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量避免高速公路,尤其是路肩窄的。尾燈和前燈都要帶,閃爍的比較好,天暗不說了,陽光特別強的時候,閃爍的不論紅燈還是白燈,都比較顯眼,能讓司機遠遠看到。
那種視野不好的坡,看不到對麵來車的,盡量靠邊騎。
我個人覺得那種雷達燈對避險的用處不大,基本它能知道有車子過來,那也能聽見有車子過來。唯一的好處是如果有攝像頭,可以幫助分清誰的責任,但是希望這個功能永遠也用不上。
市區裏不建議騎人行道,尤其是有樹牆這樣視野不好的地方。很多時候車子會從後巷“竄”出來,過了人行道才停下來看有沒有車,自行車速度快,這種情況比較容易出事。
路口直行要注意有沒有右拐的車子。右拐的車子當然也需要shoulder check,但是很多人忽視,另外自行車比行人速度快很多,有司機可能隻檢查一次,幾秒鍾而已,自行車可能騎過來了。這裏也提醒司機注意。
另外一個就是觀察路邊停的車,燈還亮著的或者剛滅的,很可能司機出來,車門突然打開也挺危險的。這種繁華地方,我一般會占一個車道,或者留出車門打開的距離。總之是眼觀六路 耳聽八方。自行車是人包鐵,不管誰的對錯,跟汽車撞上,永遠是自行車吃虧。
50邁,80來公裏,這個距離不算太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