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自費公派,規定隻能J-1簽證,F-1不行。還得讓美國學校重新寄J-1的什麽表格。
與學校簽了合同,把老爸抵押上了,學業完成不回國違約要繳3萬元人民幣。
家裏湊了機票的錢記不得多少了(反正80年代中是傾其所有吧),外匯隻能換50美刀。沒有其他門路,兜裏就隻有50美刀離開上海。到美國機場是前一年來美國的同學來接的,否則還不知道怎麽從機場去學校的城市。
沒錢找房子住,在教會基督徒家裏(host family)住了2個星期。申請了 1千多美刀的 emergency loan,付掉學費8百刀(年代久遠數字不一定準確),然後開始找房子住。
那時也不知道愁,比插隊落戶條件不知道好多少,沒什麽愁的。