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在其主編的《中國六大政治家》一書中,將張居正與管仲、商鞅、諸葛亮、王安石、李德裕同列為中國的六大政治家,明代“政治家隻有一張居正”,足見其在中國曆史上非凡的地位。張居正從寒微中奮起,以首輔獨柄國政,政績卓著,人稱“救時宰相”。在風雲際會中,他剛毅深沉,多謀善斷,“慨然以天下為己任”,力挽狂瀾,卻又獨斷專行,以致身歿之後禍發蕭牆。張居正改革及其失敗,充分反映封建社會沒落時期,一個有作為的政治家力圖興利除弊所能盡到的最大努力和必然幻滅的悲劇。
張居正明朝自中葉以後,危機四伏。政治腐敗、經濟蕭條、軍備廢弛,外患連年不斷。明帝國在內憂外患的衝擊下,麵臨著亡國的危險。然而,在萬曆(1573-1620)初年,帝國卻在暮靄中出現了進入中後期僅有的輝煌,這便是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張居正當國的時期。
張居正(1525-1582),字叔大,號太嶽,湖北江陵人,出身於寒門。但他自幼聰穎絕倫,早年得誌,16歲中舉,23歲就以二甲進士及第的身份,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從此,他躋身政壇,開始了坎坷而又輝煌的政治生涯。
在數十年的宦海生涯中,張居正一向注意觀察和思考社會現實中的諸多難題,悉心探究曆代盛衰興亡的經驗教訓。他曾於隆慶二年(1568)向明穆宗上了一封《陳六事疏》,試圖革除嘉靖以來的各種弊端。張居正提出的改革主張主要有“省議論”(禁絕空言,講究實際)、“振綱紀”(整肅風紀,嚴明法律)、“重詔令”(令行禁止,提高效率)、“核名實”(嚴明考課,選拔人才)、“固邦本”(輕徭薄賦,安撫民眾)和“飭武備”(訓練軍隊,嚴守邊防)等。雖然在當時的情況下,這些主張還未能付諸實施,但我們從中可以窺探出張居正改革的最初藍本,可以說,這是張居正全麵改革的前奏。
明神宗1572年,穆宗駕崩,太子朱翊鈞繼位,改元“萬曆”,即明神宗。明穆宗在位時,十分信任張居正,因此他遺命張居正等三個大臣輔政。萬曆初年,張居正與大宦官馮保聯合推倒高拱,成為首輔。由於神宗年幼,於是一切軍政大事都由張居正裁決,他“勇於任事,以天下為己任”。從1573年出任內閣首輔開始,以整頓吏治、發展經濟、鞏固邊防等為主要內容,展開了一係列的改革,從而使暮氣沉沉的大明王朝,出現了回光返照的最後一抹輝煌。
自萬曆初年開始的張居正改革,首先是從整頓吏治開始的。他認為當時朝野政治腐敗、民不聊生的主要原因在於“吏治不清”。為了整頓吏治,以達到為官清廉,治政清平,讓人民生活安定,從而使封建政權長治久安的目的,張居正於萬曆元年(1573)推行“考成法”。其主要內容是加強內閣的行政和監察責任,提高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的監察職能。六科是對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百司相應而設的監察機構,張居正以六科督促六部,以六部督促諸司以及地方撫、按,最後再由內閣直接控製六科,掌握對各級官吏的監察大權。考成法還對六部、都察院等具體行政衙門實施隨時考核、事事責成的稽查製度等。