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上海做實習醫生時候,各科老師們反複提起過的一個醫療失誤引起的病例,年代久遠了,細節也許有待商榷,但是仍然記得那時候聽到這個病例時候戰戰兢兢的感覺,這也是老師們為什麽一再強調的原因吧。
一個男孩子住在我們醫院開闌尾炎,手術很成功,術後常規靜脈推抗生素預防感染。那天配補液的護士,因為同病房其他病人有氯化鉀補液,她為了方便,先將高濃度的氯化鉀衝進了一瓶鹽水中,但是沒有標注。轉身就忘了,接著又從那瓶含著氯化鉀的鹽水中抽了鹽水到男孩子的抗生素中。有醫學常識的人都知道,氯化鉀有心髒抑製毒性,絕對不能靜脈推注。 那個男孩正在看報紙,含著氯化鉀的抗生素推進靜脈的時候,他立即心髒心律失常,經過搶救無效離開了這個世界。 他的父母當然接受不了這個事實,尤其是在得知了這一慘劇完全是因為護士操作失誤引起的。
這場官司當然是我們醫院一賠到底。 後來那對夫妻再次懷孕生子,從產檢到分娩,我們醫院出動最好的醫生,並且分文未取。
而悲劇還沒有結束。那個護士忍受不了巨大的壓力,不久在家裏自殺。
後來每一年新的實習醫生和實習護士上崗,這個故事是必定聽到的。隻要是涉及到氯化鉀,青黴素這類敏感藥物的操作,從醫生到護士都是三查四對,因為那個護士的陰影實在是太大了。
我們都知道,是人就會犯錯,然而殘酷的是,有的時候,就是不容許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