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房客被雷,說要搬家。沒錢付這個月房租。本來前幾個月就拖拉,一直將舊著他。這次是不行了。老婆在家帶小孩。一點儲蓄沒有。
要求永押金住道20號。盡量不想和他搞僵,平時還是不錯的孩子。新房客已經找好,期望他能按時搬家,不然下個月的租子就沒了。
教訓:一定要收最後一個月的租子。也就是說要三個月的租金才能入住。當然,section 8 除外, 他們由政府資助,一般房租有保證。幫他們多存一個月的房租對他們也是好事,他們真的不存錢。
壞處:找租客可能難一點。但是好處還是要大過麻煩。想我這個,搬出時一點leverage都沒有了,許多他們該做的都不做了。
當地主的一點感想
所有跟帖:
• 零損失是不可能的.千萬別找這種"教訓" -wooddiy- ♂ (0 bytes) () 11/08/2012 postreply 06:17:21
• Must asking security deposit plus last month rent. -michelle8- ♀ (0 bytes) () 11/08/2012 postreply 06:22:41
• Damage over that is easily to be done, if they want. -wooddiy- ♂ (76 bytes) () 11/08/2012 postreply 07:44:34
• 不是追求零損失,當然因地而移。如果可以當然需要 -youda- ♀ (476 bytes) () 11/08/2012 postreply 07:56:24
• 如果在我們區,三個月就無法出租,因為大家全部都兩個月。有的地方全三個月 -j999- ♀ (0 bytes) () 11/08/2012 postreply 07:14:28
• 一下子要三個月的房租,很多人拿不出來滴.. -偶爾到此一遊- ♀ (49 bytes) () 11/08/2012 postreply 07:30:34
• 我是一直要求3個月的, 寧缺勿爛, 免得上法庭 -Qitian- ♀ (0 bytes) () 11/08/2012 postreply 09:14:52
• 隻要他們按時搬走不故意破壞就算了吧,有時候隻是賠點力氣,錢上麵賠得並不多,而且下家也找好了 -david170- ♀ (130 bytes) () 11/08/2012 postreply 13: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