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回國找了個女朋友,在幾次有限的回國探親和每天的長途電話中,終於確定了關係。於是來電話告知,說是有兩個酒席要辦,一個辦在上海,一個辦在芝加哥。嗯,不錯,有喜酒喝了。
前兩天又來了電話,女孩要去簽證,要他回國陪著去簽證。我不以為然,有空就去陪,沒空就讓女孩自己簽證,好像都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他嬤嬤唧唧地說,雖然這裏有些事,但還是打算回國一趟。我說那不就結啦?誰知道,他倒出更多的苦水來。總而言之,他說麻煩大了,國內的喜酒實在是麻煩。請注意,這個時候男女方不是親密一家,是對立方的感覺。這樣一PK的結果讓我覺得讓這對新人原本不太深厚的感情上又狠狠地縮了縮水。
第一,請幾桌的問題。
女方家要11桌,男方家人不多,拚湊上外地的有4桌。(女方的理由很堂皇的,首先是嫁女兒,哪有少請親朋好友,小姐妹的話;再說就是一個寶貝千金,長得又漂亮。男方因為長期在美國,國內的朋友自然少些;男方覺得有必要請那麽多人嗎?總共辦個10桌就可以了)。
第二,多少錢一桌的問題。
女孩首先說2500一桌是不是太貴了?(還挺不容易的)女方父母看了看各種酒席的價格,認為3000一桌的還可以,四星級的酒店。女孩有個小姐妹同一時期要嫁一位法國留學生,小姐妹的酒席是4000一桌,五星級飯店。得知這個消息後,女孩說3000太便宜了,看上了3800一桌的。(人的幸福是相對的,是通過別人的眼裏來的,不在於自己的有多好,隻在於是否比別人好。男方自然不願意)。另外還出了女孩舅舅給重禮的問題,暫後再談。
第三,酒席誰來買單的問題。
男方的父母說了,他們出錢,然後他們說我們給10萬辦婚禮,辦酒席有多餘的話,就是給小夫妻的禮物啦。女孩說了,男方父母要給媳婦見麵禮的。男生說,我父母已經給了10萬,萬無理由再問他們討一萬,如果實在要做虛頭,從10萬中拿出1萬來包個紅包(不清楚最後的結局)。女孩認為既然男方父母已經出錢,婚禮可以辦得更奢一些,男方覺得幹嘛花多冤枉錢。
第四,誰來決定酒席的價位和地點的問題。
男生想,既然這是我父母掏錢辦酒席,就應該由他們來決定規格和地點。(他也不想想,女方怎麽可能同意呢?)
第五,誰收禮金的問題。
男生起初想得很簡單,婚禮嘛能收禮金,如果不夠的話,貼一點,就好了。女孩父母說了,我們來了那麽多親朋好友,他們都送了厚禮,以後我們是要還的,讓我們兩個吃退休金的用什麽償還,禮金我們要留下(對老人確實也是難題)。女孩又告訴男方,自己的舅舅送了很厚的禮,5000元,婚禮的酒席價位一定要上去,要不對不起舅舅。男方想,錢他又拿不到,還要為此而讓自己的父母多花錢。
全美的解決方案是不存在的。我開玩笑對朋友說,多為對方考慮考慮啦,再吵下去,你們兩人不要還沒結婚就離婚就已經不錯了。他還在斟酌著不辦國內的婚禮或者推遲那個婚禮的可能性。其實都不大現實的。他的結論是國外的生活真是簡單多了,朋友來參加婚禮,一般送個禮金也就是這頓飯錢,意義在於,大家慶祝一對新人,一塊有個儀式,吃個飯,也不怎麽增加新人負擔。他還憤憤不平的說,原來國內人送我錢,都是要我回送的,那還送我幹嘛?幹脆別來,也別送禮。我的那位朋友是個挺較真的人,故事不知會怎樣發展。隻能聽下回分解了。
我隻是很慶幸我自己沒在國內辦婚禮,逃脫了這些繁瑣之事。我在美國也參加了幾個婚禮,也聽過幾個美國女孩子討論她們的婚事。他們父母也給錢的,按傳統是女方家付婚宴的錢。如果女方家不富裕,一般就是新人自己攢點錢,或者辦得簡單點,也有男方家補助點的。禮一般都沒有國內的送的重,新人一般會去某家百貨店注冊一下,把自己未來家裏希望要的東西都圈一下。然後告訴親朋好友是哪家店。親朋好友就可以去店裏,或是網上為某一項產品付款,店家可以把商品送上門,包括你的禮卡。太貴的東西可以幾個朋友一起合買。這樣就能保證禮物的實用性和新人的喜好。
當然,也有什麽大款姑媽送大鑽石的故事。我想那個姑媽知道侄女可能一輩子也還不起這個禮的。
(重發這篇博文已經是11年以後,我家的阿大去年已經喜結良緣,讀到這篇覺得有趣之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