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閱讀頁

勘獄平冤仗此行——從電視劇《大宋提刑官》說起

  前段時間,中央電視台在黃金時段熱播了電視連續劇《大宋提刑官》,引起人們的關注。國內各大媒體也紛紛發表文章進行討論,譽該劇為精品者有之,斥其為粗製濫造者也有之。劇中塑造的宋慈儼然成了福爾摩斯式的神探,再加上主人公與英姑那段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也曾引起種種議論。而宋慈在曆史上的真麵目如何,卻是需要厘清的。

  @@自宋朝起才開始設提刑官

  “提刑官”是“提點刑獄公事”官職的簡稱。從宋代起在各路設置。主管司法、刑獄和監察,兼管農桑。其所在官署稱為“憲司”。

  宋慈那麽,什麽是“路”呢?自秦朝施行郡縣製以來,曆代王朝的地方行政基本上施行州(郡)縣兩級製,相當於現在的市縣。同時,各王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又在州(郡)縣之上設置監察機構,如漢代在郡之上設置“州”,下轄幾個郡,朝廷派出州刺史;唐代時則在州(郡)之上設置“道”,這些監察機構往往演化為地方一級行政機構,相當於現在的省。宋朝初建時,全國曾分為十道,後改為“路”,但數目有所變化。從規模上來看,宋代的“路”與明清時期的“省”相近,轄有幾個州。由於宋朝一直實行“守內虛外”的政策,限製大臣的權力,所以並沒有產生明清時期那樣的封疆大吏。宋廷建“路”後,又先後設置了轉運司、提點刑獄公事、提舉常平公事。他們都負責對所屬各州、縣的工作進行監察。

  提刑官所在的衙門多設在占據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則每年定期到所轄的州縣巡察。史載宋代“提刑官”的職能,除了監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是督察、審核所轄州縣官府審理、上報的案件,並負責審問州縣官府的囚犯,對於地方官判案拖延時日、不能如期捕獲盜犯的瀆職行為進行彈劾。宋代杖刑以下的犯罪,知縣可判決;徒刑以上的犯罪,由知州判決,而“提刑官”主要負監督之責;州縣的死刑犯一般要經過“提刑官”的核準,提刑司成為地方訴訟案件的最高審理機構。“提刑官”在巡查州縣的監獄時,除了查看囚犯的人數、囚禁時間外,還審理疑難案件,平反冤獄,以及接受民眾的上訴。除了複核、審理州縣的案件外,維持地方社會的治安也是宋代“提刑官”的重要職責。這包括剿除、捕獲盜賊以及打壓農民起義等。例如,辛棄疾在做湖南“提刑官”時,就平定了茶商的叛亂。所以“提刑官”的副手多為武將,在出現規模較大的農民起義或社會動亂時,甚至用武將做“提刑”官。除刑獄、治安之外,宋代的“提刑官”有時還監督某些賦稅的征收,或監督地方倉儲的管理。

  “提刑官”的設置有助於加強中央集權,同時也能有效地監督刑獄、訴訟,平反冤案,打擊不法官吏,又起到了緩和社會矛盾的作用。由於州縣官的瀆職,胥吏的敲詐勒索,往往導致案情紛繁複雜,條理不清。“提刑官”是判決的一個重要關卡,他們能否盡職,關乎百姓能否得到公正的判決,冤獄能否得到昭雪。因此,宋王朝很重視“提刑官”的人選,多由曾長期任職於地方的、熟悉地方事務的官員擔任。

  @@理學門生卻是唯物主義者

  宋慈是一個充滿唯物主義思想的封建官吏。他在自己的著作《洗冤集錄》中,開篇就講道:“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栝,於是乎決。”意思是說:刑罰中最重的莫過於斬首,判處這種刑罰的根據是案情,判斷案情的輕重則主要依賴於檢驗。因為犯人是生是死、是否冤屈都源於檢驗。

