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讀書心筆

寫日記的另一層妙用,就是一天辛苦下來,夜深人靜,借境調心,景與心會。有了這種時時靜悟的簡靜心態, 才有了對生活的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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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集注之十五 --- 再談談基督教

(2005-03-12 17:14:14) 下一個
再談談基督教

沈中

在寫《我為什麽成不了基督徒》之時,我便想到會有基督徒出來逐條回應我。基甸兄
在他的應答文章中(http://noah.ccim.org/htdocs/archive.nsf/BoFangJi?OpenPage)
稱我的問題多是老調重彈,我也覺得他提供的答案跟我以前得到的大同小異。可見信
仰問題真的是蘿卜青菜,各有所愛,辯來辯去,也不知道能增進多少相互理解。不過
我想一個很大的區別便是我認為與我意見不一的基督徒完全可以生活得美好幸福,我
對接觸到的不少基督徒都有油然起敬甚至羨慕不已的感覺,而在基甸這樣的基督徒眼
裏,我則是咎由自取的地獄裏的幹柴,一個“沒有生命,價值虛無”的可憐蟲。

基甸兄認為反基督教的人對聖經的理解是片麵的,割裂的,沒有從整體上來認識神的
慈愛公義,這是我常常聽到的標準答案。但我不覺得一個人一定要對整本聖經了解得
滾瓜爛熟,倒背如流才能對其中的某些要點做出判斷。即便讀遍世界上所有讚同基督
教的書,讀懂聖經的一字一句,我想我也無法理解世界上會有如此特殊的情形以致殺
害嬰兒,強占被俘的婦女,永遠地折磨一個生命,或者謀殺自己無辜的骨肉居然會是
公義之舉。僅僅因為埃及人殺了以色列人的孩子便能明正言順地對埃及人無辜的孩子
下毒手嗎?上帝樂意犧牲自己的兒子便意味著我也得樂意奉獻自己的兒子嗎?這是什
麽樣的強盜邏輯?即便聖經的記載是真實的,我可以對耶穌的犧牲精神佩服得五體投
地,對上帝的仁愛感激涕零,但這一切並不能說明舊約中上帝的殘暴行為便是明正言
順,便是理直氣壯的了。這就象一個人犯了錯,雖然後來將功補過或者甚至功大於過,
但這並非是說以前的錯誤也變成正確了。你能因為上帝燒了一桌香噴噴的好飯菜便宣
布說他不久之前放的那個臭屁其實是香的嗎?對上帝的公平全麵的認識和評價可以是
有功有過,功過七三開或五五開,等等,當然如果他能廢了地獄的極刑,放下臭架子,
對舊約中記載的暴行端正態度有個正確認識,那麽總的來說也許仍不失為一位好上帝。
基甸兄說我“敢於用人類的標準來衡量和判斷上帝”是基於自己的“信心”在說話,
對此我供認不諱,第一,我乃凡夫俗子除了人類的標準我暫時還不知如何用神仙的標
準來衡量上帝,第二,我的信心是建立在對人類最基本的倫理道德的理解的基礎上,而
不是某些我不理解的神秘教條。如果基甸兄覺得我太狂妄,膽敢衡量指責上帝,或者
質問我‘我們是誰,要以我們的“想法”來“規定”上帝?’,那麽我隻能說既然基
督教常常以耶穌降生馬槽等來顯明上帝的謙卑,那麽咱們渺小的人類總可以問一兩個
荒謬的問題吧?基督教不是說耶穌來就是為了讓我們這些愚笨之人能理解天上的道理
嗎?如果僅僅因為上帝與人類是創造和被造的關係咱們便得啞口無言,不許胡亂發問,
那麽上帝當年幹嘛不幹脆點造兩個機器人?基甸兄認為我應該對聖經有充分全麵的理
解才能下判斷,我倒想問是否我也應該對浩瀚無邊的佛經融會貫通才能判斷基督教是
對而佛教是錯呢?翻開了葵花寶典的第一頁,還需要再看第二頁嗎?這話不太好聽,
也不一定準確,但不可否認的事實便是不少非基督徒在接觸到基督教最基本的某些教
義時便已經覺得鴻溝難越了。如果僅僅是因為我沒有讀通讀懂整本聖經,便說明我的
觀點的偏狹,那麽請問世上有幾位敢自稱讀通讀懂了整本聖經,象基甸兄這樣對聖經
有著深入全麵的理解的基督徒恐怕也不敢說完全明白了《啟示錄》吧?偏偏是這本沒
有多少人能完全理解的書,卻是被那麽多的信徒奉為至高無上的真理,這是不是多少
有點古怪?

