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記得剛在壇裏請教過租客提前解約引起的糾紛。。

本來覺得既然租客違反了合同協議提早搬走,哪怕提早三十天通知了也是break lease,扣除押金是理所當然的權利,直到找到新租客入住為止吧,但不幸的是碰到有的租客就是不講道理,故意無視合約規定,硬說從搬出去沒住的那一天開始就不應該扣其押金作為房租,甚至想通過小額法庭去打官司來解決,也不知道房東能有多少贏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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