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鐸王室風雲錄(二):亨利八世的六位王後(12)

南澗采萍 (2025-10-03 07:12:02) 評論 (3)

亨八王後第二任:英倫玫瑰安波琳(6

在繼續講述亨利八世第二任王後安·波琳的結局之前,有必要先對到1536年為止的英國宗教改革進程做一個簡述。

1533年《限製上訴法案》實施後,盡管亨利八世本人並無意於對羅馬教廷的教義進行任何創新或更改,但此時即便是他這個教會精神領袖也阻擋不住英格蘭宗教改革步伐的加快了。

然而,羅馬聖座是千年來教會結構的基石,現在這塊基石被陡然抽走,英格蘭整個宗教結構麵臨坍塌的危險。新誕生的英格蘭國教是一個和舊信仰完全不同的信仰體係,這個轉變過程不可避免會遇到阻力,也需要大量的新生力量在英格蘭、愛爾蘭和威爾士做推廣。

不僅如此,新教的信條和教義以及禮拜程式都亟須製定,各種教義細節的解釋也須盡快明確。但實際操作談何容易,僅變體論(Transubstantiation)這一個教義問題,即聖餐禮的餅和酒被神父祝福後有沒有立刻轉變本質成為耶穌基督真身臨在,就讓新舊教會之間吵得頭破血流,更不用說尊聖者、尊聖母和砸偶像這些細枝末節了。

好在此時克倫威爾的領導下的英格蘭議會不缺乏即有熱情又有能力的精英,是以僅1534年一年內,議會就緊鑼密鼓地出台了一個接一個的法案,其中對改革影響最大的是:

1,《神職人員服從法案》,The Submission of Clergy Act,再次鞏固此前的修士修女大歸順,並要求英格蘭境內所有神職人員宣誓服從。

2,《絕對禁止交納教宗年金法案》, The Absolute Restraint of Annates Act,禁止向羅馬教廷繳納相當於英格蘭教會所有新晉高級神職人員總年收入三分之一的年金;並重申英格蘭是一個帝國,愛爾蘭為其殖民地,嚴禁向羅馬教廷上訴,以及國王在英格蘭所有事務上具有最終裁決權。

3,《禁止教宗豁免和停止支付彼得便士法案》,Act Forbidding Papal Dispensations and Payments of Peter's Pence,重申英格蘭所有宗教事務權力歸國王所有,羅馬聖座在英格蘭的募捐許可下放到坎特伯雷大主教教座,並禁止以“彼得便士”之名向羅馬聖座支付錢款,(Peter's Pence 是羅馬教廷在歐洲各國設立的向教廷捐款項目)。

4,《第一繼承法案》,First Act of Succession,褫奪凱瑟琳的女兒瑪麗的王位繼承權,確認安·波琳的孩子為英格蘭王位繼承人,並要求所有官員、修士甚至學校學生宣誓認同。

5,《至尊法案》,The Act of Supremacy,重申亨利八世是英格蘭的宗教精神領袖,並強調英格蘭國教領導人無須服從教宗。法案同時效仿摩西五經中要求以色列人向神供奉頭茬果實的律法,賦予亨利八世征收頭熟果實和十一稅之權力,並規定稱國王為異教徒或分裂分子即為叛國罪。法案還給英國國教正式起名為 Ecclesia Anglicana(Church of England,英國國教,簡寫CoE),新教安立甘宗(聖公宗)自此正式誕生。

6,《叛國罪法案》,The Treason Act,規定違反《至尊法案》即為叛國,可判死刑。這是專門為反對宗教改革的人特製的一攬子立法;法案還規定,以叛逆方式扣留國王的城堡、堡壘、船隻或火炮,並在接到命令後六天內未交還者,即構成叛國罪;同時取消對叛國罪嫌疑人的庇護。