在我看來,如果我有一天能心安理得地相信聖經中殺害嬰兒,強占被俘的婦女,永遠
地折磨一個生命,或是謀殺自己無辜的骨肉都是在特殊情形下的公義之舉,那麽或許
我具備了某些基督教所要求的特性,但更可怕更可悲的恐怕是我自己身上的幾根珍貴
的人性的神經已經被麻醉了。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就有點象文革中圍觀的人群對造反
派或紅衛兵鎮壓反革命和走資派的種種侮辱人格,趕盡殺絕的行為麻木不仁一樣,因
為在他們看來對死不改悔的反革命和走資派當然不需要講什麽仁義道德,禮儀廉恥。

當一個象基甸兄那樣的基督徒認為“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後的滅亡”,反倒是可能進了
天堂的時候,我想一方麵他會對發生在自己身上或身邊的死亡抱有一種豁達的態度,
這一點便是我認為基督教所能起到的積極的效應,因為有些基督徒由此便能比較達觀
地看待親人的離世。然而另一方麵,這也可能導致了對生命的輕視,尤其是對那些嬰
兒和能進天堂的基督徒的生命的輕視,更嚴重一點的結果便是對自己的生命的輕視。
有的基督徒和傳道人由此能挺身而出不惜犧牲自己去保護懦弱無助的受害者,但同樣
也有狂熱的基督徒在宗教迫害和戰爭中會變得視死如歸,當年十字軍在一法國小城為
區分正統和異端發愁時教皇也曾借用這一原則讓他們血洗全城以便將這困難的分辨工
作轉交給上帝來完成。當一個象基甸兄這樣的基督徒用“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後的滅亡”
來替上帝開脫或減輕屠殺埃及嬰兒的責任的時候,我想問的是僅僅因為一個無辜的生
命死後能入天堂便可以加害於他嗎?這就好象某個強盜對受害者說老子今日出於無奈
殺了你,但是別擔心,因為老子以後每年給你燒紙錢. 假如上帝因為我老要揪他的小
辮子而懷恨在心,從而降罪於我的孩子和我那信仰基督耶穌的老婆來作為對我的懲罰,
那麽基甸兄是否要拍手稱快呢?恐怕你要說上帝鑒於我甘於犧牲自己,勇於充當反麵
教材,所以獎勵我的夫人和孩子提前進入天堂,同時也以此來讓我能及時反省,免得
受那地獄之苦,可見上帝是多麽慈愛,多麽偉大,多麽令人難以琢磨的深刻。如果你
把天堂搬出來證明世上沒有一個冤魂,沒有一個無辜的受害者,那麽我就隻能閉嘴無
言了,曆史上基督教犯下的濫殺無辜的罪行也大概可以一筆勾銷了。這個世界上至少
“好人死得早,惡人享富貴"這一現象基督教便有了圓滿的解釋,好人是提前入天堂享
福,惡人則是因為上帝慈愛所以還在等他悔改。很多相信"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後的滅
亡"的宗教都會有一個非常可惡的副產品,那便是不少不相信這一點的旁觀者也弄不
好會莫明其妙地成為這一信念的無辜的犧牲品。我覺得用“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後的滅
亡”來替濫殺無辜的行為開脫是非常危險的,當然你可以說這些都是上帝才有權采取
的行動,但是同樣一件事情為何上帝幹起來明正言順,換成人類便是罪惡行徑?基督
徒對天堂的信心本身並沒有什麽不好,但是如果真的麻木不仁到了認為無辜的被害者
死了無所謂反正也是進天堂的話,這種態度恐怕就不是達觀而是冷血了。我覺得達觀
地看待死亡和珍惜生命兩者本身並沒有矛盾,但是如何把握好信仰與現實之間的分寸
對每一個基督徒來說都是一個非常嚴峻的挑戰。

