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給父親的回憶

給父親收集的抗戰期間在空軍的記憶和有關祖父的中國海軍文章
正文

中國海軍戰後接受的日本投降和賠償艦

(2007-10-15 15:57:45) 下一個
 1945年9月9日,日軍駐華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大將向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將軍呈遞降書正式投降後,中國戰區對日受降典禮在南京舉行,海軍總司令陳紹寬代表中國海軍接受日軍投降,日本海軍中國方麵艦隊司令長官福田良三在儀式上代表侵華日本海軍部隊願意放下武器,向中國海軍投降。接著10日就根據降書規定下令日軍中國方麵艦隊司令官福田良三中將,將中國戰區(包含台灣、澎湖、北緯16度以北之越南)內所有日本海軍管轄的艦艇、兵器裝備、港口設施等移交給中國海軍總司令部,由參謀長曾以鼎中將負責接收。

       此後,中國海軍各部分分赴山東、上海、江蘇、湖北、浙江、福建、廣東、海南、台灣等地,接受日本海軍及受其指揮和控製的汪偽海軍的艦艇、裝備,處理戰俘。惟有東北的偽滿洲國“江上軍”與海上警察部隊擁有的一批淺水炮艦和軍用飛機,在1945年8月蘇聯紅軍進軍東北後多由自行破壞或是被蘇軍俘獲;而中國海軍由於力量貧弱加之戰後遠東國際格局的影響,竟無力也無從收回這本屬於中國的權益,實在是勝利的喜悅中一莫大的憾事!

        9月13日,日本上海地區的海軍指揮官登上停泊江麵的中國軍艦,聽取陳紹寬總司令的指示,並於17日在上海舉行移交典禮,將這一地區內所有日本海軍與汪偽政權的大小船隻艦艇移交給中國海軍接收,也揭開了中國海軍接收日本投降艦艇的序幕。

       倘若以1937年7月全麵抗戰爆發時日本在中國大陸的海軍力量第三艦隊論,則當時其下轄第十戰隊:旗艦裝甲巡洋艦“出雲”、輕巡洋艦“天龍”、“龍田”;第十一戰隊:水雷敷設艦“八重山”及以下炮艦、二等驅逐艦等十三艘;第五水雷戰隊:旗艦輕巡洋艦“夕張”,第十三驅逐隊(二等驅逐艦“吳竹”、“若竹”、“早苗”),第十六驅逐隊(二等驅逐艦“芙蓉”、“刈萱”、“朝顏”);附屬艦“嵯峨”。不失為一支頗具實力的近海力量,即使與當時的中國海軍整體相比都毫不見絀。不過隨著太平洋戰爭的進行與南洋戰事吃緊,日本在華艦隊的主力艦艇陸續被調往南洋並損失殆盡,僅存一些內河艦艇擔負反水雷與巡邏作戰的任務。到抗戰勝利時,在華的最大主力艦僅為1350噸的“宇治”號炮艦;不過因為多係小型船艇,數量上倒是蔚為可觀。

       根據日方提供的資料,抗戰勝利時殘留在中國大陸的日軍艦艇船舶共計2169艘(另有資料說2162艘),總噸位82839噸(另有資料說79426噸);但真正堪用的隻有192艘,計19134噸。其中大小軍艦19艘(堪用者3艘),驅潛艇7艘(堪用者6艘),小型潛艇3艘(堪用者2艘),魚雷艇6艘(堪用者3艘),小炮艇200艘(多數不堪使用)及大批的“震洋”自殺艇、各式小艇、帆船等;種類、數量極為龐雜,真正使用價值則不高。時值中國海軍曆經抗戰之重大犧牲,有經驗的人手嚴重不足,加之接收中各部門職能與歸屬紊亂、爭端頻發,以至於艦艇移交工作進行極為緩慢。曆時年餘,方在南京、上海、九江、武漢、青島、舟山、廈門、台澎、廣州、海南十個區域基本完成了對日偽艦船的接收工作。詳情如下:

      1、南京區:接收60艘,其中留存50艘,發還6艘,沉沒4艘。
      2、上海區:接收454艘,其中留存106艘,發還141艘,移交203艘,撥借2艘,沉沒2艘。
      3、九江區:接收54艘,其中留存39艘,發還3艘,撥借5艘,沉沒2艘,售賣5艘。
      4、武漢區:接收65艘,其中留存35艘,還5艘,移交17艘,撥借8艘。
      5、青島區:接收169艘,其中留存88艘,發還26艘,移交46艘,出租9艘。
      6、舟山區:接收40艘,其中留存34艘,發還1艘,移交5艘。
      7、廈門區:接收80艘,其中留存61艘,發還8艘,移交10艘,沉沒1艘。
      8、台澎區:接收296艘,其中留存249艘,撥借40艘,沉沒7艘。
      9、廣州區:接收56艘,其中留存23艘,發還14艘,移交19艘。
    10、海南區:接收76艘,其中留存63艘,移交8艘,撥借3艘,沉沒2艘。