  上述的思想內涵,絕對是屬於唯物主義的。然而宋慈卻出於唯心主義學派的門下。

  宋慈的生平在《宋史》中本無記載,而是從南宋詩人劉克莊為其撰寫的墓誌銘中得來。劉克莊於宋理宗寶慶元年(1225)十月任建陽縣知縣。剛好宋慈因守父孝閑居建陽老家,二人一見如故,結下了很深友誼。宋比劉年長一歲,克莊尊宋為兄,劉對宋的為人、才學、見識都十分佩服,譽宋慈可與辛棄疾相比肩。三十餘年後,劉克莊驚聞宋慈逝世的消息,即為宋慈撰寫了《宋經略·墓誌銘》。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南宋建陽(今福建建陽縣)童遊裏人。北宋時,他的高祖從浙江建德縣來任建陽丞而家居建陽。父宋鞏曾任廣州節度推官,家境小康。宋慈從小受學於父,10歲時從學建陽縣學者、朱熹的高徒吳稚,並得到吳稚的同窗黃幹、李方子等名人的指教。宋慈少年時接受的是程朱理學的教育。程朱理學的創始人是宋朝著名的學者程程頤顥、程頤,集大成者則是朱熹。程朱理學認為“理”是宇宙萬物秩序、法則的代表。它不再追蹤世界萬物的血緣關係,而更重視其邏輯秩序:“理”徹底擺脫了宇宙生化論模式而成為一種純粹的哲學本體論。“理”是整個世界的根據,未有天地之前,它就已存在;天塌地陷之後,它仍存在。因此,這是完全的唯心主義哲學觀點。

  南宋開禧元年(1205),宋慈進京入太學學習。這期間,他得到了名儒真德秀的賞識。真德秀傳授給宋慈許多知識。宋寧宗嘉定十年(1217),宋慈考中進士乙科,朝廷授他浙江鄞縣(今浙江寧波)縣尉,因父親重病未能赴任。直到宋理宗寶慶二年(1226)任贛州信豐縣主簿,宋慈才真正步入仕途。

  隨著蒙古民族的強大,金朝大軍的進逼,宋慈所處的南宋權利已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宋寧宗時,雖然宰相韓侂胄組織了北伐。然而北伐失敗,韓侂胄連性命也丟了。南宋主和派與金簽訂了“嘉定和議”,金宋由君臣改為伯侄關係。宋對金的貢奉銀絹增加了,國力更加衰弱。後來,宋聯蒙滅金,卻未得到任何好處。理宗時,奸臣賈似道專擅,國家實力更加削弱,百姓生活更加困苦。而此時宋慈所任職的贛州地區,土地貧瘠,人員眾多,地域狹窄,加上朝廷的稅賦沉重,百姓更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因此,農民起義也接連不斷。因為宋慈在平定“三峒賊”中有功,被朝廷特別授予“舍人”稱號。不久,在恩師真德秀的推薦下,宋慈進入贛州知州鄭性之幕府參與軍事,又入姓陳的招捕使幕府,參加了對閩中叛亂的平定。戰鬥中,宋慈帶領一支隊伍征戰三百餘裏,戰無不勝,令主帥刮目相看。他也因此而被授長汀知縣。

  宋慈為官清廉,關心民瘼。據記載,宋慈任長汀縣令時,由於當地民間食鹽由福州經閩江運來,要隔年才能運到,加上中間層層剝削,賣價昂貴,百姓不勝負擔。宋慈便改道從廣東潮州方麵運來,往返僅需三個月,節省了運費和時間,降低了食鹽價格。此舉無疑為百姓辦了好事。

  嘉熙元年(1237),他任邵武軍(今福建武縣)通判。次年調南劍州(今福建南平市)通判。這年正遇荒年,當地豪強趁天災而囤積居奇,米價瘋漲,百姓因為饑餓死亡很多。宋慈應宰相李宗勉的召問,向朝廷提出“濟糶”法,他建議把地方居民按貧富分為五等戶。這五等中最好的民戶把存糧的一半用來捐獻,另一半按官定價格出賣;第二等的存糧隻賣不捐;第三等的不賣不捐;第四等的按其所需數量,官府救濟一半,自己購買一半。第五等的全量救濟。朝廷采納了他的建議,頒布了法令,打開富豪的糧倉,分給赤貧農戶,並減免租稅,使百姓順利地渡過了災荒。因此,南宋理宗評價他是“分憂中外之臣”,特贈“朝議大夫”。