基甸兄看到了我文中批評很多布道活動空洞形式,但卻無視我提及的“感人肺腑,觸
人深思的見證和布道"。而且不喜歡某些布道活動便說明我"對基督教信仰本身並沒有
認真的尋求和思考" 嗎?如果我更喜歡通過閱讀等其他方式來提高認識呢?基甸兄同
樣看到了本人深受反基督教言論的毒害長達一個月之久,但卻對我受基督教教義熏陶
長達一年之久的事實視若不見,從而給我一個"一邊倒隻受反基督教言論的影響"的結
論。如果你也是如此沒有割裂,公平全麵地理解聖經的話,那麽看來我們對“沒有割
裂,公平全麵”的理解和定義就已經相差甚遠了。事實上恰恰是因為基督教在我心中
動了一年的功在那麽短短的時間裏就遭到如此嚴重的全麵挑戰,從而促使我不得不麵
對一些我不願麵對的現實。坦率地說,我從很多曆史上著名的反基督教的言論中感受
到了更多更有力的思想。我的思想或許"偏頗、失真和扭曲", 但是從我的一篇短短的
個人感想便能看出我這個人一邊倒隻受反基督教言論的影響,動機是“功利主義”,
“對基督教信仰本身並沒有認真的尋求和思考",帶有色眼鏡,從反基宣傳材料上麵搬
來典型問題,抄襲反基督教的文章,等等,這是不是多少有點武斷,有點走題?我承
認是受了不少反基督教的言論的影響,但這並非是說我身邊的基督徒朋友們對我的幫
助便是白費,也並不是說我認為基督教一無是處。因為我個人的無知我當然需要聽聽
多方的觀點,因為我個人的軟弱我當然也想找到一些與我有同感的人,所以"拉名人
壯膽"自然也是我的一招,基督徒不還一塊兒禱告禮拜來互相鼓勵嗎,更何況你還有宇
宙的主宰替你撐腰呢。世界上並非人人都能象基甸兄那樣能成為自創招數,自成一派,
縱橫網上,為他人指點迷津的大宗師的。愛因斯坦的信仰問題在基甸兄看來是我孤陋
寡聞未能及早拜讀大作, 但《遊子吟》一書,範學德的《為什麽我不願意成為基督徒》
一文,遠誌明弟兄的布道會都提及愛因斯坦相信神,所以盡管基甸兄見識過人,博聞
強記,還請對我們這些落後分子,孤陋寡聞之人多多包涵。也請將來見了耶穌為愛因
斯坦美言兩句,免了他老人家的地獄之苦。至於美國開國國父們是否是基督徒,我覺
得多爭無益,與其非要去下個結論,還不如從他們說過的話,寫過的句子中好好體會
有益的思想,提高自己的認識。不過你按某某某的論證說這個世界上嚴格說來沒有一
個真正的基督徒則未免太消極悲觀了一點,據我所猜,不嚴格地說這個世界上的人百
分之八,九十是基督徒 -- 即便是我這樣的死硬分子都還偶爾學老美感慨一聲“Oh,
My God !” 或者 “Jesus Christ!”。

我對人性的看法曾經很悲觀,也曾經同意基督教人性醜惡的說法,但那都是在我描述
個人經曆的時候所介紹到的一點暫時的想法,而我的文章後來清楚地說明"我不知道
人的本性是美是醜"。我現在覺得對這個問題其實根本就沒必要非得選個立場,隻要認
識到人性既有軟弱醜惡的一麵也有堅強美麗的一麵就足夠了。如果對世界上的事情非
得從聖經出發選個立場,那麽我的生活是不是太累啦?這個世界除了輸贏,對錯,美
醜,真假,是不是還有點別的東西?

