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公司不願接受你父母的錢是因為他們覺得你父母給的錢是他們事先不知道的,有可能是臨時的借款,這樣你的負債增加了,他們的風險也增加了。
猜測而已。
關於購房down payment資金的問題
關於購房down payment資金的問題
貸款買房,reached mutual agreement, inspection, appraisal都沒問題,就等著closing了。沒想到關於貸款首付出了點麻煩。
一個月前申請貸款時聲明我的30% down payment(約$100,000)從以下賬戶中出:
$13,000 -- from checking
$31,000 -- from saving
$29,000 -- 1st stock trading account
$31,000 -- 2st stock trading account
同時我也show了他們我Vanguard 401K acccount的statement($145,000),但我不想動用這筆錢(因為有10% penalty加稅).
結果lender出了以下錯:
1.漏看了我2st stock trading account的錢,因而認為我首付的現金不夠
2.因此(誤)以為我要從401k取錢付首付
之後我父母得知我要買房,又讚助我$50,000。Wire transfer $50,000到我的checking account. 形勢一片大好,我以為這下連股票賬戶的錢都不用轉了。
結果lender打電話給我說,我父母給我的五萬不能用。因為我申請貸款時沒有提這個5萬gift。錢由於是從國外轉進來,補辦這個gift手繼會很麻煩。另外,由於他們在我申請時missed了我的第二個stock trading account的錢,現在就算我提供第二個stock trading account過去幾個月的statement, 我第二個stock trading account的錢也不能用作首付。因為所有用於首付的資金都必須recored and traced.
跟lender check以前的e-mail, 終於確認我申請時給過他們我第二個stock trading account的statement. 原始貸款申請表上也聲明我現有資金股票總價值是$60,000 (是他們的錯)。之後lender說們們會update這些,試試看行不行,後麵會再給我打電話。結果再也沒有給我打電話。給他們打也不接。
我現在的問題是:
1. 到底是誰有這麽嚴格的關於首付資金的要求(申請時沒有聲明,沒有記錄就不能用)?是lender itself, 是escrow company還是美國政府?
2. 若lender一定非要我從401K取錢付首付,我想換lender算了。假定seller同意我換lender, closing date是11月30日,我這種情況現在貸款還不得及不?我信用分過去兩年一直在740+, 過去7年一直在這一行業工作,目前年薪約100K。房價約330K, 仍預計30% down payment(貸230K)。
謝謝各位老大們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