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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角色到底起著一種怎樣的作用?傑姆斯李曼認為:父母在家裏的作用應該是影響孩子在社會關係或者說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建立上,在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上和責任心的擁有上。也就是說父母應該帶領著孩子看清並尊重孩子潛在的能力,讓孩子的潛能得到充分的擴大和發揮。
父母在家庭裏充當三個角色:教練、問題解決者和製度設限者。
首先,來說說教練的角色。
· 教練、教練,既教還要練!教技巧,教孩子如何做好一件事情,同時,要練習,反複練習,重複是必須的,一次就會的孩子也有,但是這些有行為偏差的孩子通常都需要重複地訓練。
· 引導孩子注目在將來的獎勵上。因為牽涉到學習新的技巧,孩子可能很快就失去興趣,或者注意力不能集中,父母最好盡量把技巧與日常生活混雜在一起教,比如,教育孩子尊敬別人,但是如果教的一方時不時在孩子麵前對配偶出言不遜,父母的言行很容易就被孩子看在眼裏記在心上並體驗在行為上。
· 明白技巧的重複運用的重要性。這些行為上已出現偏差的孩子經過這麽些年的注目在學習不當的行為方向裏,不可能一下子就轉向,更不可能一天就改變。 所以,教他們新的技巧時,就必須經過一個重複、強調、重複、實踐、練習這樣的反複過程。父母要在孩子每一個細小的進步時給與積極地鼓勵。
· 展現有責任的愛。總有些父母說我對孩子是無條件的愛!對這些有行為偏差的孩子,不管不教不是愛是害!有責任心的愛才是對孩子負責,對孩子的將來幸福負責!對這些孩子,不要怕被他們指著說恨你!更不要幹脆孩子做不來,父母就包辦代替孩子做了!這些都不是有責任的愛!有責任的愛,是父母擔當起教練的角色,教導孩子,引導孩子,並讓孩子自己掌握技巧完成任務!
· 提供方式方法上的幫助和解決問題的建議。當這些孩子在學習新的技巧時,父母可以在方式方法上給與指導。這在有的時候是非常具有挑戰性的,即不能幫孩子做,又不能過分讓孩子感覺被批評和論斷,父母要讓孩子趕到持續的支持,沒有任何的負麵的評斷。
· 及時地提供主意或建議。這些建議不都是針對大事情,有些甚至是針對小事情的,有時是互惠的,一個小小的改變,讓雙方都感覺愉快。
再來談談解決問題的角色。
· 明白解決問題過程的重要性。通常難以解決的問題都不是一步就能解決的。我們需要把問題或者難題分成幾個小步驟,一步一步解決,但是,通常,這些孩子不夠耐心,對於解決問題的時間和繁雜的忍耐性不夠,所以,父母的耐心和在複雜問題解決的過程中提供給孩子不間斷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 幫助孩子認識和識別目標和障礙。 目標應該是可以達到的。障礙也應該是清楚的被識別出來。比如,目標是清理孩子的睡房,可以幫助孩子看到房間並不大,所以有些東西可以被裝在箱子裏或者櫥櫃裏。
· 鼓勵孩子的好奇心和探險精神。青少年時期本身就充滿了嚐試新事物的探險精神。這是一個從孩子長大成人的階段,父母要支持並指導孩子體驗和解決難題。
· 意識到挫折和失敗也是人生過程中應該學習的經曆。經曆也好,探險也罷,結果都有兩個,一種成功一種失敗,我們都從我們的失敗中學到很多東西,父母有責任讓孩子認識到失敗是成功之母。承受挫折和失敗的能力,是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非常重要的學習的一環。
· 參與共同的決定決策。孩子小的時候,通常是父母決定他能做或者不能做某件事情。但是,隨著孩子進入青少年期,父母應該漸漸允許孩子們自己決定某些事情的取舍。對於這些行為有偏差的孩子,最理想的可能是父母與孩子一起參與決定,有時可能需要雙方讓步,有時可能需要父母做最後的決定,或者有時父母可以把決定權交給孩子。這個過程要求父母和孩子在一起經曆和共同協商並作出共同的決定。
· 成人般的獨立。青少年最終要成為獨立的成年人,父母需要支持和幫助孩子漸漸的發展這種獨立性。
· 製定外在的堅固的邊界卻掌控者內裏的機動靈活。原則性的問題決不讓步,非原則性的問題尊重個體的選擇。比如,孩子罵人、打架有關安全的行為,決不讓步;但在音樂的選擇或者服飾的喜好方麵,給予孩子充分的自由。
最後再談談設立界限規章者,這一父母的角色。
· 建立和保持父母的權威。當家有青少年時,有時保有父母的權威性是困難的。因為青少年向成人的成長過渡過程中,最主要發展的一條就是其獨立性,而獨立性與父母的權威性是有些矛盾的。如何能不妨礙孩子的獨立性的發展,同時還保有一定的父母權威性?父母可以靈活地掌控對孩子行為設立的界限,好的行為可以贏得寬鬆的界限,相反,不當的行為,可以縮緊界限的疆域。
· 明確性。對於青少年,設立的界限必須是明確的易懂的,比如,籠統地說:尊重父母,青少年可能並不一定明白其內涵,而說:不可以用髒話跟父母對話。這就清楚了。
· 認識父母是青少年們需要麵對和交待的人。界限是父母設立的,孩子需要遵守。
· 需要遵守的規則。規章界限明確闡明父母的期望和製約,比如,規定:晚上十一點鍾之前必須回家。父母還可以進一步加一條:如果十一點沒回到家裏,你就不可以用家裏的汽車。
· 預期的進展中的困難。青少年通常會經曆失敗,甚至好幾次的失敗才會成功。製度規章可以被用作減少失敗的負麵影響,從而增加走向成功的積極性。
· 表明對孩子達到期望的信任。設立的規章界限是可以被遵守的,這些可行的規章使得孩子認識到父母對他的期待並相信他能夠遵守。
· 視孩子的行為為表現而不是道德問題。界限規章是可行性的,不是有關乎感覺而是有關乎行為。這樣有利於父母避免情緒化,避免把行為上的偏差與情緒上的反差混為一談。
· 懂得規章製度的重要性。人的一生中,總有這樣那樣的規章製約。父母有責任教會青少年的孩子從遵守簡單的家庭規章到後來遵守社會法定等規章製約。
· 接受家長的合法權益。家長要他們的孩子遵從法規家規,這是青少年成長過程中,在發展其獨立性的同時需要強調的事情,對於那些不尊重父母有著嚴重行為偏差的孩子,在這點上,很具有挑戰性,但是,對於父母們來說,訓練這些孩子在這方麵遵守規則,就顯得特別的重要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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