上帝與大石頭的比喻的確從邏輯上來講是錯誤的。我並非是想以邏輯來證明上帝萬能
的不成立,這就象證明上帝不存在一樣不可能實現。我本想說明上帝萬能這一說法的
荒謬,但是選用的比喻欠妥。如果要談邏輯的話,或許有人能證明上帝做得到十件事,
百件事,千件事,但恐怕沒人能證明上帝無所不能。宗教信仰本身就是一個人精神上
的私事,如果某些基督徒硬要說它是看得見,摸得著,活生生,滴水不漏,曆經驗證
可以用邏輯推導而出的真理,那不僅慕道友,恐怕不少基督徒都要請他寫一本聖經的
輔導書讓大家見識見識。

我不太理解這句:“如果真的有永恒,而上帝是全能的,我們願意相信一個有審判的
上帝,還是一個根本不會有永恒當中的“賞善罰惡”的審判的上帝?”好象是說如果
有上帝和永恒,那麽是一個有審判的上帝好呢還是一個不審判的上帝好?這恐怕又得
回到一個基本的問題上來,到底永恒的公義和人類的長生不死是人們自己心裏所希望
得到的不切實際的安慰呢還是一個鐵的事實。如果僅僅因為我們自己對一件事情的喜
好恨惡便可以決定我們是否應該相信它,那麽我可不可以不相信地獄和魔鬼?還是我
原文提到的觀點,對一個價值觀和未實現的理想我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決定是否相信
或讚成,但對一個事件,一個現存的現象我更希望的是建立在理解和證據的基礎上的
相信。

我覺得同性戀無論是人是事本身就已經令人同情,更不要說它所受到的種種歧視打擊了。
基督徒宣稱同性戀是罪惡,是道德墮落,那也隻是引用聖經來證明上帝是討厭同性戀
的行為的, 說到底也不過是根據一本書得來的結論,至於現實生活中到底同性戀給他
人帶來多大損害,為何建立在真摯感情上的同性戀會是淫邪之舉,為何從倫理道德上
來說同性間的性關係就一定比異性間的性關係墮落低下,我到現在也沒有看到一點有
說服力的說明。而且即便同性戀有侵害他人的例子,比起曆史上源於基督教的暴行大
概還是微不足道的吧?反過來從曆史上看,同性戀受迫害歧視的例子恐怕倒不少。我
對同性戀的看法和基督教恰恰相反,我覺得建立在真情基礎上的同性戀就象其他人與
人之間相濡以沫的感情一樣,反而說明了在這個因為社會偏見歧視而顯得異常冰冷的
世界上還是存在著人性的溫暖的。建議對同性戀這個問題有興趣的朋友看看電影《蜘
蛛女之吻》,這是我所看過的涉及同性戀的電影中給我印象最深的一部,也是我難得
看到的一部觸及我心靈深處讓我久久難忘的佳作。我曾經有一位非常要好的朋友,直
到我和他失去聯係,即將來美之際才知道他是同性戀,才明白為何他時常會流露出那
種無奈的苦澀憂傷,為何他會將自己關在小屋裏一邊整瓶地喝酒一邊聽《霸王別姬》
裏的那首淒涼的《當愛已成往事》,我無法想象他所承受和經曆到的那些無處訴說的
痛苦是如何之深,我隻是有時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想到他而忍不住潸然淚下。

我承認我接觸到的很多基督徒純潔善良,我同樣也承認我的很多非基督徒朋友友好正
直。以是否信仰基督教來衡量一個人的品行就如同以一個人的種族來判斷他是高貴還
是下賤。世界上每個人都有一個不同的是非善惡的標準,世人對基督教之所以會有如
此複雜矛盾的看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便是這一點的反應。善良的基督徒從聖經中看
到的全是耶穌的愛,功利的基督徒看到的是地獄的火和天堂的永生,死板的基督徒看
到的是清規戒律,靈活的基督徒看到的則是寓言啟示。我原文中之所以提及基督教積
極的一麵便是想說明世上的確有很多正直善良的基督徒從基督教積極的一麵獲取了精
神上的力量,這是我親眼所見的事實,但這並非是說不信基督教的人就隻能過著基甸
兄為我描述的那種悲慘生活。平心而論,誰能說人類的曆史表明了非基督徒從整體上
來說是比基督徒更壞的?世界上公認的最偉大的兩位科學家牛頓和愛因斯坦,據我所
知前者可算是基督徒而後者不是,兩者學術上的成就難分上下,然而前者的人格品行
比起後者恐怕就有點望塵莫及了。如果基督徒的善行能說明基督教教義的偉大,那麽
曆史上基督徒的暴行便說明什麽?說明千千萬萬的人類愚蠢得連上帝的話也誤解了嗎?
如果是這樣上帝為何不把話說清楚點?難道他象人類一樣也有溝通上的困難嗎?為什
麽佛教如此漫長的曆史倒沒有基督教那麽多血腥味呢?當一個基督徒驕傲地宣稱幾千
年來世人試圖推翻和質疑聖經都是以失敗而告終的時候,我想他應該不要忘記這跟許
多基督徒先輩們當年為了捍衛“基督教真理”從而拋他人頭顱,撒他人熱血還是有著
很大關係的。某些基督徒一麵稱聖經是不倒的真理,一麵卻輕輕鬆鬆地給這些先輩們
戴上“曲解聖經”的帽子從而不認他們是真正的先驅者,這似乎有點過河拆橋之嫌吧?

