤作一雙情侶,令她倆哭笑不得。艾瑪和蒂邊走邊看,雖說是走馬觀花,但總算是遊覽了西部幾座名城。有時,由於夜間乘車,倆人得在車站外過夜,或求便利店人員給以防風避雨之類的方便。都說冤家路窄,一天早上剛在車站睡醒,艾瑪突然發現她早前的一“粉絲”出現在眼前。此君在牛津時就一直死纏著她,令她欲罷不得,苦惱至極。本來“他鄉遇故知”是人生一樂,但這一巧遇幾乎搗亂了她倆的行程。世間上真是無奇不有。

擺脫了死纏爛打的男孩,艾瑪和蒂繼續乘車沿著66號國道向東進發,不經不覺來到東南海岸的邁阿密。此時倆人手頭上的錢越來越少,每人每天夥食僅得幾美元,可謂一塊美金一寸金,餓了渴了也不敢隨亂化錢。為去觀看一所蒂慕名已久的藝術館,倆人頂著烈日徒步,遙遙十多裏路不願坐車。饑渴之中倆人來到一家路邊快餐店。店內的一位中年女人說,她本人也是英國移民後裔,所以遇見她們尤感親切。中年女人讓店裏一男子開車送倆人一程;上車時她們才注意到原來男子是一侏儒。侏儒開的是意國名牌跑車,一問,才知他是成人小電影演員。一路上侏儒喋喋不休,說想與她們做愛,如此這般。倆人深知已陷險境,唯有忍辱負重,不敢回話頂撞。侏儒最後不得其欲,將倆人扔在路邊。待侏懦掉頭隨一股塵煙消失在地平線後,倆人才稍為鬆了一口氣。

後來艾瑪和蒂來到一個海灘,由於滿身臭氣一直未及清洗,艾瑪決定下海遊泳。在灘邊的水龍頭取水解渴時,一位十來歲的女孩走來對她們說,媽媽想邀兩位姐姐到家裏一坐。此話對倆人有如天上掉下餡餅。原來這戶人家是心靈美麗的基督信徒,見人有難隨時兩肋插刀,出手相助。主人家夫婦酷愛英國文化,生活條件極好。艾瑪和蒂發現自己成了這個家庭的座上貴客,每天美食佳肴。隻是有天晚上,突然風雨交加,屋旁一棵大樹翻倒在地,撲通一聲落在倆人身邊,死神與她們僅僅擦肩而過。

在教徒夫婦家不過幾晚,艾瑪和蒂就同家裏的幾個小成員打成一片,簡直一見如故。最小的男孩是個電腦小精靈,電子遊戲擂台未逢敵手。臨走的前一晚,為壓倒這十二歲小童的遊戲積分,艾瑪和蒂閉門造車,幾乎敲爆鍵盤。這一晚,倆人喝光了冰箱幾十瓶啤酒,還將房間弄得一塌糊塗。清晨從醉夢中猛醒,發現自己犯了大忌,倆人後悔不已。

自願留下三十多美元作為賠償,艾瑪和蒂告別教徒一家,繼續朝東北方向挺進。倆人後來還在一老婦人家呆了幾天,而且住下之後才知被她利用。原來她讓她倆去替人做居家清潔,自己坐享其成,領取她們的工資所得。反而,她倆所得回報隻是一般的粗食冷飲。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寄人籬下的姐妹倆,此刻隻能忍氣吞聲,博人施舍。

又經過一番折騰之後,艾瑪和蒂最終找到這所渴望多時的展覽館。可惜驚喜若狂之際,蒂發現她千裏迢迢前來參觀的陳列部分因館場裝修暫不開放。又一個晴天霹靂。疲勞、失望、無奈,幾乎又令蒂徹底崩潰… …

懷著十分複雜的心情,艾瑪和蒂終於抵達紐約,等候返英的航班。在機場酒吧,倆人兜出口袋最後剩下的零零幾塊美元,讓服務員按剩錢所值配了一個美酒加咖啡。坐在候機室內,姐妹倆一邊品嚐咖啡,一邊回顧幾個月來的艱辛旅程,思潮翻滾,百感交集… …

《我把帳篷丟在舊金山》二零一一年初版,所講述的故事發生在一九八九年;雖然時隔二十多載,但讀起來許多情景仍新鮮活現,沒有給人過時的感覺。人生的旅途既曲折又精彩,無論正麵的還是反麵的,年青時期的經曆都令人難忘。年過中年的讀者也許能在這本書某些生動的描述中,找到自己青春時期的身影;而年輕的有可能在其中聽得見大自然的呼喚、獲得珍貴的人生啟蒂。巴金說,青春是美麗的東西。本書寓意或許可用一張老賀卡上的留言來概括:一個隻顧低頭趕路的人永遠領略不到沿途的風光;生命的美不在目的而在曆程。

 

* E. K. (2011) Ileft my tent in San Franci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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