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1)
在社會上,如果被冠以“欺弱怕強”,那是會被眾人拋棄的。雖然這種情況也不少見,還沒有人公開提倡(如果有,那說明我井底之蛙了)。但是,開車在路上,欺弱怕強是必需的。
我們之所以開車,為的就是速度和效率,兜風和炫耀寶馬的人數可以忽略不計。人們盡量最大化速度,而且不管速限提高到多少,超速總是普遍的占大多數。你不會在65MPH的路上開25MPH。而之所以有快有慢,主要是對安全駕駛和對吃罰單的畏懼程度不一樣。
有了上麵的簡單鋪墊,我們進入主題:開車一定要欺弱怕強。
所謂弱者,就是那些膽小、駕技差的,這包括新手、老人(至少比我老)、剛吃過罰單的、駕車技能差、和那些一貫小心翼翼的。強者則耳聰目明,能耳聽八方、眼觀六路,駕駛技能超群。有的車上還裝有路警偵探器(聽說那玩意兒違法,不知真假),更是有恃無恐。什麽叫駕駛技能超群?曾遇到一牛人,Road Test七、八次Fs。但他不以為意,因為他下過鄉而且幹的就是開履帶式拖拉機和大型卡車,“這小轎車在我手裏就是個玩具”。
對弱者,你一定不能大方讓道。試想一個這樣的場景:你遠前方一輛車要進來,你發現那人駕車弱者,因此減速並車燈示意TA進來。進來後,在35MPH的路上,TA開25到30。你呢,平日裏,怎麽也得開40MPH。然後,一有風吹草動,如路邊有個動物,略微拐點彎,TA就踩刹車。進一步,這是單行道,你不能超車。而你需要趕班車,趕赴約會。。。這樣的情形發生過不止一次。最主要的是,TA不需要你的禮讓、同情、和犧牲。你的犧牲毫無意義。
對強者,你最好讓步。
我印象特別深的一次遭遇:我進高速,因為車多,我在Ramp盡快提速以趕上車道裏的車速。在快要Merge出,後麵一輛車衝了上來。這時,我要麽緊急停車,要麽衝刺。我選擇了後者。那輛衝上來的車不得不減速,其氣急敗壞之心,用其喇叭聲盡情表達出來。這還不算。過了一段時間,那輛車突然Switch到我的Lane並緊急刹車。這是才注意到,那是一車的Teenages!
對強者的敬畏包括,Ta若從後麵逼近我,我會盡快讓道。特別是當我想開快車而又不願當帶頭大哥時,讓車是不二選擇;那些強行要插進來的車,你大可以讓TA插進來,因為這樣的車進來,對你是在沒有啥影響。
總之,對弱者的大方禮讓,你做出犧牲卻沒有人受惠。所以,你就得欺負TA。對強者,不禮讓有時很危險,而敬畏加禮讓,對你來說既減少了危險,又可以提高你的速度。
如果你把這芝麻大點事讀到了最後,說明博主和你之間還是心有靈犀的。在百事紛擾的今天,能在這麽點細微處共鳴,非常難得。都該會心一笑。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不要驚訝你周圍的人和你一樣。
To MMMMM06。是呀,所以人家後來報複我,我也不能去撞呀。後悔著呢。這不在寫心得麽。
To MW!沒有誤導吧,我是提倡讓那些駕車強者的呐。不過,你關於責任問題,與我了解的不太一樣。如果TA撞了我的後車杠而不是側邊,責任當是TA的。
To 頤和園。真高興有你這麽個心有靈犀的共鳴人。我們小心地遵守駕車公德,同時還得避免與不守公德的混混發生衝突。
今兒俺開車,前麵就一個慢的,還不斷踩刹車,大黑天的,就看見前麵隔10秒,紅一片,再隔10秒再紅一片。俺就納悶了,您車前麵又沒有車,您一個勁兒地踩刹車想幹啥?俺猜,他就是嫌快,要減速,所以一腳油門,一腳刹車,輪換著踩,嗬嗬。
俺跟您一樣,膽小,怕那不要命的。一次要並道上高速,後視鏡看到一輛疾駛而來的快車,俺趕緊停掉左燈,口中念道:您先過!哈哈,這哥們兒開得太快,一下沒刹住,立即追了前車的尾,我在後麵並道後看得真真的,真是現世報呀。這不是強者,是混者,是自私自利,是不為他人考慮。如果他善良,按規矩讓我上道,我安全,他也不會有這等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