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Vegas出租一個房子,租給一對老美,雙方相處非常愉快。租約從一年反複續約到4年,直到今年6月底女方學業畢業,他們才換大房子租。其主要原因就是他們覺得很難再碰到比我更好的房東。我和房客的交流,有所有的Email為證。(兄如有興趣,我可以隨時轉給你。就是我給你的那個Email地址。)搬走之前,他們來Email,說Miss me even we have not met each other。我們相約,下回我去Vegas,我們作為朋友,見麵。(全有Email為證哈)。
很喜歡讀你的博客,盡管不完全同意你的觀點。咱們再敘。並祝好!
大家的話,還懇請兄深思。
Trader兄,千萬不要因為自己的經曆,就把中國人的道德水準全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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