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新冠超額死亡人數的比較

平等性 (2022-12-13 05:58:35) 評論 (120)

最近中國的防疫政策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從一個極端走到了另一個極端,在沒有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和儲備有效疫苗的情況下,全麵躺平。我一個國內的朋友告訴我,國內很多人將之戲稱為”二極管“。隨之而來的後果當然也是有目共睹,國內我有不少親朋好友和他們的親友感染了新冠。有些是陽性無症狀,有些是輕症狀,當然也有非常嚴重的,甚至還有進了急診室搶救的。

現在國內和海外的華人有很多關於新冠的討論,這是人之常情,畢竟人命關天嘛。特別是國內這幾年的嚴格封控政策,到現在突然放開,當自己或是身邊的朋友陸續檢查出陽性,我想每個人心裏多少都會有些不安和恐懼。我一向認為,有不同的觀點和看法是很正常的事情,討論和交流可以幫助我們不斷地改進和提高。在這些討論中,有一個概念最近被經常提起,那就是新冠所帶來的超額死亡人數。這並不是一個很常用的社會學指標,我為此專門做了一點功課,查了一些資料,在這裏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為什麽要討論新冠超額死亡人數呢?這是因為關於新冠的死亡統計,每個國家的標準並不一致。比如說,今年年初的時候,上海衛健委通報稱在4月24日這一天,上海本土新增了51例死亡病例,但是這個通報同時又指出,這些死亡病例“死亡的直接原因均為基礎疾病。”也就是說,中國隻把那些直接死於新冠病毒所導致的肺炎的人計入新冠死亡人數,很多因新冠的並發症或是新冠導致別的疾病惡化的死亡,並沒有計入新冠死亡人數。而另一方麵,包括美國在內的大多數國家,它們關於新冠死亡人數的統計是遵循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國際 COVID-19 死亡原因證明與分類指南》。 這個指南不同於中國的統計方法,它認為哪怕COVID-19隻是導致死亡的一個促成原因,這樣的病例也要被統計到新冠死亡人數裏麵去。因為統計方法和標準不同,直接去衡量和比較不同國家的新冠死亡就顯得不太容易了。

現在有些人說新冠造成了美國死亡100萬人,而中國這三年的封控拯救了至少一百萬人的生命,我覺得這並不是很客觀,有一個原因就是尺度不同。除此之外,我們也不能隻看美國的情況,從全世界的範圍來看,截至今天為止,全球新冠死亡人數是665.3萬(新冠死亡率1%),這其中包括了中國統計的死亡人數5,235(新冠死亡率0.3%),以及美國統計的死亡人數1,092,410(新冠死亡率1%)。從這裏也可以看出新冠死亡統計上的極大差別。

既然直接比較不同國家的新冠死亡人數不太客觀,因此超額死亡人數就成了一個相對比較科學的指標。根據WHO官方的定義:

超額死亡定義為特定地點和特定時期估計的總死亡人數與沒有危機(例如COVID-19大流行)情況下的預計死亡人數之間的差額。該差額包括直接歸因於COVID-19的死亡,以及因疫情對衛生係統和社會的影響而間接歸因於COVID-19的死亡,減去在正常情況下可能發生但由於大流行相關社會條件和個人行為變化而得以避免的任何死亡。 與COVID-19大流行有關的超額死亡估計數包括所有原因造成的死亡。某些地區的估計值可能包括與其它危機有關的超額死亡人數,如極端天氣、災難或衝突。

這裏需要說明的是,超額死亡人數是一個估算值,它所依據的是每個國家人口統計的原始數據,以及一整套相關的統計模型。WHO的官方網站提供了這些統計模型的詳細說明(WHO methods for excess mortality),我粗略推演過這些模型,沒有發現有任何明顯的理論上的漏洞。當然本人才疏學淺,難免會犯錯誤,大家有興趣的話可以仔細研究一下。

根據這些模型,WHO估算出了全球二百多個國家在2020年和2021年的超額死亡人數。首先來看看美國,2020年的超額死亡人數是465,706(95%置信區間:436,049 ~ 493,570);2020和2021兩年的超額死亡人數是932,458(95%置信區間:886,917 ~ 978,225),占總人口0.3%左右。再看英國,2020和2021兩年的超額死亡人數是148,897(95%置信區間:133,688 ~ 164,445),占總人口0.2%左右。加拿大,2020和2021兩年的超額死亡人數是22,019(95%置信區間:8,618 ~ 36,437),占總人口0.06%左右。

