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車主來了,失望的不是同胞,而是一個帶著3個小孩的洋人婦女,大約在40歲左右。她背著一大袋東西,帶著小孩沿路走來,我一看就清楚是一個送廣告的“同事”。到了停車的地方,一見到車壞,口裏說了一串洋話,我聽不出內容,但聽得出語氣不是很惱怒,我趕緊用絕對真誠的態度和絕對生硬的語調不停地說“SORRY、SORRY”,並且用手比劃是我的車屁股碰到她的車頭,看來我的比劃比語言更容易讓她理解,她明白了事情、也明白了“肇事者”是一個沒辦法用語言溝通的男人,也不再用語言表達,隻是用焦急的眼睛望著我同樣焦急的眼睛,我猜想她還急著要去送廣告,因為我也做過一小段時間的同樣工作,也就知道了送廣告所需要的效率,否則就賺不到錢。令人生氣的是:這個時候我們的同胞都跑到哪裏去了,也不來幫忙解決語言不通的困難。
我知道,再相持下去也不是辦法,就嚐試解決的辦法,用紙寫了自己的名字、住址、電話和車號給她,並連比帶劃讓她自己去修理,我還她錢,她明白了我的意思,接過紙條走了,我也悻悻然走了。
三天後,她找上門來,拿了一張發票來要錢,出乎我的意料,才176元,按我事後向華人維修點了解的,修理被我碰壞的部位應該在200元左右,洋人修理店的費用一般要比華人店高。一看如此,我趕快掏出早就準備好的現金給了她200
她走之後,我心裏有點戀戀不舍,也有點不安,不安的是:我竟然用小心眼去衡量她明亮的心;戀戀不舍的是:她的相貌雖比不上自己的老婆,但也確實長得不錯,心地也好。為了以後跟她再次相遇的時候能交流,我在心裏下決心要學英語。還在心裏祈禱:下次跟她碰撞的希望不是汽車,而是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