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覺得跑步和走路都還好。騎自行車挺危險的。我說說我做到的幾點。
1。要有頭盔。隻要出去騎車就要戴頭盔。
2. 前後要有燈,後麵紅色,前麵白色。燈光要用閃的那一檔。閃的燈比不閃的燈更抓人眼球。注意的是陽光特別強的時候,燈幾乎看不出來;這個時候用閃的會稍微好一點。如果走夜路,前麵最好兩個燈, 一個照明,一個閃的。順便說,這個燈的lumin也有區別,買過便宜的,號稱1000lumin的,感覺並不亮,我猜測是光線太發散了。
3。帶眼鏡。有陽光的時候用太陽鏡,沒有的時候也要用透明或者淺色眼睛,防止小蟲子什麽的進眼睛。
4。過紅綠燈,如果騎自行車直行,要注意後麵有沒有右拐的車,前麵有沒有左拐的車。雖說拐彎讓直行,直行的有路權,但是撞上,肯定是自行車和人受的傷害更大一些。
5。兩旁有停的車子時,不要太靠近車子,防止車門打開的時候,被撞到。知道有人這種情況把腳給摔骨折了,還聽說更嚴重的,頭部受傷,因為這樣被撞還沒戴頭盔。。內街車子很少,我一般就騎在中間。大馬路,要提前看好,好比有沒有車子尾燈關了,那大概率有人要開門出來,尾燈亮了,大概率車子要拐出來。總之要多觀察,減慢點速度,做好隨時停車的準備。還有就是如果車子停在那裏或者減速慢行,我直行,我一般是要跟司機沒有對上眼,就不會超車,這個主要是怕司機突然拐彎。尤其是卡車,他們有視野盲點,還有他們後麵拐彎半徑小很多。
6。很多騎車的,選擇走人行道,我是不會用的,也不建議其他人用。下麵有網友說了,“很多地方法規規定成年人不可以在人行道上騎行”。 是這樣的,嚴格說騎自行車的成年人要下來推著車子走。不過,我也知道很多人還是選擇在人行道上騎車。我不在人行道上騎車,除了這個法規外,原因有幾點,第一,我騎車相對快,我怕撞到行人;第二是人行道很多挨著樹籬笆,拐角處視野不好。尤其是那種後巷道路,很多開車的出來,都要開到能看見來往汽車的地方才會停下來看交通。第三就是人行道跟道路都有個“落差”,有的路還好,有的路那裏格外的顛 (這個時候就特別理解wheelchair,這種路況對他們很不友好)。
能想到的就這麽多了。看看大家有什麽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