關於苦難的問題多言無益,基甸兄這樣大智大勇,見識非凡,參透了《約伯記》,又
有上帝相助,當然可以比較超脫塵世,我乃凡夫俗子,不僅時常要為自己世間的事情
煩惱傷神,還不時因周圍他人的厄運而生物傷其類之感,哪裏還有胸懷和氣概站到一
個虛無飄渺的上帝的角度去感受他一時的喪子之痛。更何況看看人類曆史上多少次純
樸善良的人們被狡猾凶殘的惡棍無情地占有,奴役,壓榨,消滅,而又有幾次萬能慈
愛的上帝伸出了他那尊貴的手來主持正義,更何況還有那麽多罪行是借著他的名,以
推廣基督教為口號的。耶穌做為一個神死而複活從而享受永遠的讚美,相比之下布魯
諾,塞維斯特之流做為凡人卻傻忽忽地與教廷作對,為自己的信念獻身,他們當中恐
怕還不乏要在地獄中受永遠煎熬的,由此可見人和神的見識修為畢竟差了一大節.
基督徒常常用苦難可以磨煉人的意誌來說明上帝為何允許它的存在,我承認這一說法
適用於某些苦難,但是問題是這個世界上又有多少苦難在我個人看來除了眼淚和惡夢
之外是再也不能給我們帶來任何其他東西的。如果把上帝與人類比成父母與子女,那
麽上帝允許某些苦難降臨人世也許就象慈愛而有遠見的父母將自己長大的孩子推進了
雷電交加,野獸縱橫的森林,但也有些苦難在我個人看來就好象冷酷無情的父母將自
己嗷嗷待哺的骨肉遺棄在荒郊野外。

斯蒂芬.霍金在他的《時間簡史》一書中曾描述到有一次他去梵蒂岡參加羅馬教會主
辦的關於宇宙學的學術會議。教皇在會議結束的時候會見了這批傑出的宇宙學權威。
教皇指出他們可以探討宇宙大爆炸之後的演變,但是他們不應該研究或質疑宇宙大爆
炸本身因為那便是上帝創造天地的開始因而大爆炸便是上帝的傑作。霍金接著寫道“
我很高興教皇明白了我剛剛講完的報告的主題--關於時空不是無限的但是卻是沒有邊
際的可能性,也就是說時空沒有開始,也沒有一個創造的瞬間。我沒有意圖要分享伽
利略的命運,我對伽利略有一種強烈的惺惺相惜之感,部分的原因就是我碰巧是在他
死後整整三百年後出生的。”當宗教以政治為後盾淩駕於哲學和科學之上,從而對不
屬自己或自己不擅長的領域指手劃腳的時候,我想我們的言論思想自由恐怕就岌岌可
危了。所幸的是,政教分離似乎是曆史潮流,而今天即便是再荒謬再反動的想法,教
皇他老人家恐怕也鞭長莫及了。

