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去年回國時在上海就聽親戚們說起國內的電子警察如何給罰單的故事,聽完覺得離自己很遙遠,別以為美國很發達,高科技的東西很多比國內慢一拍。今年回國也聽誰說起電子警察,我的概念是,芝加哥市中心聽說已經裝了不少,近郊還是比較少的。
兩周前收到一封信,打開一看是一張罰單,100美金,實在看不懂,我沒闖紅燈呀?於是開始仔細研究這張罰單上的照片,當然,無疑是我的車,車牌對,看了馬路,時間半天,終於明白是周末我送兒子去中文學校的時間發生的事。細細想來,對了等兒子期間,我去附近一家超市買菜來的,回學校的路上走錯了路,還饒了點道,不想還吃了張罰單。
隻是,我從來不穿紅燈呀,看了兩張照片後,我得意地得出結論,我是右拐彎,然後路口上沒有“紅燈時不可右拐彎”的標誌,於是我寫了一封信,說明情況,認為我不該就此認錯。
發了信後的兩天,LG和同事聊天時說起我吃的罰單,一個同事說,他的朋友也吃了同樣的罰單,但是好像還是要付罰款的。於是,LG就拿起電話接通了電子罰單上的問詢電話。他被告知,我確實是在紅燈時右拐彎,但是,我的車沒有停下來再右轉。。。無語。。。我可真不知道有這麽個規定。那個問訊處還告訴LG,可以上網看錄像,LG看玩笑地說,你的車飛速地拐彎了,令我十分生氣。總不見得,我右轉彎沒停一下和闖紅燈一樣罰款吧,這也不過是應該警告一聲的小錯嘛.
我於是上網查查別人是如何處理這種罰單的。一查,我到樂了,好多難兄難弟難姐難妹們,有位老兄更絕,電子警察裝在了他家小區門口,他兩次進門都吃了罰單,可憐的他在第二次“闖紅燈”時,尚未收到第一張罰單。當然也在網上亂嚎了半天,想必也是傷心。還有可笑的是一些好事的律師們,跳出來表示可以幫你去打官司,那也太吃飽飯沒事幹了,沒辦法不幹活去為100美元上法庭。當然有人認為這是個大是大非問題,不能就這麽乖乖把錢交給政府。但是聽下來,好像沒有人去交通法庭就贏的。算了,隻能又繳了一把學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