  宋慈墓碑嘉熙三年(1239),宋慈53歲,任廣東提點刑獄(掌管刑法獄訟的官吏)。在這以前,那裏的官吏得過且過,積留了大量獄案。他一到任,便著手處理大批懸案積案,勘查現場,驗證材料。宋慈辦案嚴肅認真,執法如山,而且不畏權貴,決事果斷。經過八個月的檢察,他裁決了200多死囚犯人,昭雪了一批被屈打成招的冤命案,解決了一大批疑案、積案,懲處了一些貪贓枉法的基層執法獄吏。他的“雪冤禁暴”的事跡,為他在百姓中贏得了好名聲,群眾頌之為“清官”。

  第二年,宋慈改任江西提點刑獄兼知贛州。每到農閑,這裏便有鹽販子武裝販鹽,騷擾江西、福建、廣東沿途州縣。宋慈嚴加懲治,使道路暢通、秩序安定,民心大服。此情呈報朝廷,受到重視,批準宋慈所行,下達浙江西部諸州縣,使其皆仿效執行。

  淳祐元年(1241),宋慈知常州軍事,淳祐七年(1207),任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次年進直寶謨閣奉使四路,這些都是主管刑獄的官職。淳祐九年,拔知廣州、廣東經略安撫使(掌管一路之軍事行政)。

  宋慈一生20餘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後四次擔任高級刑法官,後來進直寶謨閣奉使四路,也是“皆司皋事”,可見宋慈一生從事司法刑獄。長期的專業工作,使得他積累了豐富的法醫檢驗經驗。淳元年,宋慈任常州軍事期間,在工作之餘開始總結審案檢驗經驗,至任湖南提點刑獄那一年(1247),完成了《洗冤集錄》的編撰工作,並刊行於湖南憲治。淳九年(1249),宋慈去廣州任經略安撫使,在這年春天,忽感有頭眩之疾,不過他仍照常辦公。當地學宮舉行典禮儀式,宋慈仍親往主持,事後便染病在身,淳九年的三月七日在廣州任內去世。次年七月十五日,葬於福建建陽。

  @@法醫界奉為圭臬的《洗冤錄》

  北宋·人體正麵經穴總圖《洗冤集錄》也稱《洗冤錄》。它是我國古代著名的法醫學專著,是宋慈對當時傳世的屍傷檢驗著作加以綜合、核定和提煉,並結合自己豐富的實踐經驗而撰成的。

  有宋以來,以印刷術、火藥和指南針的發明與應用為標誌,科學技術包括醫學都有了巨大的飛躍,醫學分科更加細密,如針灸、婦科、小兒科、外科都成為獨立的科目,官府和私人修纂各類診方、藥典等本草類著作亦蔚為大觀。雖然當時的“法醫學”並沒有獨立發展的空間和條件,但刑事案件的偵破實踐,又迫切要求對各類損傷進行嚴格的檢驗,並要求有人在這方麵進行理論性的總結和撰述。因此,在醫學進步的條件下,五代至宋,開始有學者關注刑名之學與傳統醫學的結合,並出現了宋人鄭克編纂的《折獄龜鑒》,桂萬榮編纂的《棠陰比事》等著作。而真正屬於法醫學的著述首先要數宋慈的《洗冤集錄》。

  《洗冤集錄》是中國古代一部重要的法醫學著作,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包含法醫學內容的專著。它總結了法醫學屍體外部檢查的經驗,對屍體現象作了大量的科學觀察和歸納,有不少結論是符合近代法醫學原理的。其中的一些方法和意見,即使在今天也具有啟發性。此外,宋慈在刑偵過程中非常重視證據,這在司法審判過程中是有著進步意義的。

  《洗冤集錄》現存最早的版本為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錄》。內容自“條令”起,至“驗狀說”終,共5卷,53條,約7萬字。從目錄來看,本書的主要內容包括:宋代關於檢驗屍傷的法令;驗屍的方法和注意事項;屍體現象;各種機械性窒息死;各種鈍器損傷;銳器損傷;交通事故損傷;高溫致死;中毒;病死和急死;屍體發掘等等。