有人曾說科學之所以與宗教相比能在自己的領域裏有著更大的成功是因為科學本身包
含著嚴格的校驗與糾正的機製。事實上世界上幾乎所有的宗教強調的都是其本身的至
高無上,獨一無二,唯我獨尊的地位,而隻有在科學鐵的事實麵前,在血淋淋的曆史
麵前,才會有宗教領袖承認其對宗教經典的“誤解”,承認其錯誤的信仰實踐。科學
當然不能解決人類所有的問題,它隻是為我們提供了一把鋒利的兩麵利刃。但是至少
科學研究提倡的暢所欲言,事實勝過權威,有錯必糾,學術寬容,等等還是值得我們
在看待其它問題時借鑒的。與科學界相比,當代基督教的教會組織如果不能時時刻刻
牢記曆史的教訓,不斷糾正自己的錯誤,而隻是沉浸在自我陶醉,自我欣賞,自以為
是當中,那麽我個人覺得這是危險的,尤其考慮到可能因“肉身的死亡不是最後的滅
亡”之類的教義而殃及池魚的時候我作為非基督徒就覺得更有責任在某些問題上給他
們潑潑涼水了。今日源於基督教的不良行為比起曆史上基督教的暴行可能微不足道,
但是我覺得當代基督徒還是有責任多了解曆史上和當代基督教信仰實踐的誤區。我參
加了一年的教會活動,從沒有看到過從反省教育出發,以曆史上基督教的負麵影響或
錯誤的基督教信仰實踐作為專題的講道。僅僅是對馬丁路德,加爾文等人消極和不太
光彩的一麵我便覺得暴露太少。其實一個基督徒對上帝和基督教充滿了信心本身並非
一定是壞事,但是我想他不應該就此喪失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不應該消滅自己與眾
人意見不一的勇氣, 不應該忘記自己有義務質疑牧師講道的內容和觀點。尤其是在將
信仰運用到實踐中來的時候,更是要記住有多少好心辦壞事的先例, 記住曆史上千千
萬萬和自己一樣普通尋常的基督徒都曾經“曲解”了聖經,記住曆史上從來就沒有多
少以魔鬼撒旦的名義犯下的罪行,反倒是有不少是借了上帝和耶穌之名。其實獨立思
考判斷對非基督徒來說也是同樣重要,按托馬斯.傑弗遜的觀點,一個真正的民主政
體其實不僅僅是建立在一套政治製度上,而更重要的則是要建立在每一個公民都有能
力獨立思考,分辨,分析,判斷的基礎上。

我覺得基督教最可貴的教義之一是其所倡導的自我反省,自我懺悔這一點,就如孔子
的“吾日三省吾身”一樣。不斷反省,定期對自己的思想言行清汙整頓,不斷提醒自
己生活的真正意義和目標,懂得珍惜某些東西的來之不易,這些都不是那麽容易做到
的。這個世界上不少的悲劇恐怕都是因為人們在看待自己和別人的時候不知不覺地使
用了兩種不同的標準,而不斷地反省自己是有助於減少人與人之間直接正麵的衝突的。
有些基督徒似乎欺軟怕硬,在對上帝懺悔禱告的時候謙和自責,轉過臉來在自己的同
類麵前卻高傲固執,好象因為對一套至高無上的真理的獨斷理解和掌握就可以使他個
人也變得滴水不漏,毫無缺陷一樣,有的甚至自認是某某真理的捍衛者從而毫不留情
地迫害鎮壓那些持不同意見的,相信不同宗教的人。