這一嚴密而完整的考成係統,將宦官統率六科、稽查章奏權移交內閣,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宦官幹政的可能,極大地提高了內閣的權威,使權力集中於首輔,從而加強了號令天下的中央集權。考成法提高了辦事效率,減少了各部門的相互推諉、扯皮,為精簡機構、節省政府開支提供了可能。稍後,張居正便下令裁減部院諸司冗官和各省司、府、州、縣官,以提高官吏的素質和行政效率。這些,都為此後張居正推行的各項改革奠定了基礎。通過整頓吏治和精簡機構,張居正獲得了一個效率較高、得心應手的行政班子,為推動經濟改革作了思想上和組織上的準備。
在整頓吏治的過程中,張居正對嘉靖、隆慶時期行賄受賄、貪汙腐敗的社會狀況深惡痛絕。因此,他擔任首輔之後就果斷采取措施,整治腐敗,決心扭轉政風士習,令出必行,有功必賞,有罪必罰,以重振往日的輝煌。
自嘉靖以來,當國者政以賄成,貪汙數額之巨,令人觸目驚心。嚴嵩素有“錢癆”之稱,被抄出的家產竟有黃金三萬餘兩,白銀二百餘萬兩;素有廉能之譽的徐階,他擁有的金銀雖無確載,但從其占田達四十餘萬畝來看,可知其貪汙積賄亦相當可觀。“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在權臣顯貴的影響下,大小官吏以官爵為性命,以鑽刺為風俗,以賄賂為交際,就連以懲貪為己任的監察機關也日益腐敗,禦史出巡往往利用職權,貪贓枉法,中飽私囊,而對於逢迎之徒,即使贓賄狼藉,魚肉百姓,也毫不過問。
張居正對政治腐敗的危害性有著清醒的認識。他說,人民的逃亡和反抗“並非老百姓喜歡犯上作亂”,而是“本於吏治不清,貪官為害”。大小貪官視朝廷明詔法令如故紙,政令難行。更有甚者,“收受禍國者的賄賂,縱放禍國者而不加以拘捕……”因而他認為:“治國之道,沒有什麽比安頓民生更為緊迫的;而安頓民生之第一要務,在於整頓吏治”,懲治腐敗乃是改革政治和整頓吏治的關鍵。有鑒於政治腐敗的危害性,張居正懲治腐敗的主張在其獨柄國政後得以在各方麵付諸實踐,並貫穿於改革的始終。
驛政和賦役是明中後期財政上最大的弊政,也是貪吏作弊的淵藪。驛遞是專為公務活動服務的官方交通機構。嘉靖、隆慶年間,主管部門又亂發勘合,以作人情,用驛者不僅巧立名目,強行勒索,還受商人之賄,大量夾帶私貨,致使百姓負擔加重。針對這種情況,張居正一麵重申舊禁,一麵製定相關的規章,嚴加稽查,加強管理,官員非奉公差不許輕擾驛遞,違者參究,內外各官丁憂、起複、升轉、改調、到任等項,均不得動用驛傳,以厘革驛遞冗費之弊。在賦役征收方麵,手續複雜,奸詭叢生,從而使侵漁盤剝的貪吏鑽了空子。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大大簡化了賦役項目,在一定程度上製約了贓官暴吏的貪汙行為。
對官員廉貪的考察是明代考課製度的一項重要內容,並且位於考項之首。而明中葉以後,考語和舉劾嚴重失實,使考察逐漸失去激濁揚清的作用。張居正為此提出:吏部、都察院監督撫按,撫按的考語失實,則以“不稱職”予以處罰;內閣、六科監督吏部、都察院,發現考語失實,同樣以“不稱職”處罰。這樣層層負責,層層監督,各相關部門不敢以虛偽的方式蒙騙上級。萬曆二年(1574),在張居正的建議下,明朝在文華殿設內外職官書屏,列天下中高級文武官吏,每官一帖,十日一換,盡可能如實反映其任職情況,便於皇上和內閣直接了解、監督官吏。