  《洗冤集錄》是集宋慈以前外表屍體檢驗經驗之大成的著作。作者提出不能輕信口供,認為“告狀切不可信,須是詳細檢驗,務要從實”,對疑難案件尤“須是多方體訪,務令參會歸一,切不可憑一二人口說,便以為信”。北宋時期的針灸銅人他還提出檢驗官必須親臨現場,必須由其親自填寫的屍體檢驗原則。

  對於驗屍的方法,宋慈總結了一整套比較合理的措施:驗屍前必須洗罨,先用皂角水洗屍,後用熱米醋、五倍子、白梅等作局部罨洗。因為這些物質內含醋酸、鞣酸,經處理,不僅能洗淨屍體皮膚上的髒汙,又可固定傷痕,便於觀察與檢驗。

  驗屍時需要判明屍體現象,切勿將一些自然變化視作非正常死亡。書中已明確“屍斑”係早期屍變,由於人死後血行停止,血液墜積,在屍體的低下部位可以出現微赤色的“屍斑”。書中又翔實地描寫了屍體腐敗現象,指出首先在兩腋、胸前肉色微青泛出“屍綠”,其後口鼻內有惡汁流出,蛆出,遍體胖脹,口唇外翻,而眼突出,現“巨人顏貌”,皮膚脫爛,皰疹隆起,毛發脫落,遍身皮膚青黑。在“四時變動”篇中又指出因不同季節、氣候以及死者肥瘦老幼等不同情況,屍變速度也不一樣。這些記載與實際情況大體相符。

  驗屍時尚需認識各種疾病致死的屍體現象,如斑疹傷寒死亡的屍體有紫紅斑;破傷風死亡的會口眼歪斜,手腳拳曲;凍死者麵色萎黃,兩腮紅,口有涎沫;餓死者渾身黑瘦硬直,牙關緊閉,手腳俱伸等。檢驗者不僅要考察屍體現象,還需查問生前情況。這些經驗都是十分寶貴的。《洗冤集錄》對各種屍傷的檢驗,搜羅了許多豐富的臨床經驗,具有相當的醫學水準,是本書中最精彩的部分。

  《洗冤集錄》對於自縊、勒死、溺水、外物壓塞口鼻死等機械性窒息也都有出色的論述。縊死者可見唇口黑,麵帶紫赤色,若繩索勒喉上則舌抵齒不伸出,若勒喉下則舌尖出齒門二至三分,死者口吻兩角及胸前有吐出之涎沫,兩腳尖垂下,腿上、肚下及小腹部有屍斑,大小便失禁等。書中對於索溝的特點作了準確的描述。一般自縊者索痕沿耳後發際,並在腦後分八字,索痕不相交。如取側臥或俯臥位自縊者,索溝經過不同。索溝的深度因腳是否到地、死者的肥瘦以及繩索的粗細等不同而出現不同的索痕。如繩帶纏繞頸上兩遭,則有上下兩道索痕,上一道繞過耳後入發際,下一道平繞頸部。如縊死後被人移屍別處,也可見兩道索痕,舊痕紫赤有血瘀,死後移屍索痕隻白色無血瘀。如被人勒死後假作自縊,頸下索痕交過,繩索多纏繞數周。如被人隔物勒死,則繩索不交,但繩索平過喉下及頸部,與自縊者不同。另外,凡“被勒時爭命,屍身四畔,或沿身上下有磕擦著痕”。並指出,自縊者縊溝不周頸,這些記載與現代法醫學的原理與內容完全一致。

  《洗冤集錄》及《洗冤集錄·驗屍圖》對於生前溺死與死後推屍入水也有準確的鑒別。凡生前溺水屍體,手腳爪縫有沙泥,或有揩擦損傷,“屍麵色微赤,口鼻內有泥水沫,肚內有水,腹肚微脹”。若被人毆打殺死,推在水內則肚皮不脹,口眼耳鼻無水瀝流出,指爪隙縫並無沙泥,兩手不蜷縮,兩腳底不皺白,卻虛脹。身上有要害致命傷損處,其痕黑色。外物壓塞口鼻死者,眼開睛突,口鼻內流清血水,滿麵血瘀赤黑色,大便失禁等。