按我對基督教的理解,基督教認為人生最重要的是聖潔,而不是快樂,或者說聖潔便
是最大的快樂。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尋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快樂是最重要的,道義
不是目的,而隻是幸福快樂的基礎。至於別人是如何看待人生的意義的,我想仁者見
仁,智者見智,各有各的想法。有些基督徒動輒以未來的天堂定居者的口吻拿天堂的
美妙和地獄的恐怖來教育非基督徒隻有歸依上帝才能找到人生的意義,按照愛因斯坦
的說法,人類如果要靠對天堂的向往和對地獄的恐懼才能彼此相親相愛,友善互助的
話,那麽我們真的應該要為自己的存在而感到悲哀了。 盡管這個世界沒有能讓每個
人都滿意的公平,但我覺得對於一個遵紀守法但道德敗壞的人來說他所錯過的某些美
好的東西便已經是對他極大的懲罰了。對我自己來說,我覺得道德感的喪失即意味著
自己對世上很多美好的東西的知覺的喪失,從而淪為行屍走肉。有人認為宗教對道德
高尚,大測大悟的君子可能多餘,但是對於不懂倫理道德高深學問的老百姓未必不是
一件好事,因為目光短淺頭腦簡單的他們從此便能在胡蘿卜加大棒的簡單的獎懲機製
下有效地為社會文明做出貢獻。這種觀點有合理之處,但我覺得即便沒有什麽胡蘿卜
加大棒的機製,對一個國家和社會危害更大的似乎往往不是老百姓的純樸老實,反而是
那些有頭腦有知識的狡猾虛偽。而且沒學問的老百姓的道德水準未必便比有學問的文
化人低,他們麵臨的最大問題應該不是道德墮落而是愚昧無知,他們常常是在盲目地
相信和追隨一套教條,一個權威之後才會容易被操縱,被欺騙,從而變得可怕而可悲
起來。雖然宗教的確為很多人指明了倫理道德的方向,但我覺得更重要的似乎還是其
對人類的某些精神寄托上的需要起到的作用。在這個多災多難而又常常黑白顛倒的世
界上,宗教在某種程度上是為人類提供了一劑健腦安神的神奇妙藥,使很多人不致神
經崩潰。對於這個世界上某些人來說可能宗教便是他存在的全部意義,因為在他的一
生中除了宗教也許再也沒有其他東西能給他帶來寬慰,快樂和盼望了。這就是我為什
麽對那些在貧困地區傳教的牧師油然起敬的原因。就我個人來說,我為自己能生活在
這個時空的交點而感到慶幸,我不會因為自己不能接受基督教某些教義便視之為洪水
猛獸從而與之一刀兩斷,我也不會因為一首美妙的歌曲是讚美上帝的便放過吟唱欣賞
它的機會(基督徒當然會說我是買櫝還珠),我可以出於對基督徒信仰的尊重而與他們
一起低頭並聆聽他們的禱告,我也希望自己能從聽到的講道和見證中開拓視野,當然
我更相信經過幾千年的曆史教訓人類是可以做到在不同信仰背景下相互寬容,相親相
愛的,至少我和我太太便想給我們的孩子這樣一個現身說法。

著名傳道人葛培李(BILLY GRAHAM)在一篇個人自傳性質的采訪("BILLY GRAHAM SPEAKS")
中曾提到經過多年傳教他認為世界上還有其他的路可以到上帝那兒去。雖然他是在語
氣含糊地談論上帝,但我覺得每個人的信仰也是一樣,如果大家非得擠到一條路上去,
一來擁擠不堪,二來所見所聞所思所想雷同單調,倒還不如自己揀自己喜歡的路,這
樣彼此交流,彼此豐富各自的信仰之旅, 人生之旅,又有何不好?如果聖經記載屬實,
那麽上帝造人可能給了我們擇業的自由,擇偶的自由,擇友的自由,但是他並沒有給我們
信仰上的選擇自由,這種不相信便請下地獄的"選擇的自由",就好象考試中對了得分,
錯了倒扣的選擇題,與其說是自由,不如說是考驗.當然在基甸兄眼裏象我這樣的死不改
悔的地獄的幹柴白活了一輩子連自己最初的根和最終的歸宿都沒有搞清楚是很可悲的,
更不要說還錯過了上帝和耶穌從而過著毫無意義的一生。對我來說,我沒有勇氣生活
在一個相信地獄的信念之中,我也不覺得自己有任何責任和義務非得要去搞清楚人到
底是猴子變的呢,還是經過亞當夏娃和挪亞一家亂倫而來,我知道即便我接受了上帝
和耶穌成了基督徒也並不會使我從渺小無知突然變成崇高偉大,我的人生也不會因為
沾了相信上帝的光便會比那些為了整個人類的幸福做出巨大貢獻的非基督徒更有意義。
盡管遲鈍的我感受不到耶穌和上帝對我的愛,但是至少我能夠感受到生我養我的父母
對我的愛,感受到我太太和孩子對我的愛,而我對他們的愛,是不可能少於我對這個
世界上包括上帝在內的任何其它東西的感情的,即便這意味著地獄裏永遠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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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truth 回複 悄悄話 寫的很好

因緣不同,智者見智 仁者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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