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你倆有兩千萬財產,否則和省稅無關。

回答: Estate Planning早春四月2024-04-30 09:56:51

兩個人本來想的很簡單,individual 的財產給各自的孩子,joint 財產在其中一個人pass away後: 房子和共同的cash給現在的spouse。

一個人死後,個人財產給自己的孩子,這個沒問題。但是共同財產給未亡人,以後她死了怎麽辦?給誰的孩子?

跟attorney談過話,他建議做estate tax planning, 做Credit Shelter Trust, Marital Trust, 這樣可以省稅,將來2nd person 死後,有更多的遺產。當然這樣,律師要charge more money,多做trust。可是這樣,第一個人的孩子就不能立即拿到財產,必須等到第二個也死後。好像這樣不好。

這個信托應該是給共同財產設立的。你們的個人財產可以不放在信托裏麵,還是各自孩子繼承。隻有共同財產進信托,這樣共同財產等到第二個死後才會給所有孩子分。這難道不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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