然後來看中國,2020年的超額死亡人數是 -75,525(95%置信區間:-85,734 ~ -66,110);2020和2021兩年的超額死亡人數是-52,063(95%置信區間:-68,658 ~ -35,996)。你沒有看錯,是的,中國是負數!無獨有偶,日本2020和2021兩年的超額死亡人數是 -19471(95%置信區間:-35,732 ~ -4,245),也是負數。

為什麽估算的超額死亡人數會有負數呢?WHO的官方解釋是這樣的:

如果為應對大流行而采取的措施避免了在沒有大流行情況下本會發生的死亡,便有可能觀察到超額死亡人數為負值的情況。一些公共衛生措施(如封鎖、保持社交距離、戴口罩、在家工作)使得COVID-19以外的原因導致的死亡人數有所減少。例如,由於人員流動受限,道路交通傷害和季節性流感導致的死亡人數有所下降。

我自己的看法是,這個超額死亡人數的統計方法對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是適用的,它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客觀評價新冠死亡人數的方法。不過,這個方法對中國很有可能並不適用,因為它沒有計算因為中國獨特的封控政策導致的次生災害所帶來的死亡人數。比如說,清華大學的彭凱平教授曾經講到:“疫情造成的次生災害排第一位的是糖尿病,它的死亡增加了80%。排第二位的是自殺。因為封閉疫情造成的生活方式的改變,平時我們糖尿病人可以去散步,可以把多餘的糖分化掉,現在在封閉的情況下,你的空間受到很大的限製,還包括我們的胰島素,各種藥品的發放,也會產生問題,這些慢性疾病對我們的傷害,其實會超過新冠病毒對我們的傷害。“ 除了糖尿病,其它因為中國封控政策造成慢性疾病和基礎疾病得不到及時就診所帶來的死亡,包括了心髒病(中國城鎮居民的心髒病死亡人數在2020和2021兩年增加了40萬),腦血管疾病(2020和2021兩年增加了30萬),癌症(2020和2021兩年增加了16萬)。

另外,從人口的總死亡人數來看,中國的2018年的總死亡為993.2萬,2019年總死亡998.1萬,2020年總死亡997.5萬,2021年總死亡1014萬。這其中城鎮居民的死亡人數在2020年增加了40萬,2021年增加了57萬。而美國的2018年總死亡283.9萬,2019年總死亡285.5萬,2021年總死亡338.3萬,2021年總死亡286.3萬。

總的來說,我覺得超額死亡人數的統計可以幫助我們比較客觀地分析新冠所帶來的影響,並定量地比較各國的防疫效果。例如,日本和澳大利亞的防疫成果顯著,在沒有實施嚴格封控政策的情況下,超額死亡人數都是負值;而美國僅和世界平均水平接近,我本人覺得和它先進的醫療水平不符,值得好好總結。不過,這個方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除了我前麵談到的沒有定量考慮由於封控所造成的次生災害;現有的超額死亡人數的數據隻有2020和2021兩年,對這次新冠疫情的總體評估,還需要更長時間的觀察數據;還有一點,那就是和所有的統計方法相類似,它也非常依賴原始數據的準確性。WHO的官方網站也提到了這一點:

隻有一小部分報告係統一直在有效運作的國家有可用於實時計算實際死亡人數的死亡率數據,用於計算預期死亡人數的曆史數據集往往也不夠完整。許多國家不具備及時生成和收集數據的死亡率監測能力,這些數據差距意味著無法使用標準方法得出所有國家的超額死亡率。在沒有數據和/或數據不完整的情況下,技術谘詢小組的工作對於確定超額死亡人數建模方法至關重要。該方法仍在開發當中,並可能會根據會員國在國家磋商程序期間提出的反饋意見加以修訂。

如果網友有興趣進一步了解WHO關於超額死亡人數的完整數據,這裏有它的下載鏈接:Global excess deaths associated with COVID-19 (WHO)

(本文圖片來自網絡)

海外華人,要等到什麽時候才能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