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美國地主, 都是說實話的。
若有一個新房客申請住房,你打電話問原來的地主,會有兩種答案。
如果是個好房客,原來的地主會如實告訴你。
如果是個爛房客,原來的地主經常會告訴你,“無可奉告”。
你當然知道這句話的含義!
我最恨的是有些地主,明明是個爛房客,為了自己的利益,為了早點把他轟出去,不惜撒謊,告訴後來的房客是個好房客。自己省心了,別人倒黴了。不幸的是,我們同胞中,此類人不少!
這種做法,損害的是地主的集體利益。爛房客們因此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反倒如魚得水,順利找到新住所。
我稱這種地主是爛地主。
奉勸爛地主,難道你就不怕其他的地主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嗎?
不是我自己的事。有感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