圖1:英國議會圖書館館藏《至尊法案》第一頁

這六項立法的推出,直接造成兩個後果。

其一,教宗克萊孟七世立刻反擊,告知亨利八世如不立刻懸崖勒馬,他會頒布教令,向整個基督教國度宣布亨利八世為異教徒,同時將英格蘭國家整個逐出教會。

教宗應該知道,亨利八世之所以在1534年11月推出《至尊法案》,直接原因是他在該年的3月依然下詔宣告亨利八世和凱瑟琳的婚姻合法,而這時亨利和安的女兒伊麗薩白都快滿周歲了,這個教宗詔書等於是否認了小公主的合法地位,亨利不得不反擊。法蘭西國王佛蘭索瓦一世出麵調停才阻止了教宗立刻頒布詔令,同意延遲三年,以觀後效。

其二就是造成英格蘭國內宗教改革陣營的進一步分裂。

改革陣營中的激進派希望乘勝追擊,摒棄羅馬教廷的所有教義和程式。代表人物是新晉伍斯特郡主教修·拉提莫(Hugh Latimer)和我們之前提到的那位翻譯聖經的劍橋學者威廉·廷代爾。

他們的主要立場是基督教派信仰完全立於聖經經文之上,耶穌基督在聖經中的話語足夠拯救靈魂。他們認為羅馬教會的七聖禮以及朝聖、齋戒、聖人節日、尊偶像、拜聖者遺骨等做法不但不符合聖經教導,而且是誤導信眾的迷信。改革激進派在純學術界呼聲很高,特別是在劍橋和倫敦的知識分子階層中,他們也得到王後安波琳以及坎特伯雷大主教克蘭默和總理大臣克倫威爾的支持。

但他們這些標新立異的超前思維讓改革陣營中的保守派感到非常不舒服,甚至厭惡。關鍵是這個保守派陣營包含了貴族、神職人員和平民,特別是在倫敦劍橋之外北方鄉間的平民和修士。以溫徹斯特主教嘉丁納(Bishop Stephen Gardiner)為代表的保守派教會神職的立場是,激進派推崇的德國路德宗和瑞士加爾文主義在教義上都太過偏激,不僅不適合千年來在信仰上已經定型的普通英格蘭教眾,而且也沒有必要完全否定舊教的教義。而1536年在林肯、約克和英格蘭北方爆發的大規模民間抗議“求恩巡禮”(Pilgrimage of Grace)也證明了這一點。


圖2:求恩巡禮,從林肯到約克抗議新教改革的示威遊行


圖3:求恩巡禮,二十世紀創作

這就回到我們上一篇探討的英國宗教改革與歐洲路德宗及加爾文宗改革的最大不同之處。亨利八世本人從來就沒有真正放棄天主教,他內心至始至終都是天主教徒,之所以反對教皇完全是因為教皇頑固不化地拒絕他的離婚要求,而克倫威爾和克蘭默二人推進改革的本心也不是教義出發,而是英格蘭政治格局和經濟管理的需要。

是以1534到1536,英格蘭的新教改革再次進入膠著狀態。

一方麵,亨利八世的“造神運動”和他對王後凱瑟琳的處理方式在國內底層引起民眾不滿,加上教宗和西班牙乘火打劫,多方麵介入,意圖在英格蘭挑起事端,包括通過官方和非官方渠道呼籲英格蘭人民通過起義造反自己拯救自己,回到“母親教會”的懷抱。

另一方麵, 此時此刻,普通法取代教會法的大業眼看就要完成,亨利八世和議會都不可能放棄已經初步建立的英格蘭司法獨立和自主管理結構,更不用說讓亨利放棄英格蘭帝國最高元首所帶來的榮耀和利益。此時認輸,他今後在國際舞台上還怎麽再立足?英格蘭在歐洲的地位也會一落千丈。

眼看著鍋裏的湯就要燃沸漫出,而一旦湯鍋傾覆,後果如何無人可以預料。關鍵時刻,英格蘭人的務實保守和中庸之道再次為危機提供解決方案。

為了彌合新教在神學定義上的混亂並調和國內矛盾,1536年,新成立的英國教會(CoE)頒發了第一份教義聲明《十條信綱》(The Ten Articles),雙方各退一步,將舊教和新教做了一個融合。後人認為這份綱要大概率是坎特伯雷大主教克蘭默本人撰寫,經過教士議會(the clerical Convocation)同意後,再由亨利八世本人簽署頒布。