張居正柄國伊始,即雷厲風行地懲治貪汙腐敗,清洗了一批奸邪庸碌之人。吏部左侍郎魏學曾因貪賄徇私被劾,調往南京;江油知縣侵帑二千餘金被判處死刑;河南、陝西兩省按察僉事因貪虐削籍。這些果敢嚴厲的措施,表現了張居正懲治腐敗、“廓清濁氛”的決心和魄力。萬曆初,神宗屢次嚴令懲貪追贓,張居正提出,對違法犯贓者,“不問官職崇卑,出身資格,一律懲治,必定罪而毫無赦免。”在張居正柄國的十年間,據《國榷》記載,關於懲貪的敘述有十六處,涉及各級官吏、軍官以及擾民的宦官。其中比較突出的是萬曆二年正月,將“貪酷異常”的保定知府賈淇等十八人依法給以嚴懲。
在懲貪的同時,張居正竭力倡廉舉能。他認為,選拔官吏應該“以操守為先”,廉潔且有能力者為最佳人選。他還主張不循資格,不惑浮譽,官吏黜陟皆繩之以品行與才能,並向神宗建議恢複中斷已久的皇帝麵獎廉能的製度。萬曆初,廉能者“不次超擢”,脫穎而出。如浙江布政使謝鵬舉為政廉能,政績卓著,升任右副督禦史巡撫浙江、戶部右侍郎,擔當起懲貪倡廉的重任。吏員出身的黃清,被譽為“天下第一清官”,張居正不顧流俗議論,調他任兩淮鹽運司同知。他主持漕運工程,節省費用,政績顯著。
奢風與貪風相長,懲貪必須抑奢崇儉。封建時代,帝王之舉動,為萬民所瞻,士大夫所效。因此,張居正一直諫說神宗恤財節用。他說:“臣朝夕所忠告於上者,惟以節約愛民為急務。”神宗興修宮殿,增派織造,強取內帑,屢屢遭到他的強諫。如萬曆七年(1579)春,皇帝諭令取用光祿銀十萬兩,張居正勸阻不及,毅然上奏諫言道:“財政有限,而消費無窮。此後希望皇上力行節儉,若再取用國庫,臣也決不敢奉詔了。”在他的堅決抵製下,萬曆初宮中許多不該浪費的錢財,較前有所減少。
在張居正獨柄國政期間,懲治腐敗是其為政的一項重要內容,並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為改革的順利推行和扭轉國勢衰微的局麵奠定了基礎。
其次,在整頓吏治的同時,張居正還大力開展開源節流的經濟改革。張居正執政之初,就麵臨相當嚴峻的經濟形勢。隆慶五年(1571)。全國稅收總計為250萬兩,而支出竟達四百多萬兩,整個國家陷入了財源枯竭、入不敷出的困境。為了挽救財政危機,張居正從開源和節流兩個方麵著手,對帝國財政大加整頓。在節流方麵,他起用水利專家潘季馴治理黃河。潘季馴采用堵塞決口、加固堤防的辦法,束水攻沙以使河道暢流,基本上緩解了困擾多年的水患,從而節省了巨額的河政開支。張居正還通過整頓驛遞製度,縮減政府每年的大量支出。原來,有明一代在交通幹線上都設有驛站,照例為來往官員供應車馬食宿。在明初,政府對驛站的管理相對較嚴,文武百官非軍國大事不得使用。此後,使用驛站的條例日漸廢弛,幾乎所有官吏及其親屬都可以隨便使用,這自然增加了政府的開支。有鑒於此,張居正竭力革除驛傳之弊,規定官員非奉公差不許輕擾驛遞,違者參究,內外各官丁憂、起複、升轉、改調、到任等項,均不得動用驛傳,以厘革驛遞冗費之弊。
為了開辟財源,增加帝國的財政收入,張居正還重新丈量土地,改革稅製。
明初,田賦及力役的征調,主要依據記載田畝的“魚鱗冊”和記載戶口的“黃冊”,以後,隨著土地的不斷兼並,人口逃亡,這一製度已遭到破壞。到了明中葉,出現了一種矛盾現象,一方麵是人丁不斷增加,荒野土地不斷開墾為耕地,但是全國田畝額數以及戶口數反比建國初期減少,政府實際所能征收的賦稅也相應的日益減少。另一方麵是“冗員日多”,官吏的祿米有增無減,王室的揮霍浪費也與日俱增,結果朝廷的財源枯竭,收支失去平衡。
