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懇請教各位大俠,請給個建議。本人在美國,現有自住房一處,另有投資房兩處均用於出租,今年希望再買一處出租房。這些房產暫時都放在自己名下,我是否應該注冊個公司,然後放在公司名下?放在自己名下和公司名下到底有什麽不同?有人說放在自己名下很危險,我不知道到底有什麽危險?非常感謝您能與我分享。
投資房應放在自己名下還是公司名下?
所有跟帖:
• 如果有人告你,公司大不了破產。 -狼族人生- ♀ (0 bytes) () 03/15/2012 postreply 12:11:50
• 公司破產, 個人也沒那麽容易逃. -潤- ♀ (0 bytes) () 03/15/2012 postreply 12:51:44
• 那要有限公司幹什麽??或講成立公司幹什麽? -richman- ♂ (0 bytes) () 03/15/2012 postreply 14:49:39
• 問題主要在於,買房的貸款銀行會要求你拿私人財產擔保,不然不貸。 -WarmHerz- ♂ (0 bytes) () 03/16/2012 postreply 02: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