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702)
2008 (322)
小可還挺喜歡體育課的,雖然這根本就不是他的強項,重在參與嘛。
上星期一回來,他還挺高興地匯報說,他們測耐力了,他還達標了。測試項目是長跑,三分鍾至少跑350米,跑三分鍾休息三分鍾,一連跑六回。他每回能跑個一圈半600米吧,算下來也跑了三四公裏了。那天晚上洗澡時發現腳上都打泡了,也難怪,那天剛好換了雙新鞋上學去了。
這星期一晚上回來,我見他小臉發白,沒精打彩的,一問又長跑了,三個六分鍾,一個六分鍾至少得跑650米。當然跑完了還有別的項目,倆小時呢。
小可這回是累慘了,主要是他早上就有些不舒服,上體育課前就惡心還差點吐了。晚上回來直抱怨嗓子疼,估計是感冒了。我趕緊給他吃點藥,吃完飯洗完澡就讓他躺床上了。
臨睡前,小可還沮喪地說:媽媽,今天我達到要求了,下回可能就不行了。原來,他們老師訓練他們,倒也是循速漸進,下一次就是一次12分鍾一次6分鍾,最後得跑一次18分鍾的。
我聽了也想不出什麽好主意,隻能再三叮囑他量力而行,不及格就不及格吧。
LG遠遠聽見了,趕緊跑來批判我,要小可不可以放棄,走也要走到終點。還出餿主意,讓小可周末和他一起鍛煉跑步,把他小時候那方法也搬出來了:我們跑PARIS-北京。
什麽玩藝,這體育不行就不行,怪隻能怪我們當爹當媽的,LG自己就是“罪魁”之一。
昨天半夜,小可還發燒了,真是病了。今天早上不燒了,小可帶著喉片上學去了。回來他還說嗓子痛呢,不過臉色跟平常比還是差不少,可比昨天強多了,說話底氣也足一些。
今天早上,小馬看著看著,瞧出不對勁的地方啦:媽媽,為什麽有的女孩子那麽高,比男孩子高出這麽多。
說著兩隻手臂,一隻使勁往上伸直了,另一隻往下伸直了,這一比劃也得有個四五十CM。誇是誇張了點,可說的還真就是事實。大概是因為女孩子們發育得早的原因吧,不少就比站一起的男孩子高。
我說那是正常的呀,女孩子長得快嘛。
小馬不高興了,憤憤地說:這不公平!這得禁止!女孩子就是不能比我們男孩子長得高。
嘿,他還來勁了,還要禁止呢。才幾歲的娃娃啊,就男尊女卑啦。打倒!
小馬真有大男子主義思想,總有點輕視女孩子。有幾回了,吃晚飯時,小馬故意學女孩子扭扭捏捏的樣子,一隻手翹著手指頭輕托著下巴,身子扭來扭去的,臉上還羞答答的半笑不笑的。
別說還他學的還真像,逗得我們哈哈笑。當然笑過之後,我還是要嚴正聲明:媽媽就從來不這樣的。小馬的回答是媽媽已經不在女孩子之列了。我也不知道這是褒義還是貶義,該笑還是該哭。
表揚小可,打倒小馬,女孩子的形象在他眼裏這麽糟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