土地的兼並和欺瞞,丁口的逃亡和戶籍的紊亂,造成賦役負擔嚴重不均,加重了貧苦農民的賦役負擔。因為官僚地主霸占民田,卻想方設法把賦稅以各種方式轉嫁到農民身上,加劇了社會矛盾。當時流傳的一首民謠說:“富家得田貧納租,年年舊租結新債”,就是這種不合理的社會現實的反映。
久居官場的張居正深刻地認識到,這一社會矛盾的根源在於貴族豪紳,他們依仗權勢,侵占民田,而且勾結奸猾的官吏隱瞞田畝以逃避賦稅,因之導致“私家日富而公家日貧,國匱民窮”。為了維護封建政權的經濟基礎,張居正決心進行改革。他選派精明強悍的官員嚴行督責,在全國重新丈量土地,清查漏稅的田產和追繳欠稅。他任用張學顏製訂《會計錄》和《清丈條例》,頒行天下,限令三年內各地要把清理溢額、脫漏、詭寄等項工作辦妥。到了萬曆八年(1580),據統計,全國查實征糧田地達七百多萬頃,比弘治時期增加了近三百萬頃,朝廷的賦稅收入也因而劇增,國庫充盈。
為了進一步改變嚴重的賦役不均,減輕無地或少地的農民的浮稅,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張居正在清丈土地的基礎上,實行了賦役製度改革。萬曆九年(1581),張居正通令在全國推行“一條鞭法”。這是自唐朝行“兩稅法”以來,我國賦稅史上的又一次大改革。
“一條鞭法”,又稱“條編法”,其主要內容有:統一役法,並部分地“攤丁入地”。把原來的裏甲、均徭、雜泛等項徭役合並為一,不再區別銀差和力役,一律征銀。一般民人不再親自出力役,官府需要的力役,則拿錢雇人應差。向百姓征收的役銀也不再像過去按照戶、丁來出,而是按照丁數和地畝來出,即把丁役部分地攤到土地裏征收,這就是所謂“攤丁入地”;田賦及其他土頁方物一律征銀;以縣為單位計算賦役數目;賦役銀由地方官直接征收,以減少各種弊病。
一條鞭法的實行,在我國賦役製度改革發展的曆史進程中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第一,簡化了賦役的項目和征收上的手續,大大限製了地方胥吏從中的營私舞弊。一條鞭法的推行,出現了攤丁入畝和賦役貨幣化的趨向,體現了當時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量地計丁”、“計畝征銀”,使得豪強地主要隱產瞞丁、規避賦役變得比較困難,而針對一般農民的“產去稅存”的不合理現象也有所減輕,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當時的社會矛盾。
第二,賦役折銀的辦法,有利於雇役製度的發展。在這種政策下,農民隻要交納一定的銀兩後即可免去勞役,並能比較容易地離開土地,進一步從事各種行業的生產活動,這使得先前的封建人身依附關係有所削弱。這樣做也比較簡便,避免了貪官汙吏從中巧立名目,敲詐勒索,有利於刺激農民發展農業生產的積極性。而從土地上遊離出來的農民,則為城市手工業的發展提供了相當數量的勞動力,有利於勞動力市場的形成。一般傭工自給的工商業者和囊豐篋盈的富商,又因無田而得以免役,從而刺激了工商業的繁榮,推動了商品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第三,一條鞭法在全國推行的萬曆初期,當時資本主義萌芽已經產生,根據“攤丁入地”的原則,不僅少地或無地的貧苦農戶可以減輕一些力役的負擔,有利於發展農業生產,而且城鎮的工匠和商人也因為無田而得到“免差”。從當時的社會實際來說,一條鞭法的實行,也有利於資本主義萌芽的進一步發展。明中葉以後,貨幣經濟有新的發展,白銀成了交易過程中的流通手段,這使一條鞭法的實行成為可能;而一條鞭法在全國的普遍推廣,反過來又促進白銀的流通比以前更為普遍廣泛,這方麵也對商品經濟的繁榮和資本主義萌芽的進一步發展產生推動作用。
