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平公正的原則上講, 你相當與中介人,拿中介人的報酬最合理。

來源: 2012-04-05 07:11:1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裏是你的原帖: 具體情況很簡單:投資人出錢,我出力。所以, 從公平公正的原則上講,你相當與中介人,拿中介人的報酬最合理。而且這是你和投資人最簡單,最容易,最公平合理的合作關係。你也可以反過來想這個問題:如果你是投資人,你認為怎樣分配最合理?不合理的分配是無法合作下去的。當然如果你和投資人都認為你應該多拿多占,那我做為旁觀者來說:Congratulations! You got really good d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