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住進3個月。
第一個月交房租時,她不知道如何交。打電話時,她說起她的丈夫在夏威夷度假,她說:”真希望我也在夏威夷度假“。語氣裏的神往讓我在心裏微微歎息,她還沒走出來,不走出來,走下去就難了。
我們通過幾次電話,她說起找工作不順利,她問過包括沃爾瑪和加油站,但沒找到工作。
一周前,她沒交租,幾天聯係不上她。我聯係上他,他說他相信她正在工作,並表示他直接把房租付給我。那天晚上她打來電話,神誌不清,問我是否把鎖換了,她用鑰匙打不開房門,她發現有人住在裏邊,她的狗不見了,裏邊有十幾隻貓。開始我以為她跟我開玩笑,祝賀她終於找到了工作,問她是否剛下班。後來越聽越不對,她沒找到工作。我讓她先冷靜下來,找找包裏是否還有其它鑰匙。她說她要打911。我說也好,打開門後告訴我。我心裏覺得有些奇怪,為何他們中的一個人要說謊。
我想她可能喝醉了。過了一會,我發短信問她是否找到對的鑰匙了。她答:是的,對不起。
剛才,我接到另一家房客的報告。今天來了大批警察,在房子裏待了大約6-8個小時。由她的妹妹和分居丈夫陪同。她自殺了,也殺了她的狗。
她的故事,終結在40歲。
目前,警察和她分居的丈夫沒有聯係我。我是否需要主動聯係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