      留存部分是指發交國民黨海軍各單位使用,計748艘;發還部份是指該船原為日軍劫收各中外民營商號機關或公營事業及民間業主,現發還原主,共計204艘;移交是指發給非海軍的單位,如招商局、海關、國民政府行政院物資供應局、聯運指揮部、經濟部、中華水產公司、“戰時運輸管理局”、青島港務局等機關使用,計308艘;撥借是指如水運指揮部、漢口海關、海事職業學校、台灣高雄運輸司令部、高雄港務局、基隆警察局、高雄縣政府等機關借用,共計58艘。另有“震洋艇”812艘(計971噸),因不堪使用而全部報廢,部分零件轉做他用。

根據中國海軍總司令部的紀錄,總計接收了炮艦8艘(“安宅”,“鳥羽”,“勢多”,“二見”,“熱海”,“伏見”,“隅田”,“舞子”),小型驅逐艦1艘(“宇治”),各型炮艇132艘,巡邏艇84艘,驅潛艇2艘,小型潛艇3艘,魚雷艇9艘,登陸艦艇159艘,自殺艇(即“震洋艇”)821艘,以及其餘的運輸、測量、工程、布雷或掃雷、交通船艇及部分被日偽海軍征用的民船等。另有戰時日本捕獲的美國和意大利(1943年退出戰爭後)淺水炮艦3艘,此時也一並移交給中國海軍。
      抗戰結束之時,中國海軍大部分水上力量已經損失,因此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和指揮人員嚴重不足,大大減緩了降艦移交的速度。蔣介石為徹底清洗海軍中的舊閩係力量、建設“新海軍”而引起的派係鬥爭也影響了接收的速度。不僅如此,技術人才的不足還影響了軍艦接收後的保養和維修,所以降艦中最後能成軍的不多。接收之後,中國海軍留用了277艘,其中編隊192艘,報廢的1100多艘。

      

       1945年9月17日接收日軍在華艦艇的典禮,中央的是國民黨政府海軍總司令陳紹寬上將,陳在接收完這批日艦後不久就失勢了,左二戴眼鏡者是參謀長曾以鼎中將,右二是美國第七艦隊司令金開德上將,背景是“安宅”號炮艦。

1947年初,舊日本海軍殘部承擔的大部分遣俘及掃雷任務都已告終。為了消除日本從海上發動對外侵略戰爭的能力,中、美、英、蘇四國代表經會商後決定,將原日本海軍的大型軍艦(包括戰列艦、航空母艦、水上機母艦、巡洋艦等)及所有潛艇一律銷毀(由美軍在海上擊沉或在工廠分解)。驅逐艦噸位以下的中、小型艦艇及輔助船除酌留一部分給日本維持治安外,應由美、英、蘇、中四國分配(艦型見下表)。
       表二:日本海軍送繳盟國驅逐艦級別以下的殘餘軍艦類型表
        艦種             艘
       驅逐艦          26
       護航驅逐艦    67
       布雷艦艇       11
       掃雷艦艇       14
       驅潛艦           5
       魚雷快艇        1
       運輸艦           8
       補給艦           3
       合計           135

       按照約定,這些戰利品由日本船員(原海軍官兵)開至四國預先決定的港口。蘇聯分配到的艦艇開至海參崴附近,中國的開至上海及青島,美國的開青島、橫濱及橫須賀,英國的開至新加坡及吳港(大部分美國分配到的艦艇都留在日本解體而未使用)。這些戰利品中,蘇聯、美國及中國各獲得34艘,英國32艘。凡是百噸以下的小船皆交還日本作漁船、貨船、渡船、駁船及和平時期使用,這些小船的總排水量達20萬噸。

    

                     中國海軍上校馮德建在分配日本賠艦會議上抽簽

       根據盟軍總部命令,擬定賠償的日本艦艇必須在1947年5月前開赴橫須賀、佐世保兩港集中,由四國海軍人員分別加以檢驗。中國海軍派出了鍾漢波海軍少校,參與了檢驗工作。到6月,工作基本完成。
1947年6月28日,中、美、英、蘇四國軍事代表在東京盟軍總部大禮堂舉行會議,對日本賠艦正式分配。會議由美國海軍遠東部隊司令格裏芬海軍中將(Robert Griffin)主持。中國馬德建、姚嶼海軍上校出席會議,代表中國海軍抽簽,抽到第二組,結果比較滿意。次日,中國海軍在上海成立接艦處,由海軍上校楊道釗任處長,負責接艦準備工作。以下是中國所抽得三批日艦的名單:
       第一批日本賠償艦艇(1947年7月6日在上海移交):
       驅逐艦:雪風,初梅,楓;海防艦:四阪,海防第14號,67號,194號,215號。
       第二批日本賠償艦艇(1947年7月31日在上海移交):
       驅逐艦:杉,蔦;海防艦:對馬,海防第85號,118號,192號,198號,205號。
       第三批日本賠償艦艇(1947年8月30日在青島移交):
       驅逐艦:宵月;海防艦:屋代,隱岐,海防第40號,81號,104號,107號;運輸艦:輸送第16號。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