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碰到國內的朋友想要我幫他們在美國買房管理的。我是一概謝絕。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
1)國內的投資人對交稅的責任不明。在國內買房賺錢是不上稅的。他們覺得美國總也有辦法逃稅。
2)國內的投資人對傭金和管理費不甚理解。在國內買賣房子,傭金和出租管理費用非常低。也沒有執照這一說。所以很多情況下都是朋友親戚代勞,稍微給點錢意思意思。國內的房客大部分都一次付清一年甚至多年的房租,所以收租的麻煩也比較少。如果告訴他們我的收費標準,他們會以為我宰他們呢。如果再加額外的25-40%的資本管理費,他們會覺得碰上白眼狼了。以後朋友都沒得做了。
3)匯率的不確定性。如果過去幾年在美國投資,即使投資賺錢,但是美元貶值,還是不賺錢或是虧錢的。今後匯率怎麽走,誰也說不準。
4)手續法規善後問題麻煩。如果人不來美國,買賣過戶不容易,以後萬一戶主有個三長兩短,遺產如何處理又是一堆麻煩。
5)溝通障礙。越是好朋友越難溝通。我們在美國習慣了直來直去,一切都擺在台麵上說。國內的很多人不是這樣子的。表麵上說完全信任你,內心有顧慮卻不明說。我懶得去猜度。
特別信得過的,非要在美國投資的,我會告訴他們,我最多能做的,就是讓你把錢借給我,我去投資,然後每月或每年付給你固定的利息。最多5%年息。本金和利息都以美金結算,你自己承擔匯率風險。我承擔所有的其他投資風險和稅務負擔。這樣一說,所有的人都打退堂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