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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石碏諫寵州籲

  “題解”

  本文選自《左傳·隱公三年》。州籲是衛莊公的一個寵妾所生,衛莊公愛屋及烏,對他也格外寵愛,即使對他喜好軍事這種十分犯忌的事,也不加禁止。衛國大夫石(què)看到了問題的嚴重性:於是向衛莊公進諫,勸莊公愛子應該用道義,不要讓他走上邪路。但莊公聽不進去,結果第三年(前719年)就發生了州籲弑桓公而自立的事件。多虧石用計,借陳國國君之手把弑君亂國的州籲和自己的兒子——助紂為虐的石厚抓住,並派人把他們殺死。本文記述的是隱公三年(前720年)石勸諫衛莊公愛子應“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的事。

  “一段”

  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薑。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於陳,曰厲媯,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薑以為己子。公子州籲,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薑惡之。

  “譯文”

  衛莊公娶了齊國太子得臣的妹妹,名叫莊薑。莊薑美麗漂亮,卻沒有兒子,衛國人為她創作了《碩人》(這首詩)。衛莊公又在陳國娶了(兩個)妻子,(一個)名叫厲媯,生了孝伯,(孝伯)很小的時候就死了;(另一個是)厲媯的妹妹,名叫戴媯,生了桓公,莊薑把他作為自己的兒子(予以收養)。公子州籲,是(莊公)寵妾生的兒子,受到(莊公的)寵愛,(他)喜歡軍事,莊公不加禁止。莊薑討厭州籲。

  “二段”

  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籲,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

  “譯文”

  石碏勸諫莊公說:“我聽說喜愛兒子,應當用道義教育引導他,不讓他走上邪路。驕橫、無禮、違規、放縱,這是走上邪路的來由。而這四種惡習之所以養成,正是由於過分受到寵愛。如果準備立州籲為太子,那就(趕快)定下來;如果還定不下來,就會逐漸釀成禍亂。受寵卻不驕橫,驕橫卻能甘心地位下降,地位下降卻不怨恨,怨恨卻能克製的人,那是非常少有的。而且,低賤壓製尊貴,年少欺侮年長,疏遠離間親近,新人離間舊人,小的淩駕大的,淫亂破壞道義,這就是所說的‘六逆’。而國君講道義,臣下講服從,父親講慈愛,兒子講孝順,兄長講友愛,弟弟講恭敬,這就是所說的‘六順’。去順從逆,這就是很快招致禍害的做法。作為人君,應該盡力清除禍害,現在卻要加速禍害的到來,這恐怕不行吧?”(莊公)不聽。

  “三段”

  其子厚與州籲遊,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譯文”

  石碏的兒子厚和州籲交往,石碏禁止,但禁止不了。(後來)衛桓公即位,石碏就告老辭官了。

  “評析”

  如何愛子,對一個國君來說,決不單單是他個人的問題,這將關係到國家的安危、社會的治亂。正因為這樣,所以石碏才進諫衛莊公。但石碏進諫,並沒有像許多進諫者那樣,舉述以往有關的曆史經驗教訓;而是開門見山,一上來就切入諫旨,提出“愛子”應“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的觀點。接著,便有的放矢地指出“驕、奢、淫、佚”是使“愛子”走上邪路的來由;而這四種惡習的養成,則是為人君者過分溺愛所致。然後,話題輕輕一轉,就落到州籲身上。須知,州籲作為庶子而“好兵”,這往往是作亂的前兆。所以石碏一針見血卻又語重心長地指出:“將立州籲,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之後,又連用四個頂針(也叫“頂真”或“聯珠”)句,斷定州籲決不會心甘情願地屈居人下。再接下來,又根據傳統的倫理關係和社會規範,總括出“六逆”和“六順”,提醒莊公:“去順效逆”隻能加速禍患的發生,作為人君必須防患未然,全力消除禍患的根由。這樣,就把“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這一愛子觀的現實性、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突出出來。然而,被糊塗蒙了心的衛莊公卻根本聽不進去。

  勸主諫君,須在緊緊把握諫旨韻前提下,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而理,則須說透,說到位。做到了這點,被勸諫者卻聽不進去,那隻能證明被勸者太頑固不化。本文正具有這樣的特點。可以肯定地說,“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的愛子方法,直到今天還有極好的借鑒意義和實踐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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