做為折衷,信綱保留羅馬教會七宗聖禮(洗禮、堅振、聖餐、懺悔、病人傅油、授神職和婚姻)中洗禮、懺悔和聖餐這三宗,但同時也保留了舊教聖餐理論的最中心學說“變體論”;肯定因信稱義但同時也強調善行的必要性;加上羅馬教廷和英國新教都同意的兩點,即肯定懺悔和救贖的因果關係,譴責再洗禮和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並將它們劃為異端。

《十條信綱》為英格蘭從舊教到新教的轉變提供一個不可或缺的過度階段,盡管同時遭到教宗和馬丁·路德的嘲笑,稱它不僅沒有澄清教義,反而添加了更多的混亂;但它不僅為英國國教教義奠定了理論基礎和基本信條框架,而且保證了英國宗教改革可以繼續前行。

十條信綱之後的1537年,英國教會又頒布了《基督徒的製度》(Institution of a Christian Man),被民間稱為“主教手冊”(Bishop's Book),除了概述教義,還對使徒信經、七聖禮、十誡等做出進一步解釋,成為英國宗教改革期間神職人員和普通信眾的教義指南。

實際上,英國宗教改革一直在斷續的跌跌撞撞中反複。從亨利八世開始,到亨利的三個孩子一個接一個登上王位,兒子愛德華六世的繼承衣缽,大女兒瑪麗一世的舊教複辟,再到伊麗莎白女王一世1562年頒發《三十九條信綱》(The Thirty-nine Articles)之後,英國新教改革才算真正完成。

法律程序和教義信綱推行的同時,對英格蘭地方教會的大清查也開始了。

克倫威爾的特派員1535年開春便從南到北逐一訪問了境內所有修道院修女院,審查修士修女們是否仍然抱住舊教不放效忠教宗,是否還在行彌撒禮,是否拒絕效忠國王。死不悔改的頑固分子被綁在火柱上燒死,其中就有北方文藝複新代表人物,前總理大臣、人文主義和空想社會主義者托馬斯·摩爾,因拒不宣誓承認安波琳的王後地位、拒絕宣誓承認《第一繼承法案》和接到國王邀請函後拒絕出席亨利和安波琳的婚禮而被燒死。

對修道院修女院的查賬也重新開始,所有修道院修女院的財產收入,從房屋田產到銀器用具,從地租到十一稅,再到遺囑等民事服務收費等,事無巨細一一記錄。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亨利八世和克倫威爾現在才知道,之前賽門·費什寫的那本《為乞丐而求》中說的都是真的,這些修道院修女院真的是肥得流油,對他們的財產清算是在劫難逃了。

克倫威爾領導的議會1536年頒發了《解散修道院法案》(Dissolution of the Monasteries Act)。規定年收入低於200英鎊的修道院修女院一律解散,賬麵上看,419所修道院修女院符合解散條件,但實際上其中176所在住持和主管嬤嬤的懇請下得到暫緩執行。

此時的修道院解散規模還很小,解散門檻定的也很低,僅年收入200英鎊,“正確執行教會規定”的大修道院還未被觸及。一方麵是因為克倫威爾做事一貫謹慎,在不確定解散修道院後果之前不敢大規模行動,另一方麵也是因為這種“打砸搶”的事情從無先例,即便是國王欽點的工作組也不敢輕舉妄動。

但亨利八世很快意識到,他從剛登基就有的海軍擴建雄心壯誌,需要源源不斷的資金做支撐。要想稱霸歐洲,造船,無論是軍艦還是商船,在數量和質量上都必須超過其他國家,特別是號稱擁有無敵艦隊的西班牙。

因此,議會在1536年初成立了一個“增補法庭“(Court of Augmentations),專門負責處理從解散修道院修女院而得的財務收入裁決,包括租金和十一稅,實際上是通過這個法庭將資金轉到王冠名下,以充軍需。

這個世界,用大主教克蘭默最先用的話來講,就是一個“改革的世界”(world of reformation)。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