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大家不要迷信持槍是悲劇的根源,禁槍就可以杜絕凶案。對媒體的宣傳也不要偏聽一詞。
本帖於 2012-12-19 10:26:0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jy101 編輯
回答: 自衛隻是槍的一種功能。第二條寫的是賦予各州組織民兵對抗獨裁聯邦政府的權利。爬藤壇的瘋子們一直說現在原子彈時代了,那才是腦子進水了
由 sweetptt
於 2012-12-19 09: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