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帶來的租客。上等白玉房。明年2月到期。
過戶後第一個月房租準時交了。 第二個月底就開始盼支票, 左等右等也不來。 打電話寫電郵都不回。 最後回了SMS要和我談。我一聽就知道不是好事。 果然打過來說他買了房子,剛進了ESCROW。想十二月中搬出。 這個月房租要用SECRUITY DEPOSIT頂上。 到了十二月,再按實際住的天數付。 我一口拒絕了。 我說我從來不許用SECRUITY DEPOSIT頂房租。你需要現在交房租, 到搬走後我再退SECRUITY DEPOSIT。
兩人沒談攏。他說要問律師,第二天四點前回複我。 第二天我等了5點半也不見動靜。打了幾個電話也不接。就直接敲門去了。 他兒子(20+,真奇怪他兒子這麽大了,他才40多點)出來了,說爸爸去散步了。叫我打電話給他老爸。 我又打了半天, 沒人接, 留了言。 等了差不多一小時, 頭腦一熱,把 NOTICE TO PAY RENT OR QUIT給填了。 又敲了五六遍門, 兒子才出來,埋怨我不停敲門。 我說 “Sorry to disturb, but I have to leave a notice for you and your father." 就這樣把NOTICE送出去了。 EVICTION正式開始。
這邊剛到家,那邊電話來了。
語氣非常憤怒。 “You picked the wrong guy to fight. Since you have started that path, you'll have to finish it. I'll keep filing motion to delay and make your life misable for many months. I'll stay there for at least 6 months. From now on, you can only talk to my attorney. You should not keep pressing door bells and harrassing my son. If you appear in front of my house again, I'll call police to arrest you." 我不停地說 Calm down, you have to respect the contract and pay rent on time. 他再一次警告說"I have been very cooperative. But from now on, you'll have to deal with my attorney."
掛了電話之後心裏覺得不該一時衝動送EVICTION NOTICE了。本來想和他談談的,可是等了一天,又在附近等了一個小時,一氣之下發個NOTICE, 想讓他看到NOTICE後 把房租付了就完事了。 但現在FIGHT既然已經開始了,也隻能奉陪了。
對我有利的地方: $4800 DEPOSIT在我手上,相當於1.2個月的房租。他本人信用紀錄良好,收入高,最後Judgement下來還要賠償我的律師費加欠的房租和罰款。 他自己說過他十二月出能買到房子, 難道真的住在這裏和我耗半年?
但聽語氣,好像不在乎$4800,寧要自己損失 也要讓我損失更多。
查了一下該人是一個CFO,2010年startup公司, 公司30人左右。看來來頭不小, 不差錢。
等到下個禮拜等他氣過了, 再打個電話看他還是不是打算鬥下去。本人以前用的EVICTION律師收費也不高,但的確不想到那一步,兩敗俱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