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沒哪個精力,就算了。破財擋災,這種事大小地主都經曆過。
如果你有精力,這個 CASE 完全可以打。你不是說“今 天 早 上,她 來 收 trash, 發 現 房 子 被 vandalism, water is all over the house, gas was opened.”?
Move-Out 是必須有交收手續的。不是 tenant 說 move out 就 move out 的。Tenant 沒有通知你去做 move-out check,她就不算 move-out。這個 CASE 有動機,有時間,沒有 break-in 痕跡。環境證據對她是不利的。
你可以讓律師朋友(或你自己)給她一封信,列明可能的嚴重後果(criminal record)。
當然了,如果她破罐子破摔,你也沒什麽辦法。最多是 report to credit bureau。
通過這次教訓,明白租客是寧缺勿濫。沒那個精力,最好別碰 section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