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平公正的原則上講, 你相當與中介人,拿中介人的報酬最合理。

這裏是你的原帖: 具體情況很簡單:投資人出錢,我出力。所以, 從公平公正的原則上講,你相當與中介人,拿中介人的報酬最合理。而且這是你和投資人最簡單,最容易,最公平合理的合作關係。你也可以反過來想這個問題:如果你是投資人,你認為怎樣分配最合理?不合理的分配是無法合作下去的。當然如果你和投資人都認為你應該多拿多占,那我做為旁觀者來說:Congratulations! You got really good deal.

所有跟帖: 

謝謝Tony的答複,你認為這是個很好的deal嗎? -jessefan- 給 jessefan 發送悄悄話 (57 bytes) () 04/05/2012 postreply 07:42:36

中介人不sell眼光。出力的要有這一點。。。 -MrsKwok- 給 MrsKwok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5/2012 postreply 11:36:39

眼光很重要啊,有時比中介厲害多了,嗬嗬。 -jessefan- 給 jessefa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5/2012 postreply 11:46:29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