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一兩個星期,她突然跟我說要搬家。我問她為什麽。她說電力公司給她斷電了,原因是她沒交押金。經過仔細詢問,我了解到,在她住院期間,她沒交電費,電力公司就給她斷了電;要重新通電,她需要繳納800刀押金。她氣憤不過,就鬧著要搬。我跟她說,要搬可以,她的合同還有五個月,交了五個月的租金就可以搬。她傻眼了,不再說什麽。
又過了兩星期,一天,電力公司給我來電話,問我是不是有新房客搬進來。他們收到一份通電申請,但租房合同顯然是被串改過的,所以想跟我核實。不用說,這是莎朗幹的。電力公司不給通電,她們一家還不成了熱鍋上的螞蟻。果然第二天,就見她打來電話,但是還沒等我接,對方就掛了。我看透了她的心思,知道她又想讓我放她走,但又怕拒絕,所以欲言又止。
我決定跟她好好談談。就給她去電話,向她問好,問她過得怎麽樣。她說還行,就是熱了點。她的聲音聽上去有些壓抑,手上抱著的嬰兒哭個不停。我問為什麽不把電開通。她說付不起押金。我問為什麽不去找政府,她說政府不給付押金。那你的家人呢?難道你就沒有親人?難道他們都忍心看著你和七個孩子受如此煎熬?我問。她哭了。她說她隻有她媽,而她媽靠她。那你的男朋友呢,你剛為她生了一個孩子?還有你另外六個孩子的父親呢?他們都不幫你一把?我又問。她說男朋友都不管她。我也不知她說的是實話還是撒謊。
但是,這麽熱的天氣,沒有電是不行的。我跟她說,租房合同規定,房客必需保持水電暢通,無論如何,你必須想辦法通電。如果你不能保證通電,我可以趕人,但我確實不願意看到這樣的結果。這意味著你將失去政府的住房資助。這對你太殘忍了。
她一聽就跳起來了。"你敢!"她的聲音聽起來很凶,但明顯底氣不足。我平心靜氣地跟她解釋,她屢次違反合同,我要想趕,早就可以下手,隻是還有一念之仁,不忍下手。希望她不要逼我那樣做。
她聽懂了,知道了厲害,馬上轉怒為笑,說會盡力想辦法。
第二天,她給我發來短信,說電開通了。還說這段時間她得了產後抑鬱症,感謝我對她的容忍和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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