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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議吵架

(2008-12-16 19:35:37) 下一個
一說要在雜談搞吵架活動,左右男女兩大斑竹蹤跡不見,紛紛言語不詳的躲事避禍去了。酒也沒人賣了,吵架的組織也沒人搞了,隻剩下一大堆雄性荷爾蒙和雌性荷爾蒙高漲的網友們在嗷嗷亂叫,吵架前的猙獰麵目一露無疑,猶如古代羅馬競技場上的格鬥士,敲打著手中的盾牌,但都不知道該第一槍指向誰。

俺就想著吧,好歹都是讀過書的,怎麽也不能把吵架活動給搞粗俗了,弄得跟老大媽抓頭發拔衣服似的也就失去了風度,即使說類似台灣議會似的那種吵法都容易丟失了我們喜愛附庸風雅的姿態。

想著古今中外,最能吵,最會吵得還得算魯迅大人,蔡元培和胡適曾經也吵過,為了紅樓一事互相體現著文人最溫柔的謙虛謹慎,看著就好象吵架前還得互相商量一下各自罵的內容,為了不商和氣,各自還得刪掉點敏感字眼,比較溫柔的吵法,換著壇子裏頭最近比較流行的說法就是帶著女性溫柔感的男性吵架方式。

魯迅就比較凶悍廖,亂咬,誰都咬。寫咬人的文不算,還得搞點朝花夕拾之類的諷刺之文。其實咬人不可怕,可怕的是諷刺,弄一麵鏡子一樣樹在麵前,時刻害怕的就是鏡子裏頭描述的那個麵目可憎的是否就是自己。

說起這諷刺,魯迅還是比較弱項,諷刺力度最高的仍舊應該算錢鍾書去,文人各種姿態到了他那裏都是醜陋的。想著錢鍾書應該也有黑暗麵的人,否則怎麽能如此輕易的就撥去那些溫情脈脈的表麵功夫,剩下赤果果的實際呢。

柏拉圖曾經描述過一群追求真理的人,他們帶著腳鐐在深深的山洞裏頭埋頭苦幹,不知道外頭的世界,但唯一能看見的就是光亮照進來後自己模糊的影子,他們研究著影子,直至有一個人掙脫了腳鐐看見了背後的陽光,於是,這個看見真理的人就必須告訴那些仍舊帶著腳鐐的兄弟們一起去爬向陽光。

說了這麽多,就想闡述這麽個想法,我們的吵架不能太素,也不要太厲,得追求一點真理,帶著點求真的誌向,太陽看不見,影子什麽的也得摸一點。估計這輩子錢鍾書魯迅是成不了了,李敖也困難了,王朔韓寒更是跟不了了,那就帶點個人特色的道路走走吧。

我的吵架宣言稿,真心實意地希望大家拍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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