再次,張居正在進行政治、經濟等方麵的改革時,積極推行“外示羈縻,內修戰備”的方針,重視整飭軍備,加強邊防。張居正曾目睹了嘉靖二十九年(1550)俺答軍隊圍困北京時所暴露出來的國防虛弱,軍備廢弛的種種弊端,內心深有感觸。有鑒於此,待他執政後,“殫心盡力”,決心對邊防進行一番整頓。
張居正一麵精心選任駐邊將領,練兵備戰,修治邊防要塞,同時訓令諸將在邊境屯積錢穀,整頓器械,開墾屯田,務必做到兵精糧足,戰守有備。
在選任邊將時,張居正知人善任,他所重用和信賴的一批守邊將領,大都英勇善戰,效忠王朝,並為保衛邊防做出重大的貢獻。在薊州一帶,他任用戚繼光鎮守,練就守邊的精兵,修築了沿邊防線的“空心敵台”,還因地製宜地練習車戰戰術,保衛了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長城一帶沿線的邊防。曆史家稱讚戚繼光鎮守薊州十六年,“邊備修飭,薊門晏然”,戚繼光也深得人民的擁護和愛戴。李成梁鎮守遼東的紀功石坊萬曆十一年(1583),當戚繼光移鎮廣東時,陳第賦詩送別,詩雲:“誰把旌麾移嶺表,黃童白叟哭天邊。”反映了邊境人民對戚繼光保境安民功績的景仰和舍不得讓他離去的深情厚意。
在遼東,張居正重用李成梁。李成梁作戰能力高強,善於指揮禦敵,威望甚高。在他鎮守遼東期間,曾多次平息東北少數民族的進犯,保衛了東北邊境的安寧。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北部的宣府、大同防線,西至延綏、寧夏一帶,張居正重用王崇古,支持王崇古對俺答所部采取的安撫睦鄰政策,獲得了重大的成績,使蒙漢兩族人民和睦相處,通好互市,相安無事。
當時朝廷有一部分官僚反對和俺答設市貿易,說這是媾和示弱。但是張居正力排眾議,堅持正確的主張。他據理力爭,反駁說:“讓俺答入貢通好,開設邊境市場,使邊民互通有無;限立期限,指定地點,嚴加管束,這不但沒有壞處,反可使邊境安定,屯田耕牧,阻止塞外其他部落的侵擾。這樣每年可以節省調援邊塞的大批糧食,有什麽不好呢?”
由於張居正的大力支持,協同籌劃,使王崇古在邊塞得以順利執行睦鄰政策,在大同、宣府附近設市貿易。當時規定每年限期一月,蒙族人民可以用金銀、牛馬、皮毛和漢族人民交換綢緞、布匹、鐵鍋、鐵釜等物品。雙方各派軍隊駐守保護,從此邊境相安無事。對此,張居正在《九塞稱臣》一詩中躊躇滿誌地寫道:“幕南秋色靜王庭,月滿邊關夜不扃。北地胡兒能漢語,西陲宛馬盡龍形。屯田督護休乘障,破虜將軍早勒銘。幹羽兩階文德洽,九重端拱萬方寧。”
“月滿邊關夜不扃……九重端拱萬方寧”,並非張居正的無端誇飾。據《明史》記載:東起延永,西抵嘉峪關的邊境千裏防線,“軍民樂業,不用兵革,歲省什七”,從而節省了龐大的軍費開支。
張居正還在東南沿海地區分段設寨,修整兵船,嚴申海禁。在他當政的萬曆初年,基本上肅清了多年以來一直困擾明廷的“南倭北虜”的邊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