  對於焚死與焚屍的鑒別:“凡生前被火燒死者,其屍口鼻內有煙灰,而手腳皆蜷縮……若死後燒者,其人雖手足蜷縮,口內即無煙灰。若不燒著兩肘骨及膝骨,手腳亦不蜷縮”,又死後投火者皮膚無水泡。

  對於生前、死後刀刃傷的鑒別;“活人被刃殺傷死者,其被刃處皮肉緊縮,有血瘀四畔”;若死後被肢解割截者,“皮肉如舊,血不灌瘀,被割處皮不緊縮,刃盡處無血流,其色白。”自殺與他殺的鑒別:“其被傷人,見行凶人用刃物來傷之時,必須爭競,用手來遮截,手上必有損傷,或有來護者,亦必背上有傷著處,其創必重。”自殺者如用小刀自割,“若用左手,刃必起自右耳後,過喉一二寸;用右手,必起自左耳後,其痕起手重收手輕。”如他殺,“刀傷處,其痕而頭尖小,無起手收手輕重。”這些鑒別至今仍有現場指導意義。

  宋慈在《洗冤集錄》中,還詳細記載了孕婦難產、胎兒不下致死,而入棺後胎兒卻又娩出的現象。他指出,這是由於屍體埋入土窖後,因地水火風的影響,屍首膨脹,骨節縫鬆開,因而逐出腹內胎兒。這種伴隨屍體腐敗過程中出現的現象,在法醫學史上尚屬最早記載,對判斷案情真相有重要價值。

  太醫局諸科呈文——宋代對醫學教育十分重視《洗冤集錄》還記錄了蒸骨驗傷的方法,把一具屍骨洗淨,用細麻繩串好,按次序擺放到竹席之上。挖出一個長5尺、寬3尺、深2尺的地窖,裏麵堆放柴炭,將地窖四壁燒紅,除去炭火,潑入好酒二升、酸醋五升,乘著地窖裏升起的熱氣,把屍骨抬放到地窖中,蓋上草墊,大約一個時辰以後,取出屍骨,放在明亮處,迎著太陽撐開一把紅油傘,進行屍骨的檢驗,“若骨上有被打處,即有紅色路微蔭,骨斷處其接續兩頭各有血暈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紅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無血蔭,蹤有損折乃死後痕”,死者生前的死因就在紅油傘下展現,現代科學證明了紅油傘吸收了陽光的部分射線,使當時的檢官能夠看到他想看的事實。

  宋慈除了上述法醫學方麵的成就外,在一般醫學方麵亦有貢獻。如他已提到了邪魔中風猝死和中暗風死等所出現的臨床症狀,斑疹傷寒的紫紅斑,歡愛太過的急死,各種服毒、中毒的表現和解毒、避穢方、救死方等都有所記載,這些在當時法醫學上有積極的意義。他在《洗冤集錄·服毒篇》中記載了用灌入糞汁解斷腸草毒的方法,雖然作用機製尚不明了,但確有治療效果,至今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仍有一定的實用價值。在搶救縊死中,他還介紹了一種類似現代人工呼吸的方法。

  @@《洗冤集錄》的文采與流傳

  在宋慈的《洗冤集錄》中,除了分析得條理、科學外,所列舉的一些小故事也極具情趣。其文采絕不亞於風行於後代的公案、筆記小說,使讀者不會困囿於枯燥的說教之中。現試舉幾例如下:

  有一鄉民,令外甥並鄰人子,將鋤頭同開山種粟,經再宿不歸。及往觀焉,乃二人俱死在山,遂聞官。隨身衣服並在。牒官驗屍,驗官到地頭,見一屍在小茅舍外,後項骨斷,頭、麵各有刃傷痕;一屍在茅舍內,左項下、右腦後各有刃傷痕。在外者,眾曰:“先被傷而死。”在內者,眾曰:“後自刃而死。”官司但以各有傷,別無財物,定兩相並殺。一驗官獨曰:“不然!若以情度情,作兩相並殺而死可矣。其舍內者,右腦後刃痕可疑,豈有自用刃於腦後者?手不便也。”不數日間,乃緝得一人,挾仇並殺兩人。縣案明,遂聞州,正極典。不然,二冤永無歸矣。

