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
七年春,滕侯卒。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1,於是稱名2,故薨則赴以名,告終、[稱]嗣也3.以繼好息民4,謂之禮經5.
1“凡諸侯”三句:諸侯結盟時稱名,故卒時亦以名訃告同盟。2於是:乃。3告終[稱]嗣:告亡者之終,稱嗣主之名。原本無“稱”字,據杜注及阮元《校勘記》補。4繼好息民:繼同盟之舊好,以安定民眾。5禮經:禮之常。即常禮。
夏,城中丘。書,不時也1.
1不時:謂不合時宜。一般(非急需)的興作不在農閑之時,均屬不時。
齊侯使夷仲年來聘1,結艾之盟也2.
1夷仲年:即齊侯之弟。2結:續。艾之盟:在隱公六年。
秋,宋及鄭平。七月庚申1,盟於宿2.公伐邾3,為宋討也。
1庚申:十八日。2宿:國名,在今山東東平縣東南二十裏。3“公伐”二句:隱公五年,邾、鄭伐宋,魯公拒絕援宋;六年,魯又因恨宋而與鄭媾和。此年鄭與宋和解,魯懼宋,故主動為宋伐邾。
初,戎朝於周,發幣於公卿1,凡伯弗賓2.冬,王使凡伯來聘。還,戎伐之於楚丘,以歸。
1發幣:致幣。幣:指玉、馬、皮、圭、璧等。2賓:敬。《說文》:“賓,所敬也。”由所敬之人引申之,則賓有敬義。《左傳·莊公十年》:“息媯將歸,過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見之,弗賓。”
陳及鄭平。十二月,陳五父如鄭蒞盟1.壬申2,及鄭伯盟,歃如忘3.泄伯曰4:“五父必不免5,不賴盟矣6.”鄭良佐如陳蒞盟7.辛巳8,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將亂也。
1五父:公子佗,陳桓公弟。蒞盟:參加會盟。蒞:臨。2壬申:二日。3歃(shà):歃血。古代會盟時,雙方口含牲血或以牲血塗在口邊。此句謂五父歃血時若有所失,心不在焉。忘:失。4泄伯:泄駕,鄭大夫。5不免:謂不免於禍。6賴:恃。7良佐:鄭大夫。8辛巳:十一日。
鄭公子忽在王所1,故陳侯請妻之2.鄭伯許之,乃成昏3.
1“鄭公子忽”句:隱公三年,周、鄭交質,公子忽為質於周。2妻(qì):以女嫁人。3成昏:謂行聘禮定下婚事。成:定。古代結婚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納征即納幣,男方向女家送聘禮,女方接受後複書,婚姻乃定。亦稱文定。公子忽迎娶媯氏在明年四月。
經
八年春1,宋公、衛侯遇於垂2.
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3.庚寅4,我入祊。夏六月己亥5,蔡侯考父卒6.
辛亥7,宿男卒。
秋七月庚午8,宋公、齊侯、衛侯盟於瓦屋9.
八月,葬蔡宣公。
九月辛卯10,公及莒人盟於浮來11.
螟12.
冬十有二月,無駭卒13.
1八年:公元前715年。2遇:會,會見。垂:衛地,在今山東定陶縣附近。3宛:鄭大夫。祊(bēnɡ):鄭邑,在今山東費縣東三十七裏。4庚寅:二十二日。5己亥:二日。6蔡侯:蔡宣侯,名考父,公元前749年—公元前715年在位。7辛亥:十四日。8庚午:三日。9瓦屋:周地,今河南尉氏縣洧川鎮有瓦屋裏,即其地。10辛卯:二十六日。11浮來:莒邑,在今山東莒縣西。12螟:害蟲。此年螟蟲為災,故《春秋》加以記載。13:無駭:魯卿。無駭卒後始賜氏,故不書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