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市值到了一定規模,無論如何創新,都很難有增長10X、100X的潛力,

當成初創公司有些牽強。當初Google改名為字母表,可能也是衝著初創公司聯合體去的,可惜規模大了員工沒有初創公司的衝勁了。倒是META,一邊裁人,一邊開出億元總包追求明星員工,有做成初創公司的勢頭,可惜還是市值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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