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有這個虛無縹緲的神聖權利,在聯邦政府沒變成無賴之前的數十甚至數百年裏,先要用無數無辜平民和兒童的鮮血為您的正義之師祭旗,當做祭品。試想若沒有他們的奉獻犧牲,怎能保持您神聖的自衛權利?所以您應該多感謝他們,順便感謝瘋狂槍手沒把子彈發泄在您家人身上。
或許將來虛無縹緲地有那麽一天需要您拿起武器上街去對抗無賴聯邦政府、維護您高尚的公民權利
本帖於 2012-12-19 10:26:0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jy101 編輯
回答: 自衛隻是槍的一種功能。第二條寫的是賦予各州組織民兵對抗獨裁聯邦政府的權利。爬藤壇的瘋子們一直說現在原子彈時代了,那才是腦子進水了
由 sweetptt
於 2012-12-19 09: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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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麽是正義?有壞人闖進你家,你是叫警察把他抓走(assume警察能即時趕到)
-朱哥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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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012 postreply
10: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