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 網 絡 犯 罪
前幾天,收到一封來自日本莫名其妙的電子郵件,大致的內容是一個女孩殺死了自己的父母,她請求我的幫助,要把她父母的遺產轉到我的賬戶之類。天上掉餡餅?我沒這樣的狗屎運!幸好我知道“尼日利亞騙局”的故事,若是給了她我的賬戶,以後的問題就會沒完沒了的。她會先要求我墊付一定數目的手續費,然後還是手續費、手續費,直到我醒悟上當了,噩夢才會了結。所以,我把她的郵件刪除,就像蛛絲一樣輕輕抹去。
現代的網絡,除了黑客的攻擊、病毒的蔓延,以網絡為工具的犯罪行為也在逐漸增多。網絡商務備受欺詐的困擾:有的信用卡被盜刷;有的購買的商品如石沉大海;有的發出商品卻收不回貨款;軟件、影視、唱片的著作權受到盜版行為的嚴重侵犯……商家損失之大無可估計。在網絡上肆意汙辱、誹謗他人成為常態,網絡經常淪為進行人身攻擊的工具。甚至有犯罪專家稱,再過若幹年,經濟犯罪將都是網絡犯罪,因為幾乎一切工商行為都離不開網絡,而一些網上社區也成為犯罪的溫床。
美國著名網絡公司麥卡菲(MACFEE)公司日前公布《麥卡菲虛擬犯罪學報告》,呼籲各國警惕網絡犯罪,特別是有組織的網絡犯罪團夥。報告說,新的犯罪趨勢是利用“網絡釣魚”等手段竊取受害者密碼,並攻擊手機和多媒體設備等新科技產品。網上盜取用戶身份的行為給企業和消費者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此外,黑社會組織還正在培養新一代網絡罪犯,資助他們學習信息工程等相關學科。報告說,一些年輕人不足14歲就已經開始嚐試“入侵”一些網站,將網絡犯罪看成是對個人的一種挑戰,或者一種輕鬆賺錢的方式。與此同時,“利用互聯網犯罪從來沒有這麽容易過,機會隨處可見,互聯網犯罪對於犯罪分子來說,比傳統的有組織犯罪更具吸引力。”前些日子,英國的黑社會居然在youtube上發廣告公開招聘組織成員,香港的黑社會馬上跟進,由此可見互聯網的威力!
報告還指出,對企業不滿的在職員工或前雇員可能出於報複或詐騙目的從內部網絡實施攻擊,這是企業麵臨的日益嚴峻的安全隱患。最危險的則是有組織網絡犯罪團夥,這些團夥動機明確,組織性強,“數量有限而能量無限”。
報告認為,在互聯網上,“存在一個虛假的信任經濟,人們不會向大街上的陌生人提供個人資料,但網絡的公開性使虛擬罪犯能夠迅速發掘出真正意義上的資料寶藏”。
由於網絡犯罪具有極大的隱蔽性、智能性、連續性、無國界性和巨大的危害性,所以目前的網絡犯罪正在從傳統領域犯罪逐步向互聯網滲透。其次,計算機病毒和黑客的攻擊對信息網絡的破壞日益嚴重。所謂的網絡黑客並不需要高深的專業知識,隻要具有初步的計算機常識,會利用簡單的工具,按照軟件的提示進行操作就足以對信息網絡進行破壞,這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犯罪的門檻。去年春節期間的“熊貓燒香”似乎真正使人們領教了病毒的厲害,這充分暴露了社會在網絡安全教育方麵的缺失和網絡安全體係的脆弱。
據業內人士介紹,網絡犯罪形成以下特點:一是網絡犯罪形式日益多樣化。網絡犯罪的最初表現形式,以黑客行為居多,主要表現為對計算機信息係統的危害。近年來,網絡犯罪逐漸向其他犯罪對象及領域蔓延,如通過網絡實施的侵犯他人財產權利及人身權利的犯罪增多,並逐漸表現為網絡犯罪的主要形式。二是犯罪行為日趨明顯化。隨著網絡使用日趨大眾化,網絡技術犯罪在網絡犯罪中呈現出相對下降的趨勢,針對社會普通公眾的網絡濫用犯罪呈上升趨勢。因此,犯罪手段也較以往更容易識別,行為表露,容易發覺。三是犯罪結果多元化。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肖恩·麥科馬克說,華盛頓已向總部在法國斯特拉斯堡的歐洲委員會遞交了批準網絡犯罪公約的決定,該決定將於2007年1月1日起生效。麥科馬克在一份聲明中說,這項公約是由歐洲委員會2001年通過的,並於2004年7月開始生效,是目前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專門解決與計算機相關的犯罪行為的多邊文件。公約打擊的犯罪行為包括計算機黑客和因特網詐騙以及涉及電子憑證、兒童性侵犯、團夥犯罪和恐怖行為等。他說:“簽署公約的各方有義務承擔已生效的打擊網絡犯罪的各種法律和手段,而且要合作調查並起訴這些犯罪行為。”麥科馬克說:“美國敦促各國考慮加入這個公約。”打擊網絡犯罪公約目前有43個簽約成員。
名詞解釋 “尼日利亞騙局”
尼日利亞騙局的案發原因與上世紀80年代中期石油價格大跌有關。 石油是尼日利亞最大的外匯收入,價格大跌之後對很多從事石油交易的商人打擊慘重。於是,那些本來受過高等教育、英語流利的專業人士索性利用自己熟悉國際貿易的特長,改行從事另一種跨國生意:國際詐騙。
他們設計的“尼日利亞騙局”起初以英、美等西方國家的小型企業主為詐騙對象,騙取了巨額錢財。近年來隨著網絡的普及化,此騙局已飛快地蔓延到俄羅斯、新西蘭及亞洲各國,而且已從“尼日利亞騙局”逐漸演變出“津巴布韋騙局”、“塞拉利昂騙局”或象牙海岸等其他非洲國家騙局。
詐騙者往往利用網絡,從某個國家的網吧裏,同時把成千上萬個E-mail發往世界各地,詐騙對象也已不再局限於小型企業主,凡是有E-mail賬戶者都有可能收到此類詐騙的E-mail。這種E-mail的外在形式多變,有的看上去是從非洲某國的政府部門發出,有的來自某大律師,也有的甚至看上去是發自英國倫敦的某大銀行。不過,不管來頭怎麽變,它們的中心內容都跟從尼日利亞或其他非洲國家要設法轉出的一筆巨款有關。由於當地政府對這筆巨額財產要征收50%的稅,他需要轉入您名下的國外賬戶來逃稅。為了感謝您的幫忙,事成之後,他願意付您20%至25%的酬謝費。除此之外,信上還會附上這筆錢目前所在尼日利亞銀行的賬戶號碼,鼓勵你去核實。
瑞士聯邦警察局日前發表的公報顯示,尼日利亞騙子每年在網上行騙錢財達4000萬美元。這些行騙的信件和電子郵件大多來自尼日利亞、加納、剛果或南非,也有的來自非洲其他國家或者是美國和歐洲。
《路比華訊》第721期,2007年6月22日,D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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