  在這段文字中,作者把矛盾的焦點集中在兩個死因觀點的爭論上。大多數人認為是一人先殺人,而後自殺。有一位驗屍官卻認為,自殺者怎麽可能用刀砍自己的後腦呢?這是不合乎常理、而且是十分不便的事(一定另有凶手)。待緝拿到真凶後,果然證明他的推斷是正確的。作者在僅僅250字的短文中,把兩位死者的關係、凶殺現場、官員的爭論、真凶落網、行凶原因以及如果誤判將會產生的結果逐一交代清楚。小說的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結果等無一不具。再如:

  有檢驗被殺屍在路旁,始疑盜者殺之。及點檢,沿身衣物俱在,遍身鐮刀斫傷十餘處。檢官曰:“盜隻欲人死取財,今物在傷多,非冤仇而何?”遂屏左右,呼其妻問曰:“汝夫自來與甚人有冤仇最深?”應曰:“夫自來與人無冤仇,隻近日有某甲來做債不得,曾有克期之言,然非冤仇深者。”檢官默識其居,遂多差人分頭告示側近居民:“各家所有鐮刀盡底將來,隻今呈驗,如有隱藏,必是殺人賊,當行根勘!”俄而,居民齎到鐮刀七八十張,令布列地上。時方盛暑,內鐮刀一張,蠅子飛集。檢官指此鐮刀問為誰者?忽有一人承當,乃是做債克期之人。就擒訊問,猶不伏。檢官指刀令自看:“眾人鐮刀無蠅子,今汝殺人血腥氣猶在,蠅子集聚,豈可隱耶?”左右環視者失聲歎服,而殺人者叩首服罪。

  上麵這段文字,除具備前一段文字的全部特點外,更加入了檢察官的睿智及推理的科學性。

  《洗冤集錄》不僅是我國第一部完整的法醫學專著,而且是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學專著。它比外國最早的法醫著作,即1602年,意大利出版的菲德裏所編的法醫學著作要早350多年。數百年來,法吏都把它作為處理死傷案件的法典和依據,此書對國內外的法醫學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元、明、清三代的法醫學著作,都以《洗冤集錄》為藍本。1862年,荷蘭人把它譯成荷蘭文;1908年,法國人又從荷蘭文本譯成法文本;其後又譯成德文本;此外還被譯成朝、日、英、俄等近十種文字。

  
更多

編輯推薦

1心理學十日讀
2清朝皇帝那些事兒
3最後的軍禮
4天下兄弟
5爛泥丁香
6水姻緣
7
8炎帝與民族複興
9一個走出情季的女人
10這一年我們在一起
看過本書的人還看過
  • 綠眼

    作者:張品成  

    文學小說 【已完結】

    為紀念冰心獎創辦二十一周年,我們獻上這套“冰心獎獲獎作家書係”,用以見證冰心獎二十一年來為推動中國兒童文學的發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貢獻。書係遴選了十位獲獎作家的優秀兒童文學作品,這些作品語言生動,意...

  • 少年特工

    作者:張品成  

    文學小說 【已完結】

    叫花子蛻變成小紅軍的故事,展現鄉村小子成長為少年特工的曆程。讀懂那一段曆史,才能真正讀懂我們這個民族的過去,也才能洞悉我們這個民族的未來。《少年特工》講述十位智勇雙全的少年特工與狡猾陰險的國民黨...

  • 角兒

    作者:石鍾山  

    文學小說 【已完結】

    石鍾山影視原創小說。

  • 男左女右:石鍾山機關小說

    作者:石鍾山  

    文學小說 【已完結】

    文君和韋曉晴成為情人時,並不知道馬萍早已和別的男人好上了。其實馬萍和別的男人好上這半年多的時間裏,馬萍從生理到心理是有一係列變化的,隻因文君沒有感覺到,如果在平時,文君是能感覺到的,因為文君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